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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区山东福寿园园区节地生态花坛葬的实施方案为积极响应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惠民殡葬、公益殡葬、绿色殡葬、科技殡葬、阳光殡葬、人文殡葬”的号召,坚持殡葬“惠民、节地、环保、文化”发展方向,进一步推行绿色、公益、惠民的殡葬政策,济南市民政局和山东福寿园自2012年清明节合作推出公益节地花坛葬。公益节地花坛葬安葬时将骨灰放置于可降解骨灰坛中,深埋于花坛之下,经过一段时间自行降解后,最终与自然融于一体,是一种真正意义上实现“源于自然又归于自然”的安葬方式。实施方案如下:一、每年落葬时间:集体落葬仪式定在每年的清明节、寒衣节所属时间段,具体时间根据当年情况福寿园公司电话通知参加花坛葬人员。报名咨询电话:、二、办理程序:山东福寿园公司(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孝里镇龙泉官庄村南)办理花坛葬前期手续需要携带材料包括:1、逝者死亡证明2、办理者的身份证3、证明逝者是济南户口的身份证明或居住证。三、落葬程序:1、按照福寿园公司通知时间(集中落葬时间前一天)到济南市殡仪馆领取逝者骨灰,由福寿园公司提供车辆,统一乘车前往福寿园园区,到达园区后由福寿园公司工作人员指导将逝者骨灰导入由福寿园公司提供的可降解骨灰坛中,暂放在福寿园园区骨灰寄存室寄存。2、统一落葬时间,逝者家属统一乘车前往园区,到达园区后由福寿园公司人员指挥统一领取骨灰,由福寿园公司殡仪人员指导落葬,家属献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