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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2023年度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第三方督导评估工作要求一、评估督导工作要求:第三方督导评估机构必须采取入户残疾人家庭、电话随机调查、网络实时抽查、走访残疾人服务机构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估工作。(一)入户调查。根据有关质量控制要求,第三方督导评估机构在接受评估的村(社区)残疾人家庭进行现场入户走访。(二)电话调查。第三方督导评估组需进行电话调查方式,在各县(市、区)持证残疾人中选取调查对象进行电话访谈,了解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复核个人登记表的数据填报情况。(三)实时校验。第三方督导评估机构需进行数据填报实时跟踪,强化工作进度督导和数据质量校验,并按比例在系统中抽取10个县(市、区)的登记表进行核实,核实方式包括当年度关联指标项的可信度分析、2022与2023年度重点指标项差异性的对比等。二、调查成果要求(一)确保数据调查精准。对2023年评估方案中新增加的工作落实、服务质量、上报时间和数据核查等环节重点督导。对有可能提出质疑的数据进行重点分析指正,对关键指标项重点核查。(二)本次调查项目完成需形成社会调查报告。调查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社会环境背景资料调研报告、项目自身条件和特点调研报告、项目综合分析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