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变更登记.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船舶变更登记.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船舶变更登记一、权限范围直属海事局、州(市)级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船舶变更登记。二、设定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1994年6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根据2014年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二条下列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中方投资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50%;(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的船舶;(四)中华
2、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应当登记的其他船舶。三、事项类型行政确认。四、受理条件1.属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2.船舶登记项目变更;3.利害关系人同意变更;4.船舶共有人同意变更(共有船舶)。五、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注:依法需要经实地核查、招标与拍卖、检测鉴定、考试考核、专家评审、技术审查、听证、集体审查(会审)等所需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六、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T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七、办理地点(1)昆明市西山区西福路福海社区樟家楼村132号昆明市地方海事局1楼综合办事窗口;(2)昆明市呈贡区锦
3、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东楼一楼1-22号综合窗口。八、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地址:(2)电话咨询。昆明市航务管理局电话号码:(0871);(0871);(3)网络咨询。行政审批信息平台:;实施机关咨询网址:http:/.;政务微博网址,微博帐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电子邮箱:;(4)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650500o九、监督投诉方式(1)电话投诉:(0871)12345;(2)网上投诉:http:/.或电子邮箱;(3)窗口投诉: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综合楼东楼4楼412(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策法规处);(4)信函投诉:昆明市交通
4、运输局政策法规处;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650500o十、申请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变更项目的证明文书;(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四)与变更项目有关的船舶登记证书;(五)船舶名称变更按照规定应当公告的,还需要提交变更原因的特别说明以及公告;(六)共有船舶的还应提交全体共同共有人或者三分之二以上份额或约定份额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变更的书面文件;(七)船舶有多个抵押权登记且变更项目涉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变化,若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还应提交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变更的书面文件。十一、许可收费本行政许可不收费。十二、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一)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对符合
5、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向申请人核发船舶变更登记证书。(二)可通过窗口领取、邮寄送达或网络接收。十三、办事流程示意图船舶变更登记事项流程图到期不整改决定公开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变更登记申请书海事局(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现申请下述船舶办理船舶登记项目变更/船籍港变更/共有情况变更/抵押合同变更*登记,请予核准。船舶所有人/抵押人名称*(盖章)抵押权人名称(盖章)年月日船名初次登记-丽船舶呼号船籍港船体材料船舶种类建成日期造船厂名造船地点改建日期及地点尺度总长米;型宽米;型深米吨位总吨;净吨主机种类;数目;总功率千瓦推进器种类;数目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抵押权人名称及地址联系电话船舶所有人/抵押人/名称及地址联系电话船舶共有情况:申请变更的其他事项:提交申请材料情况1、变更项目的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口2、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抵押权人、光船承租人等利害关系人同意变更的文书(必要时)口3、与变更项目有关的船舶登记证书口4、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口5、船舶名称变更,按照规定应当公告的,还需要提交变更原因的特别说明以及公告口6、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