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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江县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非常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发展,并积极通过各种形式参与育人工作,形成了全社会与学校共同育人的良好氛围。但由于缺乏统筹规划,“进校园”活动过多,不少活动未遵循教育规律,加重了学校和师生负担,未起到应有教育效果,学校疲于应付,对日常教学秩序造成了干扰。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营造安静和谐的育人环境,根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重要部署,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规范“进校园”活动切实减
2、轻中小学(幼儿园)负担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教组(2019)5号)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巴府办函(2022)92号)的有关规定,全面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切实减轻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负担,遵循教育规律,精选活动内容,提高“进校园”活动教育质效,促进广大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二、基本原则本方案中的“进校园”活动特指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面向中小学生(幼儿)开展,非列入学科课程标准、教育指导纲要的各类走进校园或组织学生走出校园的主题教育活动(含要求教师、家长、学生安装和使用各类APP及网络平台,给学校下达的“涨粉”“评比”等指令性任务等)。开展“进校园”
3、活动要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以生为本。活动主办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校的基本功能是教育,核心任务是培养人。杜绝一切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活动;杜绝一切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活动;杜绝一切相关部门为完成任务需要的形式主义活动。(二)坚持归口管理。各类“进校园”活动统一归口到县教科体局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提前谋划,各类“进校园”活动要在每学期开学前向县教科体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校园开展活动。各中小学要及时向县教科体局报告各类“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三)坚持从严审批。县教科体局要严格把关,统筹把握各类“进校园”活动总量,对不适合中小学或教育效果不明显、占用教育
4、时间过长的“进校园”活动应予拒绝。有关部门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增加“进校园”活动项目的,活动主办方要按活动层级报县教科体局批准同意后,方可“进校园”开展。(四)坚持自主选择。对经审批同意后的各级“进校园”活动清单中的活动,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师资力量、教育设施、生源状况、学校特色和学生兴趣等现状,在遵循师生和家长意愿的前提下,自主选择有利于学校发展、有利于素质教育开展的活动“进校园二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群团组织要充分尊重学校的自主权,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国家课程要求,有权拒绝未经审核认定、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进校园”活动。三、申报认定(一)申报流程。每年1月和8月,各乡镇、县级相
5、关部门、群团组织提前向县教科体局申报下学期进校园活动,县教科体局汇总申报材料后进行集中认定,并按程序公布认定的“进校园”活动清单。时政教育、安全健康教育等即时性、突发性的活动“进校园: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申报,简化流程。(二)申报内容。各级活动主办单位“进校园”活动申报方案须明确活动名称、依据、意义、对象、内容、方式、时间、有无商业或收费行为等,“进校园”活动的内容、方式和时长要精心设计,与学生的年龄阶段、身心状况和认知水平相适应,尽可能融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避免增加过多额外负担。(三)认定标准“进校园”活动认定的基本标准: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2 .活动经过精心设计;3 .公益、免费;4
6、 .以教育学生为目的;5 .未被国家和地方的课程标准纲要覆盖。下列活动一律不予认定:1.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商业广告或借机收费的活动;2 .已纳入日常教学的相关专题活动;3 .主体不是学生的活动,如各类“小手拉大手”活动;4 .上级部门已举办的类似活动。四、保障措施(一)明确工作责任。县教科体局要切实发挥主管部门各类“进校园”活动工作牵头揽总职责,具体负责的认定、公示、督查等工作。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群团组织要牢固树立科学教育观,积极协调配合,多方联动、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严格履行“进校园”活动申报认定程序,严禁违规组织开展各类“进校园”活动。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要履行好各类“进
7、校园”活动管理主体责任职责,严格规范落实“进校园”活动相关要求,确保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取得良好质效。(二)精心组织实施。活动主办方要统筹安排,认真细致拟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安全文明,并将“进校园活动分解到适合的学校和年级,提升各项活动开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严格评估活动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理办法;要与学校的教学内容、主题活动、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在一个活动中融入多个主题,促进活动与教学相结合,减轻师生负担,使广大师生真正从活动中受益。(三)严格监督管理。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建立健全“进校园”监督举报机制,加强对“进校园活动的调研监测,严肃查处未经审核认定擅自组织“进校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提升“进校园”活动的实效,及时整改耗时过长、过程过繁的“进校园”活动;及时制止与申报方案严重不符、违规开展的“进校园”活动;及时撤销在活动过程中引起学校师生及家长强烈抵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进校园”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