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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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医院各科室:为了保障医疗安全,保障临床供应,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加强临床药学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原药事管理委员会与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合并,经调整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主任委员:曹广华副主任委员:雷继承委员:史国举程花格张付英耿延年王红卫杨志阳李国选王德臣朱深义商道峰周学良王发旺黄海龙杨毅雷月梅齐晓拂曹香叶刘运启曹渊李得祥王秀玲申鸣放黎永生刘银堂曹治民周宇常社教李林华王献华李国良黄杰英魏立萍曹卫红李伯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

2、公室设在药剂科,史国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伯啥任秘书。附件:*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及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为规范委员会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委员会是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品管理的监督权力机构,也是对医院药事各项重要问题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日常工作由药学部负责。第三条委员会的目标是保障医疗安全,保障临床供应,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加强

3、临床药学管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第四条组织机构1.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若千名,由主管副院长、药剂科长和医务科长等担任,成员若干人,秘书1人(兼任)2 .委员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负责人等人员组成。3 .委员会设处方点评专家库,一般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组成,实行兼职聘任制。一般聘用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特殊情况由主任委员提名按上述程序做出调整。第五条工作制度1.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议研究医院药事管理的有关问题。2.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和检查上阶段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遇特殊情况可由3名以上委

4、员提议,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3 .委员会会议应在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4.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一半以上有投票权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颁行。5 .药剂科是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委员会的决议。6.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药剂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在委员会闭会期间,药剂科在其职责范围内,履行委员会职能,做出临时决定。在此期间如遇不能自行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或副主任请示,或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所有临时性决定均应在委员会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经会议通过方可成为正式决议。7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药品质量监督领导小组”、“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和“合理用药督导小组”三个

5、工作组。工作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组员若千名。组长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兼任。以上三个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8药剂科会同医务科对上述三个小组提交的结果,进行审核,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并向委员会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9 .委员会秘书协助主任委员会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委员通报。秘书应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委员会会议档案,整理、保存委员会的文件和档案10 .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由副主任委员依

6、次临时主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工作。第三章职责与任务第六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院长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等相关的药事管理法规,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等,制订颁布我院有关药事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保障药品的安全与质量,促进合理用药,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干预,规范、审批全院用药,使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管理达到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第七条委员会任务1.监督、检查全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药事工作规定的情况。2负责制定与修订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3、推动药物治

7、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临床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4、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等事宜。6、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7、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8、定期编辑出版药学通报,公示相关内容,指导临床合理用药。9、提出与药事管理有关的奖惩建议。第开条药品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协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

8、会,对全院使用的药品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处理涉及药品质量、工作质量的严重事件。第八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负责协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全院用药中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登记、存档,按规定上报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及时处理、善后。第九条合理用药督导小组:协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全院临床科室正确、合理使用药品进行指导,制定本院合理用药指导原则,运用药物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监督、检查、分析本院药品使用动态,防止药物滥用和不合理使用。第四章委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委员的权利1、按有关法律和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并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2、对医院药

9、事管理问题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3、对医院各科用药进行监督检查。4、提出或联署会议议案。5、参加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和表决。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发表意见,参加表决。6、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闭会期间,监督药学部的药事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委员的义务1、应按时参加会议,并本着认真负责和科学公正的态度参与议题的讨论和决议的表决。2、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有关议题和决议应保守秘密,特别是对新药申购计划的讨论情况、审评意见及其他有关情况须予以保密。3、若委员与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的议题有直接利害关系,该委员应主动向主任委员申明并在评

10、议表决时回避。4、委员不得接受与新药申请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馈赠,不得私下与新药生产、供货单位、人员进行可能影响到公务的接触。5、委员有义务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公正、不廉洁行为。6、收集药事管理信息,征集有关意见和建议,经过整理后提交给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参考。7、学习有关法规和知识,参加有关培训,不断提高药事管理水平和能力。8、委员应积极宣传并带头落实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各项决议。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章程用语的含义1、医院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

11、关的药品管理工作。2、新药是指本院未使用过的药品。本院已使用过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剂型、因各种不良事件停用一年以上的药品亦按新药管理。3、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第十三条本章程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四条国家相关的药政法律、法规、条例变化时,由药学部负责起草修改草案和修改说明,报请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批准。第十五条本章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药品质量管理小组成名名单:组长:史国举副组长:邵保仁成员:吕艳峰张建中陈耀武黄金霞刘景李伯啥英2.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成名名单:组长:张付英副组长:曹卫红成员:

12、内外妇儿护士长3.合理用药督导小组成名名单:组长:程花格副组长:曹卫红成员:内外妇儿副主任、临床药学成员、各药房主任张俊第四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

13、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第五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指导医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2、业务副院长任主任委员,药剂科和医教科主任任副主任委员。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成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按照药品管理

14、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建立新药遴选制度,建立新药引进评审专家库,按照制度审核本院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等事宜。定期调查分析医院药品使用情况,指导药物利用研究,优化药物治疗方案。组织相关专家评价药品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对不合理用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督查医院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情况,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与隐患,提出改进与完善管理意见。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法规、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制定本院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督导实施、指导临床科室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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