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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T213-2016备案号J2226-2016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监管标准StandardforsupervisiononoperationofmunicipalsolidwasteIandfin2016-07-09发布2016-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监管标准StandardforsupervisiononoperationofmunicipalsolidwastelandnCJJ/T213-2016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6年12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
2、016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0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监管标准的公告现批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监管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213-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7月9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K)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健标201043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
3、3监管程序和要求;4监管内容和方法;5运行效果考核。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石龙路345弄11号;邮政编码200232)。本标准主编单位: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广州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杭州市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置监管中心宁波市邺州区绿州能源利用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毅桦啾哲磊辉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张益赵爱华余心元 卓元 沈李明红四 夏潘冯其林郭祥信杨王志国吴选辉
4、夏,陈晓艳王辉龚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吴文伟陶华缪张束空王克虹熊严勃目次1总则12基本规定23监管程序和要求44监管内容和方法64.1 一般规定64.2 填埋场运行过程的监管74.3 3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监管84.4 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监管94.5 监测管理104.6 资料管理114.7 日常运行情况核填和记录115运行效果考核16附录A监管人员日常监管问题记录表24附录B月度监管报告内容要求25附录C年度监管报告内容要求27本标准用词说明29引用标准名录30附:条文说明31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BasicRequirements23 Supervisio
5、nProcessesandRequirements44 SupervisoryContentandMethod64.1 GeneralRequirements64.2 ServisionofOPerationProcessonLandfiIl74.3 SUPerViSiOnofOperationalEffectonPolIutiControl844SupervisionofProductiSafetyandLabOurPrOteCtionMeasures94.5RequirementsofMonitoringManagement104.6DataManagement114.7Checkinga
6、ndRerdingofDaily0perati115EvaluationofOperationalEffect16AppendixADailyRecordTableofProblemsinIncinerationLinesforSupervisor24Appendix B ContentRequirementofMonthlySupervisionReport25Appendix C ContentRequirementofYearlySupervisionReport27Explan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291.istofQuotedStandards30
7、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311.0.1为加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以下简称填埋场)的运行过程监管,规范监管行为,提高运行水平,保障运行安全及公众利益,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对填埋场的运行监管。1.03对填埋场的运行监管全过程应遵循独立、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1.0.4填埋场运行监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基本规定2.0.1监管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监管工作内容、服务期限、填埋场特点等确定。2.0.2对于在建填埋场,监管机构宜在填埋场建成试运行之前组建完成,监管人员应配备到岗。2.0.3监管人员应具备与填埋场监管工
8、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应定期接受再培训,及时掌握行业最新技术要求和动态。2.0.4填埋场运行监管岗位及专业配置宜符合表2.0.4的规定。*2.0.4蝌坊前ffw(圾驯监管岗位雨污分流及地下水、地表水导排:港沥液收集与处理填埋作业及封场:填埋气收集与处理:臭气污染控制地衡、作业机械的使用与维护其他(垃圾计S:与检验;材料消耗:安全、资料等)专业背景环境工程或给排水工程环境工程机械工程或电气工程环境工程或其他相近专业2.0.5监管人员进入填埋场现场应遵守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和运行管理制度。2.0.6对填埋场的运行过程监管应采用监管人员驻场监管和定期或不定期巡检、互联网信息反馈等相结合的形式
