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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讲义端纯粹实8诞由H判与定言命令演绎遒德形而上学的英基(以下简称奠基)的第三章引起学界很大争议。康德在这一章对定言命令进行演绎,以说明定言命令的可能性。学界标准的方式”是从理论的角度批评康德的演绎是失败的。如阿利森(HEAllison)认为,康德从理性在认识上的自发性转换到它在实践上的自发性,但他没有对这个转换做出论证。他引用了帕通(H.JPaton)和亨利希(D.Henrich)的观点,指出质馀在“论实践哲学的最后界限1这一节中强调无法解释纯粹理性如何能够是实践的,这说明演绛已经失败了,而且他可能意识到这种失败(1)参见美阿利森:康德的自由理论,陈虎平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年,
2、第345346页。盖耶(P.Guyer)批评康德把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只具有消极意义的本体概念做出了积极的使用(2)参见英盖耶尔:康德,宫容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232页;PaulGuyer,KanfsGroundworkfortheMetaphysicsofMorals:AReadersGuide,London:Continuum,2007,pp.163-171.,舍内克尔(DieterSchonecker)指出,康德的这个演绎是“本体论的伦理学基础论题”(KantSOntoethischeGrundthese),这种论题基于如性世界及其法则在“本体论”上优先于感官世界及其法则(3
3、)SeeDieterSchoneckeriKant:GrundlegungIII.DieDeduktiondesKategorischenImperativs1Freiburg/Munchen:KarlAlberVerlag12016,S.411-412.,学界近年也出现新的解读模式。劳舍尔(FrederiCkRaUSCher)认为,康德演绎的核心是行动者对自己作为理性存在者的确认(4)FrederiCkRauscher1FreedomandReasoninGroundworkII,KantsGroundworkfortheMetaphysicsofMorals:ACriticalGuide,
4、ed.byJensTimmermann1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2009,p.223.这里,他还列举了亨利希和阿默里克斯(KarlAmeriks),这种以理论的角度来理解这一章的方式是学界的主流。最近,刘凤娟从非逻辑的角度来理解康德对定言命令的演绎,从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的理想的道德人格榜样来说明定言命令的可能性,从而批判主流学界的理论的解读。笔者认为,我们完全可以在奠基这一文本内从实践的立场出发来理清楚这一问题。(参见刘凤娟:作为纯粹榜样的第三者一定官命令式何以可能的非建辑化路径,道德与文明2021年第3期。)。克勒梅(HeinerKIemme)
5、强调,康德对定言命令的演绎是从实践的角度来进行的,他并没有试图从理论理性的角度来给出一种演绛(5)HeinerKlemme,KantsGrundlegungzurMetaphysikderSitten:EinSystematischerKommentar,Stuttgart:Reclam12017,S.173-221.0笔者赞同以实践的方式来理解定言命令的演绎。需要探讨的是,我们如何从实践的角度来理解康德对定言命令的演绛?笔者以目前有待于学界重视的奠基第三章第五节关于实践哲学的界限为基础来论证:第一,由于普通的人类知性在实践领域中出现自然揖证法,引发对定言命令有效性的怀疑,需要说明定言命令的可
