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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体会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规则总结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监督实践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全面规范了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等内容,对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推进派驻监督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提升。作为监督检查室主任,我将立足监督检查室职责,学好用好规则,进一步发挥好“室组”联动机制作用,加强与所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精准把握监督定位。规则强调,派驻机构应当强化政治监督,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工
2、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驻在单位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这为派驻监督工作开展指明了具体方向,监督检查室作为联系指导部门,应紧紧围绕规则要求,指导派驻机构坚守政治定位,突出政治责任,站在捍卫“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政治高度,按照规则规定的四项重点监督内容,制定政治监督共性任务清单和个性化具体任务清单,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贴身”监督优势,从学习看政治态度、从决策看政治立场、从落实看政治担当,推动政治监督定位更加准确,措施更加精准,以目标导向和任务导向推动政治监督落实落细。着力聚焦监督重点。监督要有威慑、更权威,就要把
3、“关键少数”作为着力点。规则突出“关键少数”,第24条把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作为重点监督对象,通过管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派驻机构要坚守职责定位,抓牢主体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督促驻在部门落实党组(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驻在部门各级党组织自上而下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派出机关要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有效整合监督力量,常态化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等监督成果,提升“关键少数”政治画像精准度,着力构建系统完备、衔接贯通、同向发力的全方位权力监督格局。
4、监督检查室要与派驻机构共同研判政治生态,构建起“室组”各负其责、联动发力的研判机制,实现分析研判效果最大化。主动加强联系指导。规则明确,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具体规定了派出机关监督检查部门日常联系的六项内容、“室组”联动监督的六个方面、“室组地”联合办案的五个事项以及“组组”协助的六项工作。作为监督检查室,我们将按照规则要求,切实强化对对口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日常指导,对问题线索联合研判、重大事项共同研判、关键环节集体会商,通过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协同互助,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实现“1+12”的效果,形成联动合力。切实发挥好“室组”联动机制作用,通过定期召开会议、调研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派驻机构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从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全面加强联系、协调和督促,在工作衔接上协调协同,在职能发挥上互助互补,在成果运用上共享共通,形成监督合力,使监督推动更有力度、发现问题更有精度,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