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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聘教师管理规定1 .聘用理论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聘用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为我校急需的专业,具有一定的教学经历及能力(新教师必须通过面试考核),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任务。2 .优先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及专业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承担相应的专业教学任务。3 .聘用教师应认真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4 .聘用教师应按照学校教学管理规范开展教学工作,认真备课、授课和批改作业,参加有关课程的教学研讨活动。5 .聘用部门应按照学校在职教师的教学要求,对聘用教师进行规范的教学管理,确保其教学质量。教务科要加强对聘用教师教学的检查与评估。6
2、.聘用部门应帮助聘用教师明确我校的教学特色和要求,了解我校学生的具体情况,以便聘用教师顺利授课。7 .聘用教师必须接受我校的各项教学检查与评估,评价指标与在职教师相同。8 .教务科应建立外聘教师业务档案,逐步建立一支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较为稳定的聘用教师队伍。9 .聘用教师需填写外聘教师申请表,交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教师证复印件,统一交教务科,报校办,经校领导批准后,由用人部门在前一个学期结束前一个星期,将教学任务书直接送达聘用教师本人、要求其按时上课。10 .用聘教师的聘期根据所授课程的具体情况为一学期或一学年。聘期内接受用人部门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条件。聘期期满,聘用关系自动解除。确因教学工作需要的,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11 .聘用教师的酬金结算按实际上课课时,每月结算一次;聘用教师的酬金发放标准:学校将根据教育市场行情由校务会确定酬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