6、能性,导致纯粹实践理性批判成为必要;笫二,纯粹实践理性批判通过三个问题确立了实践哲学的最终界限;第三,这三个问题分别对应着奠基第三章前三节,康德强调只能基于实践的角度来理解定言命令的演绎,任何从理论的角度来理解这一演绛的做法都超越了实践哲学的界限。从他所确立的界限来看,他确信这一演绎是成功的。如果我们试图从理论的角度理解这个演绎,在康德看来,我们就已经超出了实践哲学的界限。一、为什么需要纯粹实践理性批判?康德在奠基的“前言”提到,这部著作的主要任务是寻求和确立道德性的最商原则。第三章是从“道德形而上学到纯粹实践理性批判”,哪些章节属于纯粹实践理性批判?康德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与此相关,为什么
7、要进行纯粹实践理性批判?批判与辩证法有关,如果理性在某个领域的运用中出现了辩证法,对理性的批判就成为必要的。正如思辨理性导致辩证法,便思辨理性批判成为必要的,如果纯粹实践理性导致辩证法,那么纯粹实践理性批判也会成为必要的。自然形而上学以思辨理性批判为基础,道德形而上学也需要以纯粹实践理性批判为基础。但是,康德没有以“纯粹实践理性批判”来命名这部题为莫基的著作。其理由有二:第一,纯粹实践理性批判应该显示理性在理论运用和实践运用中的统一,而到目前为止,康德还未能达到这种完备性;第二,由于在道德领域,即便最普通的知性也能够知道如何行动,所以.前一种批判并不像后一种批判那样极为重要”(6)德)康德:道
8、德形而上学的奠基(注春本),李秋零译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6页。第一个理由涉及理性的统一性,暂且不论。笔者在此主要考察第二个理由。当康德说纯粹实践理性批判不像思辨理性批判那样极为重要时,康德使用的是NotWendigkeit(必要性)。显然,思辨理性的批判是有必要性的。如果没有批判,理性的思辨运用会导致幻相,使形而上学一直处于混乱的战场中。但是,由于普通的人类知性能够知道如何行动,因而纯粹实践理性批判不是那么必要,不具有紧迫性。这到底是说纯粹实践理性没有辩证法,所以没有这种紧迫性,坯是说虽然它在运用中会出现辩证法,然而,由于这种辩证法并不会产生像思辨理性那样严重的后果,因
9、而这种紧迫性不那么明显,所以道德形而上学不需要专门的纯粹实践理性批判?这两种理解都有其支持者。蒂默曼(JTimmermann)持有第一种观点,认为批判在康德哲学中有两个任务,第一个是为先天综合判断辩护,第二个是解决理性在运用中出现的矛盾。这两个任务在思辨理性的批判中是重合的;而在实践领域,按照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纯群实践理性不是辩证的,这两个任务在实践领域是分离的。这就是为什么一方面康德说纯粹实践理性并不迫切需要一个批判,另一方面却又自己致力于这个问题(7)JenSTimmermann,KanfsGroundworkoftheMetaphysicsofMorals:ACommentary,Cam
10、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2007,p.48.=这种解读让我们无法理解康德在奥基第一章的结尾提到的,正如普通理性在理论应用中所遇到的一样”(8)德1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注释本),第22页。,普通理性在实践中的运用也会产生辩证法,迫使它求助于哲学。与理性的理论运用类似,它在实践的运用中也会出现辩证法,也需要批判来搞清楚辩证法的来源,以维护理性的实践运用。笔者支持第二种解读。需要说明的是,这种解读并不是笔者首创。克勒梅有类似的观点:“当普通实践理性陶冶它自己时,在它里面就不知不觉产生一种迫使它在哲学中寻求帮助的辩证法因此,普通实践理性和普通理论理性一样,
11、除了在对我们的理性的一种完备的批判中,不能在任何别的地方找到安宁。”(9乂健克勒梅:(实践理性批判的起源和目标,刘作译,世界哲学2012年第1期,第27页。如何寻求帮助呢?在他看来,解决这个辩证法是在道德形而上学的范围,不需要过渡到纯粹实践理性批判。但是当遒德形而上学要解决这个辩证法时,就会出现一个看似难以摆脱的循环。摆脱这个循环,才需要进入纯样实践理性批判。在笔者看来,批判总是和辩证法结合起来,如果存在着纯粹实践理性批判,那么它涉及其需要解决的实践领域的自然辩证法。因而,笔者并不认为道德形而上学就可以解决自然辩证法,只有进入纯粹实践理性批判才可以解决它。康德对第一章的自然辩证法有具体的论述。
