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及分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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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及分工方案一、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重点任务及分工坚持全面监管防范与重点排查整治相结合,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风险,深入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特别是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排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健全实施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落实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深入排查部门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清除安全监管盲区,依法履行职责等情况;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三违”行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

2、予以整治的行为,重大安全风险不评估管控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行为,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以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一)由区城乡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重点围绕公路水路运输,特别是客运车辆及船舶、危化品运输车辆、超限运输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二)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加强对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督导;围绕能源行业(含电力行业)、油气长输管道及附属设施保护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三)由区应急局牵头负责,重点围绕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围绕危化品行业领域“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

3、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等储存场所,开停车、检维修、特殊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以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维护保养和运行情况,围绕工贸领域钢铁煤气、粉尘作业场所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四)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重点围绕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五)由区化工专项行动办牵头负责,重点围绕化工行业、化工园区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六)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重点围绕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高支模及市政设施运营维护有限空间作业,转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挂靠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城镇燃气安全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七)由

4、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文化旅游安全的监督和指导工作,重点围绕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图书馆,网吧、娱乐场所、影剧院,艺术品经营活动,文物考古,旅行社安全等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和防范,加强对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旅游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八)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负责,重点围绕校园、校舍、校车、区属学校实验室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九)由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牵头负责,重点围绕农业机械超期服役、违规作业、违章载人以及组织实施跨地域大规模耕播、收割作业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十)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重点围绕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十一)由

5、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重点围绕医院、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电梯、压力容器、易燃易爆设施器材物品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十二)由区交警部门牵头负责,重点加强“两客一危”、校车、公交车等交通安全监管,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三超一疲劳”以及无证驾驶、危险驾驶、货车非法载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十三)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由其主管部门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二、聚焦“四个重点”的主要内容及工作要求(

6、一)重点区域。L化工园区、化工企业聚集区和重点监控点;2.其他工业园区和高危企业聚集区;3.铁路公路沿线;4.采矿区;5有高危企业的人口密集区和其他重点区域。(二)重点行业领域。1.炼油、氯碱、煤化工、精细化工等行业;2.非煤矿山领域;3.冶金、工贸和粉尘涉爆行业;4.民爆物品行业;5.管道运输和燃气行业;6.其他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以及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废处理等行业领域。(三)重点企业。L在评级评价中因安全评级不合格被列为“差”评的企业;2.近两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或发生爆燃事故的企业;3.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企业;4.位于人口密集区内或安全距离不达标的高危企业;5

7、.停产关闭企业;6.搬迁改造或拟搬迁改造企业;7.安全生产基础差、防控能力差等不放心企业。(四)重点环节和工序。1.高温高压装置区、储罐区和装卸区,自动化控制区域,重点防火单位等容易形成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和可能造成爆燃事故、中毒窒息事故的重点工序、环节、设备、场所、岗位等;2.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特殊作业环节。3.高危企业开停车、重大工艺调整、新改扩项目试生产等环节。4.企业外来施工。对于“四个重点”,要精准施策、重点管控。对重点区域,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实行领导干部包重点区域制度,落实区域安全治理和监管防范责任

8、制,提高安全管理等级,必要时在区域内实行封闭化管理,细分监管网格,责任具体到人,切实防范区域安全风险。对重点行业领域,分行业制定实施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指南,加强全流程全链条安全管控,严查严禁突击生产、超负荷生产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并通过自动化减人、机械化换人或者增加轮换班次等方式,减少同一作业区域现场操作人员,降低事故风险。对重点企业,建立重点管控企业清单,逐一落实检查排查和监管防范措施,重点时段内要采取选派干部驻企监管等方式,严格盯守,严密防范,严查严处带病运行、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等风险因素,保证企业本质安全。对重点环节和工序,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要求,逐一落实安全岗位责任

9、制、操作规程和管控措施。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环节,全面加强安全监管,专项行动期间一律提级管理,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必须进行作业审批,必须进行安全监护,不具备作业资质的必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对于“五个必须”未落实到位的,对企业及企业负责人依法予以处罚。高危企业开停车、试生产等环节,一律严格源头管控,专项行动期间暂停此类作业。对外来施工单位进入企业生产经营现场施工作业的,严格审批、严格监督、规范管理,专项行动期间凡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包方企业承担主要责任。专项行动期间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情形参照市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

10、整治行动方案有关要求,专项行动期间,视情对镇(街道)和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一)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对功能区实行“一票否决”:发生较大爆燃事故的;发生致人死亡非法生产经营事故的;发现2处以上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未予有效制止的。(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对镇(街道)实行“一票否决”:发生致人死亡爆燃事故的;发生非法生产经营事故的;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未予有效制止的。(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发生爆燃事故的;因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三违”行为导致发生事故的;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经挂牌督办仍未完成整改的;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的;瞒报、谎报、迟报安全事故的。被“一

11、票否决”的单位,一年内不得推荐为评先树优对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在影响期内不得表彰奖励或晋升职务、级别。被“一票否决”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一年内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对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表彰奖励。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表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处置依据整改要求复查验收(一)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1.隐患排查是否建立排查治理制度。是否编制与风险点、管控级别一致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是否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是否如实记录排查治理情况、编制隐患排查记录

12、O对于排查出的隐患是否及时治理;治理情况是否达到安全要求;是否存在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规定治理情况:暂时无法整改事故隐患是否制定治理方案及防范措施(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8条第1款;山东省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7条、11条;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27条;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15条第2款。查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现场抽查,核对隐患治理情况。未编制与风险点、管控级别一致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生产现场类、基础管理类);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以正式文件发布

13、。制度中未包含排查频次、责任分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治理程序和要求等内容。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各级、各部门未按职责分工及时间要求进行排查。未如实记录排查治理情况;编造隐患排查记录。对于排查出的隐患未及时治理;治理情况达不到安全要求。暂时无法整改事故隐患未制定治理方案及防范措施;防范措施未落实。未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内容不符合要求。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规定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根据问题发现作出相应具体要求根据问题表现作出相应具体要求(二)(略)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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