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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近年来,我市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安全形势严峻。今年上半年,全市县乡村道路共发生伤亡道路交通事故63起,死亡30人,受伤85人,财产损失20310元,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34.04%、15.38%、34.92%、2.01%,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同时,农村群众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伤致残导致返贫现象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影响全市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因素之一。为进一步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8月15日至11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2、综合整治工作(以下简称“综合整治”),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全面建立县区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一落实三提升五到位一减少”的目标(简称“1351”),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甘政办发2014169号)、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甘交委发20148号)、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陇政办发20xx63号)和陇南市委
3、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陇办发20xx78号)精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农村机动车及驾驶人纳管率,提升农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交通安全劝导站、乡镇交警中队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减少死亡事故,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彻底扭转农村道路失控漏管和交通事故频发的被动局面。二、组织机构成立由副市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薛小勇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韩东武同志、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赵志刚同志任副组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
4、管领导为成员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赵志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督办等事宜。三、工作任务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一)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建设。一是全面完成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建设工作任务。综合整治工作期间,要按标准全面完成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建设任务,具体是:武都区171个、宕昌县84个、文县76个、康县87个、成县61个、徽县53个、两当县30个、西和县96个、礼县142个。其中建成固定式标准化
5、劝导站390个:武都区72个、宕昌县50个、文县40个、康县42个、成县34个、徽县30个、两当县24个、西和县40个、礼县58个。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统一组织验收。二是切实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按照一类乡镇不低于15万元,二类乡镇不低于10万元,三类乡镇不低于7万元的标准,纳入县区财政预算,年底前分期分批全部落实到位(武都区288万元、宕昌县187万元、文县161万元、康县153万元、成县139万元、徽县123万元、两当县84万元、西和县179万元、礼县241万元)。三是健全乡镇交警中队。按照一个乡镇设置一个交警中队的要求,建立健全乡镇公安交警机构(武都区36个、宕昌县25
6、个、文县20个、康县21个、成县17个、徽县15个、两当县12个、西和县20个、礼县29个)。四是强化管理人员培训。综合整治工作期间,县区政府负责举办交通管理员、交通协管员、交通安全劝导员培训,全面提高到位率、管事率。五是落实行政村村口视频监控。农村道路30%以上的行政村出村口至少安装1处视频监控(武都区205处、宕昌县100处、文县91处、康县105处、成县73处、徽县63处、两当县35处、西和县115处、礼县170处)实现乡镇党委政府远程视频监控。六是建立健全基础工作台账。乡镇交管站要明确专人汇总核实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人、车、路等基础信息,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基础台帐,并录入
7、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县区推广率达100%,乡镇交管站使用率达100%o(二)部门协调联动深入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公安、运管、路政、公路、农机等部门,针对重点节点、时段、路段,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导检查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工作情况,督促整改存在问题,落实工作措施。公安机关要组织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深入农村地区严查无牌无证、农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摩托车不戴头盔、客货车辆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对查获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报废,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律上限处罚,通过综合整治,推动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三)强化农村道路交通
8、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区政府要把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列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内容,周密安排部署,加大排查力度,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强化源头安全隐患治理。截止7月底,全市逾期未检验的农村面包车976辆。(武都区282辆、宕昌县60辆、文县185辆、康县60辆、成县157辆、徽县98辆、两当县11辆、西和县52辆、礼县71辆;逾期未报废的364辆(武都区59辆、宕昌县16辆、文县104辆、康县37辆、成县73辆、徽县34辆、两当县1辆、西和县17辆、礼县23辆)。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隐患不除事故难防”的理念,用足手段,实行“以人找车”、“以车找人”、“一车一策”的方
9、法,采取媒体曝光、路面检查、约谈等有效措施强制检验、报废,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强化道路隐患治理。严格排查农村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路段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县、乡道路事故多发路段、通行客运车辆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一路一档”的要求逐条建立台账,逐个路段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重点是改造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视距不良及长下坡路段的安全设施,增加让行、减速标志标线以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等禁令标志,加装反光镜、减速带、防护栏、防护桩、防护墙等安全防护设施,在事故多发路段增设电子监控装备,实施全程、实时重点监控,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四)
10、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各县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度,定期组织教育、司法、公安、文广新、农牧(农机)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市、县区广播、电视台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目,每周定时播出;县区、乡镇、村社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微信入群率要达到100%,在行政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六个一”活动(“大喇叭”每天播一次常识;村口有一块警示、提示标牌;村里有一处宣传栏;学校和幼儿园有一处宣传板报;学校和幼儿园每周上一次安全课;学校和幼儿园签订一份责任书)。要针对本地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规律和特点,结合典型案例,制作并播放贴近农民生活的交通安全宣传片、张贴宣传
11、挂图。要指导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完善乡村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提示牌、墙体标语等安全宣传设施,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要利用农村广播、有线电视,广泛传播交通安全常识,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四、工作职责(一)县区政府: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提供必要的经费、装备、设施,构建乡镇、村、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网络;加大农村交通安全投入,集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完善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抓好安全设施的管理养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鼓励、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发展。(二)乡镇政府:承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主体
12、责任,制定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管理室和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的组织领导,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治等工作;完善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开展农村道路管理和养护工作。要明确村委会负责人对本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责,将履行职责情况纳入村级年度考核内容,切实履行教育群众、管理群众的责任。(三)公安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牵头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指导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和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开展工作;做好交通管理员、交通协管员和交通安全劝导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宣传教育和农村机动车驾驶员教育
13、管理工作。(四)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运输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动态监管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整治农村地区面包车非法营运违法行为;排查农村道路危险路段和治理安全隐患,抓好公路“生命防护工程”任务、措施、质量、进度、监督、验收等工作的落实。(五)农牧部门: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严格执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报废、淘汰规定,确保运行安全;加大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交通法规、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的安全培训,落实驾驶人考试、发证有关规定;协助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参与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协助
14、公安部门查处农机驾驶违法行为。(六)教育部门: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做好农村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严禁学校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七)财政部门: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投入,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A)扶贫部门:与同级交通部门共同摸清贫困地区村社道路尚未硬化道路底数,制定发展规划,确保道路建设到位和安全畅通;与同级交通部门联合下达贫困地区村社道路项目计划;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中,增加安全驾驶技术培训。(九)人社部门: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突出对本籍外出务工人员和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知识,
15、特别是交通安全常识、安全防范技能的教育培训;强化对季节工、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十)文广新部门: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作为社会宣传的重要内容,指导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十一)安监部门:督促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排查整治农村道路危险点(段)安全隐患,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五、工作要求(一)认真安排部署。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强化措施,
16、狠抓落实。实行县区政府领导包乡镇、乡镇政府领导包行政村的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二)加强督导考核。市综合整治办公室将对县区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县区要加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地见效。(三)严肃责任追究。依据省、市有关规定,将严查严处不作为、慢作为、玩忽职守和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未按要求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的,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责令整改;发生一般、较大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确定一名联络员于8月15日前报送市综合整治办公室,每月15日前报送工作小结,11月16日上报综合整治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