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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市教育系统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省、市相关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消除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按照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理念,根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两违”清查工作,在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治成果基础上,坚持“五化”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全面
2、治理,以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等房屋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教育系统校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非危房,牢牢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二、排查范围和工作重点(一)工作范围。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等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二)工作重点。一是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摸清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等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有无产权、建设年份、是否危房等,按要求建立房屋档案;二是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排查出来隐患房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鉴定;三是各地各学校针对地震易发区、人员密集区、城乡结合部
3、等区域校舍开展重点排查,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四是各地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房屋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定期巡检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三、工作安排全市教育系统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部署攻坚行动阶段(自启动之日起)。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本地区、学校校舍自建房及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逐级做好工作部署,推进工作落实。(二)组织排查实拖阶段(自启动之日起至2022年12月底)。2022年7月底前,各地各学校开展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等房屋的摸底排查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2022年12月底前,
4、各地各学校将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房屋整治完毕,消除存量危房。(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23年以后)。各地各学校对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查找安全隐患,堵塞工作漏洞,强化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四、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成立组织机构,压实工作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强化监督管理和督导检查。各地各学校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规定,严肃督导问责,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各学校进行实地抽查检查。(三)强化宣传引导和调度统计。各地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做好政策宣讲,普及房屋使用安全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从2022年5月份开始,各地各学校要及时汇报本单位排查整治工作最新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