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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6篇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1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连心桥,在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信访人解难、维护社会稳定中确实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得到了信访人的首肯和认同,同样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但从近年来的信访总量和信访人的具体信访行为来看,信访工作形势不容乐观,由于部分信访人的信访行为不当,导致信访总量有所攀升。如果让不正当信访行为长期延续下去,势必影响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经济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因此,务必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一、信访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观其信访工作现状,由于我国正处于法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格局的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的
2、改变,因土地承包、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企业改制、下岗职工、移民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种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诱发许多信访问题:一是信访人信访观念出现偏差。主要表现在信访人抓住领导不放,抱着领导好说话、说了算数的心态,明知不应解决的问题,也许能在领导那里开开绿灯。二是信访人滥用信访权利。信访人深谙信访渠道简便、快捷,相当一部分信访人明知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就是不依法依规办事,认为找领导来的快,成本少,实惠多。三是信访人信访行为过于偏激。信访人摆出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式,无论是找领导还是信访部门,只要没有达到目的就死缠乱打。二、信访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3、:一是个人利益主义意识加剧。信访人重权利、轻义务的现象比较普遍和严重。二是部分社会行为失范。一些公民公然践踏社会公德和法律而致富的现象。三是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极少数部门和人员在对待上访人信访问题方面,无论是认识上还是措施上都存在较大差距。重治标、轻治本。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很难形成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三、解决信访问题的对策群众利益无小事。正确处理好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如何更好地做好信访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拿在手上,信访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我们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治标和处理个案上,要在治标的同时,集中精力在治本上下功夫、做文章:(一)进一步加大
4、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党的政策涉及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涉及到群众的根本利益。无论是政策宣传,还是政策执行,任何一个环节不到位,就会诱发上访和引发各类矛盾,因此,各项工作一定要细,作风一定要实,尤其是在政策执行上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把信访行为降到最低限度。三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二)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一方面
5、要在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的前提下,重点在规范信访人信访行为上下功夫,对信访人合法、合理的诉求要依据政策及时解决。没有政策依据的,要尽力做好“息访”工作。对有极端行为的信访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以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另一方面,信访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对待每一个信访人,尤其是信访承办单位,绝不能草率从事,对信访人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全面深入地调查,客观、公正的处理。(三)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量。信访工作部门及信访承办单位要以“事要解决,人不回流”为目标,以提高信访队伍业务素质为重点,以提高信访人满意率为标准,全面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结质量,力求在每一件信访事项的处理上达到“三性”,即事实调查的
6、客观真实性、适用政策法律的准确性、文书制作的规范性。避免重访、缠访行为的发生。(四)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机制。一是领导机制要有新突破。首先是在领导重视程度上、组织建设上、经费保障上要有新思维,其次在工作落实上、目标管理上、考核内容上要有新举措。二是运行机制要有新创举。在整合资源,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上要有新思路,在畅通渠道,整体联动上有新动作。三是处理机制要有新成效。在处理突发性问题上要有新方法,在消化积案上要有新作为,全面提升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2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乡镇政府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高度重视和加强信访稳
7、定,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加强基层信访基础工作,着力解决各类信访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畅通信访渠道,有效维护乡镇社会秩序。全乡共查处各类矛盾纠纷X个村X起,化解X从一开始,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就得到了有效的结束。全年信访工作总结如下:一、领导高度重视,对人负责乡镇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成立了专门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信访接待和矛盾调整工作。坚持区域管理、分级责任、谁负责、谁负责、小事、大事、难题不出乡的原则。乡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案件,梳理分类,实现基础清晰、情况清晰,研究有效的解决方案和方法。此外,还成立了一个特别的村法院,聘请了村
8、里的法律顾问,并努力解决基层群众的矛盾。二是深入调查,积极解决矛盾纠纷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是解决矛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以信访矛盾纠纷调查解决为有力起点,维护我国稳定稳定,积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查解决工作,有效解决与群众重大利益有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首先,注重源头治理,从根本上减少各种矛盾和纠纷的发生。建立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和纠纷。在工作中,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发生、特点和规律,积极预测,提前预防,坚持早、小、标志。实现预防和解决纠纷的结合。其次,有效地解决了群众的合理需求和困难。认真梳理群众反映的强烈需求,明确规定法律和政策,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
