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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风源发电总承包公司 电站进出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 电站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人员和设备安全,特制 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 用于公司管辖范 围运行中的电站及在电站区域内从 事施工、检修、运行维护及其他作业的所有人员(以下称作业人员)。 电站运行人员及其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人员,都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职责1、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抽查;2、运行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第四条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进入电站的作业人员,在开工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在作业 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简称安规)的规定, 确保生产安全。第五条作业人员进入电站工作,必须履
2、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许可由 电站运行当值具有“工作许可人”资格的值班人员负责办理,并经当 值值班长同意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域作业。1、工作许可手续必须按照安规要求执行。2、对本公司以外的单位来电站工作所填写的工作票,必须报运行部备案。3、对工作区域在电站内但不属运行部管辖范围的设备上工作, 其工作票可不需运行部“双签发”,但其工作须经当值运行负责人许 可,并在工作票备注栏中签名;其他不需办理工作票的工作,须征得 当值负责人的同意。4、对需进入电站的安全检查人员、持证参观人员,必须由运行 部派专人全程陪同,并有公司组织者办理进入登记。5、工作许可前、后人员管理:(1)工作许可手续未办妥 前,作业人员
3、只允许在指定地点集中 待命,不得擅自进入作业现场。(2)工作许可人在完成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会同工作负 责人到现场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 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3)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现场向工作班所 有人员宣读工作票,并进行安全情况交底后,才开始作业。第六条 作业期间,作业人员必须按安规规定,执行工作 监护制度,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 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 正违反安全的行为,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 其他工作。2、在邻近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有 专人监护。第七条 工作
4、终结前、后的人员管理。1、工作结束,在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工作现场,由工作负责人清点无误后,再办理 工作终结手续。2、工作终结手续办理后,作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工作现场和其 他生产区域。第八条 外来施工单位管理。外来施工单位指本公司以外的单 位。除按以上第四至第七条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工程开工前,外来施工单位须凭工程主管部门出具的业务联 系单,并附拟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单”到运行部办理“进站施工许 可“。否则,一律不准进站工作。2、外来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作业人员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管理,施 工过程必须实现严格的工作监护。3、如果施工超出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必
5、须由施工单位重新 拟订安全技术措施,报发包方负责人同意后,由有关单位实施完善, 方可施工。4、工程施工结束后,外来施工单位应把作业人员“进站施工许 可”收回,统一交运行部注销。第九条作业现场安全管理。1、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电站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防火、 防触电、防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2、作业区域与带电设备区域须设置状安全围栏。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有上岗证。4、动火工作必须严格按动火工作管理制度,办理相应级别的动 火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的审批手续应齐全、符合要求,安全措施必 须正确完善,动火工作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到位。5、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完好可用,灭火器材使用后
6、要进行登记,并通知 主管部门及时调整 和增补。6、凡移动防鼠挡板,须事先征得值班负责人的答应,防鼠挡板 一旦移 开,其门口应有移 动挡板的班组派员负责看守,直至恢 复 为止。在增放电缆、需开挖电缆沟隔墙洞穴的工作场地,须有人在 场看守,遵循“谁施工、谁负责恢 复”的原则,谨防小动物事故的发 生,并须符合电缆防火规定。7、现场施工用电,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制定 的施工现场临时电源管理规定的规定。8、在站内作业的车辆 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与生产工作 无关的车辆 不准进入生产区域;特种作业车辆 应专人监护。9、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清洁,做到“三不乱”(电线不乱拉;管道 不乱放;杂物不乱丢
7、),工作结束后应清理现场油污、杂物等。10、电站运行值班人员、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人员,对作业现 场进行巡视、检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指出, 限期改进。11、进入电站生产现场的人员,一律必须戴安全帽;电气工作 人员必须穿合格的工作服。凡不符合要求者,当值运行人员有权禁 止其进入。12、起重设备、超过L 8米的设备、机动车严禁进入电站。如 工作必须使用上述设备时,必须经公司领导及安监主管同意,在现 场值班员监管下,并采取必要防范 措施后方可进入。13、在电站搬运物体时,注意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并必须严格 按照安规规定执行。14、在雷雨天气及其他极端气候天气下,任何人员严禁进入
8、电站。15、运行人员要做好电站的巡视工作,加强电站门锁的管理, 进入站时严格执行出入电站随手锁门。16、运行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的有权将其驱逐出电站并汇报 公司安全员,场站应加强对电站的管理,对不能及时发现擅自进入电 站者,考核运行值班人员IOO元,对于不经许可进入电站的考核200 7C o第十条附则1、本制度由县风源发电总承包公司负责解释。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安全生产十项注意事项:一、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品,检查设备及作业 场地,做到安全可靠。二、不违章作业,并监督制止他人违章作业。三、不准擅自开动别人操作的机械,电器开关设备。登 高作业应戴好安全带、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防止
9、坠落, 严禁向下乱抛工具和设备零件。四、不准随便拆除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 及专指示器等。保持设备齐全有效灵敏可靠。五、不准随意启动设备。机器设备停机检查或修理时, 应切断电源并悬挂警示牌,取牌人应是挂牌人。开机时发出 信号,听到回音确定安全后才能开机。六、不准吊装物及下行人。多人操作起重搬运要统一指 挥,密切配合。不准超负荷使用机器。七、不在易燃物品附近吸烟动火,不乱扔垃圾。八、不在厂内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机动车进出车间转弯 必须鸣号减速。车辆行驶中严禁爬上跳下。九、工作时精力集中,不准打闹、赤脚、赤膊、穿拖鞋 和高跟鞋。十、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脱岗或擅离职守。有事 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