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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2023年度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申报指南一、支持方向、方式及标准(一)传统产业升级1.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项目。石化化工行业重点支持精细化发展项目,钢铁行业重点支持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和精深加工项目,装备、冶金、建材、消费品、电子信息行业重点支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项目。对列入22个产业集群重点项目库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贷款贴息和直接补助2种方式给予支持,优先以贷款贴息方式支持项目。(1)采取贷款贴息方式,对2021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以开工建设时间为准),2023年12月31日前建设完成的企业新建项目、实施技术改造
2、项目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实际获得金融机构贷款额进行贴息补助,贴息率不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单项贴息资金额度不超过100O万元。(2)采取直接补助方式,对2021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以开工建设时间为准),2023年12月31日前建设完成的审定项目总投资给予支持,支持比例5%,单项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2 .重大技术装备领域升级改造(1)支持重大技术装备领域相关企业以扩大产品示范应用、提升市场规模为目标,实施产业化能力提升项目。(2)支持重大技术装备领域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实施技术改造升级项目,促进产
3、品升级换代、提质增效和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3)支持重大技术装备领域企业实施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技术改造升级项目。(4)重点支持工业母机领域企业围绕(1)(2)(3)方向实施产业化能力提升或技术改造升级项目。(5)重点支持“整零共同体”相关企业以提升产业链协同能力为目标,实施产业能力提升或技术改造升级项目。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直接补助方式,对2021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以开工建设时间为准),2023年12月31日前建设完成的审定项目总投资给予支持,支持比例10%,其中工业母机领域实施的产业化能力提升或技术改造升级项目支持比例15%o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可突破100O万支持额度上限。资源整
4、合示范性强的“整零共同体”相关项目,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可突破支持比例和上限。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重大技术装备领域产业化能力提升或技术改造升级项目。3 .产业基础再造支持头部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围绕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方面开展攻关,项目实施单位需拥有相关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及发明专利,重点对已完成研制攻关并已实现工程化、产业化、突破“卡脖子”问题、填补国内空白、替代进口的产业基础再造项目进行支持。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直接补助方式,对2021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以开工建设时间为准),2023年12月31日前建设完成的审定项目总投资给
5、予支持,支持比例为项目研发及产业化过程中发生相关费用的10%,单项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4 .绿色低碳发展(1)绿色化改造支持冶金、石化、建材、装备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节能降碳、能效提升项目。支持重点行业用能企业对标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实施的节能降耗项目。支持企业实施节水、废水循环利用等项目。支持企业实施终端用能电气化改造。支持企业实施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更新升级改造,改造后须达到强制性能效标准2级及以上。支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实施的清洁生产项目。(2)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支持粉煤灰、煤阡石、尾矿、脱硫石膏、冶炼渣、钢渣、硼泥等工业固废资源化
6、利用项目,支持钢铁窑炉、水泥窑、化工装置等协同处置工业固废项目。支持废旧动力电池、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轮胎、废纸等资源再生利用项目。(3)先进环保装备及再制造支持先进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化项目,技术性能指标须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支持工程机械、机电设备、机床、汽车零部件等领域再制造项目。支持新型储能、碳捕获、利用与封存技术(CCUS)、低碳工业装备产业发展。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直接补助方式,对2021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以开工建设时间为准),2023年12月31日前建设完成的审定项目总投资给予支持,支持比例5%,单项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二)新兴产业与特色产业发展1
7、 .精细化工(1)精细化工及化工新材料产业化围绕“锻长板”和补短板两大重点任务,支持符合产业政策,填补国内空白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产业化项目。(2)中试基地和成果转化围绕重点领域,支持企业建设中试基地,对成熟科技成果进行产业化试点示范;支持企业与科研单位开展产学研用合作,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直接补助方式,对2021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以开工建设时间为准),2023年12月31日前建设完成的审定项目总投资给予支持,支持比例5%,单项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2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1)创新成果转化重点支持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购买技术服务等方式,
8、完成药品、第三类医疗器械、大型医用设备、通过省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获批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等创新成果转化,在我省实现获批上市;支持企业完成化学药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我省2021年以来新取得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补充申请批件、原料药上市批准通知书并实现产业化的给予支持。其中新批准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需开展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大型医用设备,每个品种奖励500万元;新批准仿制药、同名同方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免于开展临床试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通过省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获批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每个品种奖励300万元;新取