12、把分析的方法运用到普通的道德理性知识上,就可以得到其最高的原则,即定言命令的普遍法则公式。普通人类理性在具体的道德事务中都知道如何行动,即要应当按照能够成为一条普逼法则的准则来行动。这是普通人类理性在具体行动时的“指南针”。它告诉人们如何行动、如何分辨行动的善恶,然而“人在自身中,感觉到一种强大的抵制力量,来反对理性向他表现得如此值得尊重的所有义务诫命(10)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注释本),第21页。这种抵制力量,是人对幸福的追求。理性对人的要求,不以幸福为条件,甚至当理性和幸福相互冲突时,它要求人不考虑幸福而遵守它的命令。但人是有限的存在者,他对幸福的追求根深蒂固、非常强烈,时不时会让
13、他怀疑理性的命令的纯粹性和严格性。蒂默曼在解读康德在奠基第三章时,指出康德的问题,即我作为一个理性存在者为什么必须服从道德法则,可以以两种方式来理解:第一,为什么是我通过成为有理性存在者而服从道德法则?第二,对我而言,有什么理由来使我自己作为有理性存在者而服从道德法则?在他看来,康德需要解决的是第一个问题。提出这个问题的人已经意识到股从道德法则,但他需要为这种服从提供一个理由,尤其在他对道便.命令的最高权威性“受到道德命令的来源的难以捉摸和自然决定论的明显威胁的挑战(IV453.9)(II)JenSTimmermann1KantsGroundworkoftheMetaphysicsofMora
14、ls:ACommentary,p129.时。面对内心的幸福的要求和外在的诱惑,他会追问:服从无条件的法则的理由是什么?它的规范性源于何处?这种质疑和追问体现了理性和幸福的要求之间的冲突,是自然辩证法的体现。因而,纯粹实践理性批判虽然不是那么紧迫,一方面普通人类知性知道如何行动,另一方面纯粹实践理性自身不会产生辩证法,而是幸福的要求与它之间会产生冲突。但是,如果这种自然辩证法无法得到解决,这位行动者就很容易怀疑道德本身,变成道德怀疑主义者。总的来说,纯粹实践理性在应用到人的意志时,会出现自然辩证法。与纯粹理性在理论运用时导致的辩证法是纯粹理性与自身的不一致不同,纯样实践理性出现的辩证法不是它与自
15、身的不一致,而是幸福的要求与它的冲突。所以,当康德说纯粹理性本身不需要批判时,是说纯粹理性自身不会产生自然辩证法,而是经毅性的要求即对幸福的追求与纯粹理性产生冲突,这也是纯粹实践理性批判不是那么紧迫的原因之一。但是,这仍然需要纯粹实践理性理清楚自己的界限,捍卫自己的权利。二、纯粹实践理性如何批判?在奠基的第二章快结束时,康德又提到纯粹实践理性批判。第二章通过不断分析道德概念,得到这些道德概念必然与意志的自律联系在一起。但是,道德的原则具有实在性吗?这需要纯粹实践理性的一种可能的综合应用;但是,不预先对这种理性能力本身进行一种批判,我们就不可贸然去作这种应用。在最后一章中,我们要根据我们的意图的
16、需要,来展示这种批判的各个要点。(12)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注释本),第68页。盖耶对这几句话的解释如下:康德在这里的意思是,通过分析纯粹合乎理性的意志的概念而来的道德性的原则,借助于对我们自身显示出包含着纯粹实践理性在内的理性能力的批判和检测,以定言命令的形式,现在不得不表现出运用于我们。(13)PalllGUyer,KanfsGroundworkfortheMetaphysicsofMorals:AReadersGuide,p.147.依照他的看法,纯粹实践理性批判表明定言命令具有实在性。然而,这种理解忽略了康德在此强调,在说明定言命令具有实在性之前,我们需要纯粹实践理性批判。如果没有纯粹实践理性批判,那么我们“不可贸然”(nichtwagendikfen)对纯粹实践理性做出综合运用,无法将纯粹实践理性的法则一定言命令运用于人身上。纯粹实践理性批判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