9、监督解决。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可以逐步灵活解决,做好群众的沟通工作。三、依法办事,维护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解决信访问题,保持良好的信访秩序,关键是要依法按政策办事。一是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有条件能够解决的,限期解决到位,决不留尾巴。对暂不具备解决条件,需逐步给予解决的,给群众解释说明政策情况,尽快按政策规定逐步予以解决。二是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行为过激、无理取闹、扰乱信访秩序的上访群众,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介入,采取必要措施,依法予以处置,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三是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引导群众通过仲裁、诉讼和行政复议等途径依法公正解决问题,有效
10、地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坚持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值班制度。针对今年各种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较多的实际,乡上在搞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在重要会议召开和重大活动举办期间,均由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值班,确保信访工作不出问题。四、强化举措,形成防控结合良好局面乡党委、政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准确摸清底数,及时掌握事态的发生、发展进程,全面了解信访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答复。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一是加强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领导,努力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二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努力畅通信访工作诉求表达渠道;三是采取强有力的措施,
11、依法处置信访工作的不正之举。确保我乡信访、稳定工作顺利开展,实现政治、经济、社会稳定。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3当前由于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各种矛盾交织、民事、刑事犯罪频发,大量矛盾纠纷进入司法领域,导致涉法涉诉信访特别是涉检信访十分复杂。如何处理涉检信访问题,成为新时代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院面临的重大课题。结合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从涉检信访面临的困难问题、引发涉检信访的原因以及解决的对策,谈一些粗浅看法。一、困难在新形势下,群众到检察机关信访,反映的问题不仅仅是涉检信访问题,所涉及的问题十分广泛,有的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矛盾的集中体现,有的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办案不文明、不规范或者是办
12、案质量不高引发的,有的则是无理纠缠甚至是有一定目的或个人目的。近年来,我院在涉检信访工作中,坚持与时俱进,疏堵并举,源头治理,有效消除信访隐患,连续几年实现了涉检信访良好的发展。但是,在新形势下,涉检信访工作也面临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涉检信访行为发生的时间比较敏感在接访过程中发现,群众上访一般选择在闲暇期、年末即将过年期间、“两会”或国家重大活动敏感节点及两委班子换届期间或者其他敏感时期。从我院近几年群众信访情况表明“两会”期间、两委班子换届及其他重大事件期间群众上访、举报、申诉量比较大。(二)涉检信访群众年龄普遍偏大近几年在信访工作中发现,涉检信访群众年龄普遍偏大,中老年人居多。涉检信访
13、案件上访人大多处于50-60岁,甚至有的上访人年龄超过60岁。通常年轻的上访户较为明理,通过向其解释法律、讲明道理,他们一般都能理解和满意,因此也很少发生越级上访。年龄偏大的上访群众,文化水平低,缺乏法律知识,情绪偏激,思想较为固执,不轻易接受外界观点,容易导致盲目信访。(三)涉检信访呈现“三多”现象信访呈现“三多”现象,即重复上访增多,无理缠访缠诉增多,信访不信法增多。部分群众对于自己台法权益受到损害但又不知道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和途径去维护,信“访”而不信“法”。没有想到要寻求正当合法途径提起诉讼等形式解决,片面认为只有把事情闹大引起领导的重视才能解决问题,而有些上访人则是由于对法律政策了解不
14、深不细,盲目跟风,举报申诉没有针对性,出现盲目检举、多头举报、重复上访等问题。也有少量案件已经通过行政机关合法途径处理,当事人不服,仍多次向检察机关提出不合理要求,检察机关就同一问题详细作了答复,多次进行释法说理,才化解信访人心中疑虑。(四)涉检信访息诉罢访工作难度加大对于部分信访人申诉案件,由于申诉案件比较特殊,法律、政策性比较强,申诉人对复查结论不服,可能导致重复申诉、越级申诉的案件。有的申诉人对申诉结果的期望值过高或者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一旦结果不能达到他们的要求,就认为检察机关执法不公而缠诉,申诉人演化为上访人,导致不能息诉的情况发生。二、成因从上述涉检信访问题的基本特点分析,当前基层
15、涉检信访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执法办案环节存在瑕疵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办案环节上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有的办案人员不重视办案细节,在案件程序上把关不严,出现差错,引发了涉检信访矛盾的发生。二是办案证据质量上存在证据缺失瑕疵。承办人员在取证方面不扎实,只停留在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上,过分重视和依赖言词证据的取得和使用,忽视其他证据的收集和鉴别,使证据链条的完整性不强,也是引发上访的关键。(二)信访接待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基层检察院控申部门承担着信访接待工作,人员配置不足,严重制约着信访工作的发展。部分干警对少量信访人的诉求只注重法律效果,而不注重社会效果,忽视了化解矛盾和息诉工作。对
16、来访群众进行释法说理和引导上做得不够,有的检察干警工作方式简单,责任心不强,对待群众淡漠,业务能力不强,对信访的一些疑难复杂问题,不能做出正确的解答和圆满处理,有一推了之的现象,使部分来访群众心中的疑虑难以消除。(三)群众法律知识欠缺,举报申诉没有针对性在基层院接待和处理信访案件中,有部分诉求是涉及案件管辖问题的上访,仅有少量的涉检信访矛盾。有的当事人由于对法律政策了解不深不细,举报申诉没有明确的针对性,于是出现盲目检举、多头举报反映问题。按照刑法管辖规定的解释,对反映的问题明显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按规定将此类信访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举报人又来检察机关反映,认为是检察机关推诿,造成重复来访。有的群众将本属于法院管辖的问题,多次来我院要求解决,释法说理后,其仍然认为检察院有权利管辖其反映情况。我院从法律的角度向上访人释法明义,最终才缓解了上访者的对立情绪。(四)当事人无理纠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