9、。2.0.7监管机构在实施填埋场监管前应制定监管方案,监管方案的编制应针对填埋场的实际情况,明确监管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管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2.0.8监管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填埋场概况;2填埋场工艺特点及关键环节分析;3监管工作范围、依据、目标、内容;4监管组织形式、程序、方法和措施;5监管人员配备计划;6监管人员岗位划分及职责;7监管成本核算;8监管总结与考核。2.0.9监管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现场监督检查并接受公众反映意见;2发现问题,应与填埋场沟通确认,并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要求填写问题记录表,提出整改建议;3当运行方对整改建议有异议时,监管人员应上报监管主体,并应研究
10、解决方案;4督促整改落实并应复查;5应进行月考核,并应按本标准附录B的要求向监管主体提交监管月考核报告;6应进行年度运行监管总结,并应按本标准附录C的要求向监管主体提交年度运行监管报告。3监管程序和要求3.0.1监管程序应包括准备、检查、综合分析、意见反馈、整改和复查等。3.0.2监管准备阶段应包括材料收集和监管实施计划编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材料收集应包括填埋场经营许可证、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制度化建设、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及污染物的排放状况,与委托单位签订的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协议、相关批文等;2监管实施计划的编制应明确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程序、方法及操作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3.0.3检查阶
11、段应对主体设施、辅助设施运行及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对垃圾计量、进场、填埋作业及阶段性封场、填埋气收集与处理、雨污分流及地表水与地下水导排、渗沥液收集与处理、臭气污染防治设施、填埋作业机械设备运行维护、材料(水、电、油、药剂等)消耗全面检查。2应审校相关记录、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进行核实确认。3.0.4综合分析应全面分析和评价填埋场总体运行情况,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应逐一列明;并应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及整改限期。3.0.5意见反馈应将监督检查结论、整改通知、处罚建议和综合分析报告等按规定的程序报送填埋场和主管部门。3.0.6应督促填埋场在整改限期内完成整改项目
12、,整改报告应提交主管部门。3.0.7复查阶段应根据综合分析报告逐一复查填埋场整改情况,对未整改到位的,应根据国家或地方相应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填埋场提出处罚建议,报送主管部门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4监管内容和方法4.1 一般规定4.1.1填埋场监管的内容应包括填埋场运行全过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场内监测及资料管理等。4.1.2对填埋场运行的下列内容应实施重点监管:1垃圾计量与检验;2填埋作业及阶段性封场:3雨污分流及地表水、地下水导排设施;4渗沥液收集与处理设施:5臭气污染防治;6场界大气污染物;7填埋气收集与处理;8安全生产;9材料消耗。4.1.3对填埋场的下列
13、内容可实施般性监管:1填埋作业机械运行维护;2地表水;3地下水;4场界噪声;5环境卫生;6劳动保护;7监测管理;8相关档案与资料;9直观感受。4.2 填埋场运行过程的监管4.2.1 监管前应对填埋场设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及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等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本情况核查应包括填埋场占地面积、库容、使用年限、处理规模、运行单位、主管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时间、启用时间、填埋场运营证(许可证)等许可条件的申领和换证情况;2设施配置核查应包括垃圾坝、道路、防渗系统、地表水导排、地下水导排、渗沥液导排与处理、填埋气导排与处理、臭气控制与处理、封场覆盖、机械设备等;3机
14、构设置、人员配置与各项规章制度核查应包括岗位管理、操作规程、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安全管理、资料管理、应急预案等。4.2.2 垃圾入场计量与检验监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核查垃圾来源,垃圾来源应包括进场垃圾车辆与规定服务区域符合性、进场垃圾种类与国家相关要求的符合性等;2应核实垃圾计量,填埋场应对所有进场垃圾称重计量(按吨计)和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进场垃圾的来源、种类(生活垃圾、建筑渣土、污泥等)、重量、运输车辆牌号、运输单位、进场日期及时间、离场时间等,并应定期对称重计量设施进行鉴定;3应核实垃圾性质与检验,填埋场应定期对进场垃圾成分、含水率等指标进行检测并登记,检测可自行检测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
15、检测。4.2.3 填埋作业及封场监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检查填埋作业的卸料、摊铺厚度、压实遍数及压实度、作业分区分单元、日覆盖及中间覆盖方式与效果、堆体变化或库容利用情况、堆体边坡侧向变形、灭蝇、防飞散措施等;2应检查封场措施,封场措施应包括阶段性和最终封场覆盖、封场时间和封场效果等。4.2.4 填埋气收集与处理监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检查填埋气产量、组分、性质等检测与记录;2应检查填埋气导排设施维护、填埋堆体内填埋气压力检测与记录;3应检查填埋气预处理或利用效果、安全措施、碳减排指标。4.2.5 雨污分流及地表水、地下水导排监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检查雨污分流系统的完整性、分流效果与记录;2应检查对地表水导排设施运行维护及记录;3应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