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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说明一、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1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2 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提交材料规范二、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一)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3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4 股分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5 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二)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6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7 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8 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 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四)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0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五)公司合并、分立提交材料规范11因公司合并申请设立、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2因合并解散公司申请分公司变
2、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3因合并解散公司持有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4因公司分立申请设立、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5因分立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6因分立公司持有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三、非公司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一)非公司企业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7 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8 营业单位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9 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二)非公司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1增设/撤销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2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三)非公司企业注销登记
3、提交材料规范【23】 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4 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四、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5 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五、企业备案提交材料规范26公司备案提交材料规范27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六、其它登记事务相关材料规范26 企业名称变更审批报送提交材料规范129 企业申请迁入调档提交材料规范30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提交材料规范说明1、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备案等,可登录“中国企业登记网” (http:/qyj. saic. gov. cn )下载相关表格。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
4、当使用A4型纸。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 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 盖公章或者签字。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 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精口 文档一、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 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2 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提交材料规范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 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注: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 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 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 核准通知书记载投资人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二、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31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
6、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 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 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 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
7、印件。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 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合用本规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4 股分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纪录(募集设立的 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股东大会或者创立大会的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
8、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发起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发起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6、募集设立的股分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 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 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
9、记录)、董事会决 议或者其他相关材料。其中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可以与第 3项合并提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公司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及身份证件复印件。9、住所使用证明。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o11、募集设立的股分有限公司公开辟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的核准文件。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 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1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分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 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
10、例设立的股分有限公司申请设立登 记合用本规范。5 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 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 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 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注:1、依照公
11、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合用 本规范。2、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 业执照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二)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6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 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 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有
12、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 议。 股分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 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 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 明和新任法定
13、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 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 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 登记。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 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 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 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 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变更股东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
14、股东双方签署的股 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允许的文件;其 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 面通知;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 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股 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和其他股东过半数允许的文件;国 精品 文档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 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
15、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 者者股权交割证明。 变更股东或者发起人名称或者姓名的,提交股东或者发起人名称或者姓 名变更证明;股东或者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 印件。 以上各项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 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合用本 规范。7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