9、得上市批准通知书的原料药,国内前三家上市的每个品种奖励200万元,其他每个品种奖励100万元。同一企业同一品种不分规格、型号,仅支持一次。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1500万元。(2)新产品产业化建设重点支持为新获批或进入11期以上临床研究阶段的化药创新药、化药改良型新药、生物药、中成药、第三类医疗器械、大型医用设备、纳入省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等创新产品配套的新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直接补助方式,对2021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以开工建设时间为准),2023年12月31日前建设完成的项目,按照上述建设内容所需设备、软件投资额的5%进行补助,单项补助资金额度不
10、超过1000万元。(3)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药品合同研发生产服务(CDMO)平台、中药院内制剂产业化服务平台等医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直接补助方式,对2021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以开工建设时间为准),2023年12月31日前建设完成的项目,按照上述建设内容所需设备、软件投资额的5%进行补助,单项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3 .电子信息制造业(1)集成电路重点支持企业围绕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设备及关键零部件、材料等重点领域,开展重点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强化优势,补齐短板,不断完善产业链。(2)基础电子重点支持满足高端装备、应用电子、物联网、新能源汽车、新一代
11、信息技术需求的MEMS传感器、激光传感器等新型传感器产品,新型薄膜太阳能电池、新型元器件、新型印刷电路板等基础元器件以及锂离子电池、光伏等行业关键电子材料研发及产业化。提升电子级多晶硅、高效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封装工艺创新以及切方机、超薄硅片多线切割机等专用设备配套供给能力。(3)智能硬件与应用电子重点支持智慧家庭产品、高清晰度显示器、智能音响、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新型消费类电子产品;支持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产品、5G通信产品、国产替代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支持汽车电子、医疗电子、金融电子以及智能仪器仪表等应用电子产品的研发应用;支持企业开展智能终端设备关键技术研究、产品质量的提升与应用推广
12、。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直接补助方式,对2021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以开工建设时间为准),2023年12月31日前建设完成的审定项目总投资给予支持,支持比例5%,单项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4 .消费品工业“三品”重点支持轻工、纺织行业发展。(1)增加产品品种支持企业深度挖掘用户需求,适应和引领消费升级趋势,开发新产品,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丰富和细化消费品种类。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的2022年度新增单项产品,按年销售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2)提升产品品质支持对食品预制化和酒行业发展具有牵动作用的龙头企业或示范企业。
13、支持创建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城市。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食品预制化和酒行业发展具有牵动作用的龙头企业或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评国家“三品”示范城市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培育产品品牌支持对接交流,对省市主办行业展会、赛事、论坛等交流展览活动,经省政府同意后给予主办单位奖励。支持企业围绕自主品牌建设和产品销售,通过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广告发布、宣传推广。支持企业参加国内重点专业(专题)展览会、博览会、国家相关行业协会主办的常年展洽平台等展览展销或展示活动。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企业在上一年度开拓国内市场所产生的广告宣传(线上线下
14、推广)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奖励,企业在上一年度投入的各类费用总额不低于IoO万元,同一企业年度累计支持额度不超过I(X)万元。对企业参加展览展销或展示活动的(原则上应为上一年度我省消费品工业企业参与度高、收获性大的行业专业展会或展览、展示活动),按实际发生展位费、特装费或租金给予不超过50%的奖励,同一企业年度累计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对省市举办时装周、博览会、全国性消费品产业论坛等交流展览活动,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后,按实际发生展位费、特装费或租金等相关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奖励,同一年度累计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5 .菱镁产业(1)产业转型升级支持行业装备升级、环保改造、产业结构调整
15、转型(镁质建筑材料、镁质化工材料、镁质新材料项目)等方面新、改、扩建项目。推动原材料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直接补助方式支持,对2021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以开工建设时间为准),2023年12月31日前建设完成的审定项目总投资给予支持,支持比例5%,单项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2)企业规范发展对经工信部认定列入“符合耐火材料行业规范条件生产线”名单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给予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10万元奖励。(3)对接交流对主办全国性、国际性菱镁行业、产业交流展览活动,经省政府同意后给予主办单位奖励。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
16、,给予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单位或其指定单位50万元奖励。(4)淘汰退出轻烧反射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轻烧氧化镁窑炉装备淘汰退出,对手续齐备的轻烧反射窑,拆除且通过验收的给予奖励。支持方式及标准:对备案核准、环评批复、环保验收、土地证手续齐备的轻烧反射窑,完成拆除且通过市级验收的给予企业每座5万元奖励。二、申报条件(一)原则上应为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企事业单位。(二)工业企业原则上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新建项目投资额达到IoOO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免申即享”、以奖代补类支持方式不受以上条件限制。(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资产、征信及经营状况良好。(四)具有承担项目实施的资金、技术和应用落地等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