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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教育体育局2023年春季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工作实施办法为扎实推进城镇学校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县域城镇中小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缩小城市与农村教育的差距,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人20062号)文件精神,鲁山县教体局分别制定了鲁山县教育体育局支教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鲁教体201049号)以及鲁山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强支教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体2015197号)等一系列措施,并认真落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根据鲁山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方案(鲁教体2016100号)以及平顶山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
2、020年)实施办法,以及xx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X人社办(2022)67号)中“城镇学校教师须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1年以上的经历”的要求,在总结我县多年来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学校工作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县城乡教师队伍现状,特制定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实施办法,具体方案如下:一、工作原则统筹兼顾。统筹交流与培养、使用与结构优化,统筹学校需求和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兼顾学校的办学特色与优势。二、人员选派原则上由学校从工作实际出发,以个人自愿和组织安排相结合,以组织安排为主推荐人选。派出人员原则上要求中级以上职称,教学特色突出的可不受职称限制,鼓励具有高级职称的业务能手参与活动。
3、鼓励教师脱离原岗位到农村薄弱学校实地全职支教。派出单位将支教人员名单确定后,由教体局统一给受援中心校开具介绍信,由受援中心校协调并监督支教工作的开展情况。三、支教的主要任务支持和帮助农村的边远、薄弱中小学大力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经验交流,帮助受援学校解决薄弱学科的师资力量不足,指导受援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以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等形式,提高受援学校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四、具体任务要求每位符合条件的支教教师支教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1、选派教师的任务:“送课下乡”原则上每学期至少讲授3次示范课(研讨课),同时对受援学校1-2名青年教师结对指导,通过备课
4、指导、听评课等方式,使指导对象在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有所提高,为受援学校培养学科骨干。另听课(记录、图片)不少于10节,听课后要进行评课(记录、图片);每次活动都要做详细的活动记录,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县教体局。2、派出单位的任务:为派出的教师提供方便,送课期间按正常上班对待;派出学校领导要做好与受援单位的对接协调工作;协助派出教师和受援学校制定送课计划,并督促完成,实现送去“一节课带动一个面”的效果;帮助受援学校在办学理念上有所提高;配合工作结束的考核工作。3、受援单位职责:保障送课教师的生活服务及办公需要;负责课程的调整,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与派出学校制定送课计划,并落实。组织好本校教师参与听、评课活动;做好活动的档案记录;配合工作结束的考核工作。五、实施程序1、个人申请、组织上报。有支教愿望的教师向所在高中(一高、二高)或城区中心校(局直办)提出支教申请,高中、中心校对支教人员进行筛选,将素质高、教学质量好的教师推荐到教体局人事科。2、有需要支教的农村高中或乡镇中心校,上报需求计戈必3、教体局根据工作需要对支教老师与受援学校进行匹配。4、支教老师到受援学校支教时,需要提前与教体局人事科联系,要注意保留支教图片以及相关记录。5、支教期满,教体局向考核合格的支教老师颁发支教证书。202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