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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权池协议书甲方: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方式:乙方: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联系方式:丙方: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联系方式:丁方: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方式:鉴于:1 .甲方、丁方为丙方(以下亦称“公司”)的股东。甲方持有公司1%的股权,丁方持有公司【1%的股权;2 .甲方为乙方的股东,出资【】万元,占有设立后乙方100%的出资权益;3 .甲方同意,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增强员工凝聚力和向心力,自愿从其持有的丙方股权中贡献部分出资额作为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的股权池;4 .乙方负责持有期权池的股权并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因此
2、,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约定如下:一、员工股权激励股权池的设立1 .该员工股权激励股权池(以下简称“股权池”)为虚拟概念,指公司现有股东所持有的出资中专项用于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部分。2 .甲方同意将甲方名下的【%公司股权(对应出资额11万元)划拨进入该股权池。各方认可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股权池拥有公司【1万元的出资额(也称“划拨出资额”卜3 .甲方应配合乙方将上述划拨出资额全部转让给乙方,转让对价为零或届时法律或政府规定许可的最低金额。二、股权池的功能和运行机制1 .期权池中的股权权益只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员工股权激励实施机制用于实施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挪作他用。
3、2 .各方认同的股权池运行机制如下:2.1 公司总经理草拟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实施方案;2.2 公司董事会批准该员工股权激励实施方案;2.3 公司、乙方及甲方与被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2.4 在股权授予条件达成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和被激励对象完善法律文件及约定的变更登记手续(如需),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将其持有的相应的乙方股权转让给丁方的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等。2.5 被授予对象直接获得的乙方股权比例乘以乙方持有的丙方股权比例等于被授予对象被间接授予的丙方公司股权权益。三、违约责任1 .如果甲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导致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无法实施,则甲方应另行安排股权(出资额)以配合
4、完成未能实施之股权激励内容,且不得主张任何交易成本或价格的支付。如甲方无法安排(足额)股权,则应按照公司届时估值所对应的价值的【2】倍承担向激励对象的赔偿责任。2 .如甲方的行为导致股权激励对象被授予激励股权后的股权权益遭受损失或限制,则甲方应用其持有的其他股权权益对被激励对象进行等额补偿。3 .在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时,所有公司股东均应配合和支持,否则应赔偿相关方的经济损失。四、陈述与保证1、本合同各方均向其他方承诺: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以外,该方拥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必需的所有合法权利以及所有内部和外部的批准、授权和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批准(如有卜2、
5、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全面和有效的。3、甲方承诺: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与资质。4、乙方承诺: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与资质。五、保密1、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取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经营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2、本合同关于对保密信息的保护不适用于以下情形:(1)保密信息在披露给接收方之前,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2)在本
6、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未被违反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3)接收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保密信息(通过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卜当出现此种情况时,接收方应及时通知提供方并做出必要说明,同时给予提供方合理的机会对披露内容和范围进行审阅,并允许提供方就该程序提出异议或寻求必要的救济;(4)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确定的保密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在上述情况发生时,接收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向提供方发出通知,同时应当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说明。六
7、、其他约定1、部分无效处理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2、确认签约能力双方确认具备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与相应资质,并已经获得各自章程规定的授权及利害关系人的同意以签署本合同;在本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的各方代表已经获得相应的授权。七、合同送达方式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通知方式:(1)甲方接收通知方式联系人:地址:手机:(2)乙方接收通知方式联系人:地址:手机:(3)丙方接收通知方式联系人:地址:手机:(4)丁方接收通知方式联系人:地址:手机:2、各方应以书面快递方
8、式向其他方上述地址发送相关通知。接收通知方拒收、无人接收或未查阅的,不影响通知送达的有效性。3、上述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4、一方变更接收通知方式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方确认变更,否则视为未变更。八、不可抗力的处理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2、不可抗力的后果:(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
9、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3、部分无效处理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4、不放弃权利除非另有约定,任何一方
10、未能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得被视为其放弃行使该等权利,且任何权利的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亦不得妨碍该等权利的进一步行使或其他任何权利的行使。一方在任何时候放弃追究其他各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规定的违约行为,不得被视为该方放弃追究其他各方今后的违约行为,且不得被视为该方放弃其在该等规定项下的权利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任何权利。九、法律适用本合同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十、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11、。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一,附则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共有一个附件,名称如下:附件一名称:附件二名称:3、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后可以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本协议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合同正文)甲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时间: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詈时间:丙方(签字成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詈时间:丁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