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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代码:XX证券简称:XX阳光编号:临20X3-XX号XX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X2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预计20X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被资助对象:XX县XX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煤业”,包含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下同),为XX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财务资助情况:经确认,20X2年度公司与XX煤业之间形成的构成财务资助的拆出金额为X万元,回收金额为X万元,20X2年度净收回
2、X万元;预计20X3年度拆出金额为X万元。 利率: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提利息。 本次确认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XX届董事会第XX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X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鉴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采取收支集中管控的管理模式,即将子公司的收入统一归集到母公司管控,再根据子公司用款需求进行资金划拨。因公司控股子公司XX煤业的其他股东XX市XX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阳光”)为公司的控股股东XX市XX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实业”)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XX煤业之间形成的资金划拨构
3、成公司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经确认,20X2年内,公司与XX煤业之间形成的构成财务资助的拆出金额为X万元,回收金额为X万元,20X2年度净收回X元,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提利息。基于上述管理模式,为保障XX煤业的日常经营需求,公司预计20X3年度需向XX煤业提供不超过X万元资金划拨,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提利息。上述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公司于20X3年X月X日召开公司第XX届董事会第XX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
4、认20X2年度提供财务资助情况及预计20X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因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X%,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被资助对象:XX县XX煤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法定代表人:X注册资本:X万人民币成立时间:X注册地:X经营范围:煤炭的开采及销售;煤矿投资主要股东:公司持有XX煤业60%股权,为XX煤业的控股股东;XXXX阳光持有XX煤业4096股权。XXXX阳光为公司控股股东XX实业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XX煤业20X2年末资产总额X万元、负债总额X万元、
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X万元,20X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X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X万元。(一)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XX煤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三)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鉴于除公司外其他股东未参与XX煤业的实际运营,且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XX煤业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本次财务资助是基于
6、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采取收支集中管理形成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XX煤业的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被资助对象XX煤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全面负责XX煤业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能够对XX煤业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把控XX煤业的经营及资金管理,将及时对财务资助款项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规范其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四、董事会意见我们认为,本次财务资助是基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采取收支集中管
7、理形成的,旨在保障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五、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财务资助是基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采取收支集中管理形成的,被资助对象XX煤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全面负责XX煤业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能够对XX煤业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X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20X2年度、20X3年度向XX煤业划拨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X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53%;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的情况。特此公告。XX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X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