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东海氧化铝有限公司高性能α型高纯超细微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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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高性能型高纯超细微粉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编制日期:202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高性能型高纯超细微粉生产线项目项目代码2110-370681-04-01-56178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龙口市徐福街道东海氧化铝有限公司厂区内地理坐标(120度26分41.81()秒,37度43分24.23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9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308;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区扩建口技术改造建

2、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LJ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龙口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110-370681-04-01-561783总投资(万元)3433环保投资(万元)550环保投资占比(%)16施工工期2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幅是:用地(用海)面积(m2)45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南山集团公司东海工业区详细规划审批机关:龙口市任命政府审批文件:关于南山集团公司东海工业区详细规划的批复,龙政规字200513号,2005年9月9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龙口市东海工业区规

3、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关于对龙口市东海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烟环审202259号,2022年9月30日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范围及规划定位东海工业区位于龙口市北部的徐福街道内,由南山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运行管理,规划范围为东至港新路、规划工业六路,西至规划工业五路,南至G228国道,北至林海路北18Om处;规划用地面积为3.0208km2;规划发展定位为结合现状用地已建设完成的实际情况及南山集团的整体布局,依托现有煤-电-铝产业基础,大力发展内部循环经济及深加工产业,通过“上大压小”、“增产不增污”等措施形成产值增长的同时实现污染物

4、的减排,助推龙口市成为全国重要的铝行业清洁生产基地。根据规划,园区共分为六个功能区,分别为综合办公区、电解铝生产加工区、能源产业聚集区、氧化铝生产加工区、现代化物流仓储区和娱乐生活区。园区主导产业定位为铝冶炼行业及深加工。东海工业区规划批复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见附件4。本项目在现有氧化铝厂内进行建设,位于龙口市东海工业区规划范围内,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功能分区属于氧化铝生产加工区。本项目为以氧化铝为原料进行深加工,项目建设符合东海工业区的产业发展定位、土地利用规划和园区功能分区。故项目建设符合龙口市东海工业区的规划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龙口市东海工业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见附图6a,园区功能区划图见

5、附图6bo2、环境准入行业负面清单按照龙口市东海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东海工业区的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见下表。表1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分类内容备注禁入1、农副食品加工业L有条件准入和行业2、食品制造业3、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4.、烟草制品业5、纺织业、纺织服装与服饰业6、皮革、毛皮、羽毛集气制品和制鞋业7、造纸和纸制品业8、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9、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10、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11、医药制造业12、化学纤维制造业13、橡胶和塑料制品业14、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业15、通用设备制造业允许类行业必须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落后淘汰的项目或生产工艺,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园

6、区资源承载力为前提。2.未在以上规定范围内的行业应根据禁入与准入条件分析论证后,确定能否入区16、专用设备制造业17、汽车制造业1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1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0、仪器仪表制造业21、其他制造业22、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有条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条件准件:园区配套的公共基础设施、热电厂技改项入目)2、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条件:园区配套公共基础设施)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条件:与园区发展有关的交通运输和仓储业)4、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条件:有利于完善产业链的项目)5、金属制品业(条件:属于铝工业的深加工)6、铁路、船舶、航空

7、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条件:属于铝工业的深加工)7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业(条件:属于铝行业产品配套的托盘等木质包装物制造)允许行业1、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业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按1号修改单修订),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的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中的“其他未列明非金属矿物制品”,不属于龙口市东海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的禁入、有条件禁入或允许禁入行业。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落后淘汰的项目或生产工艺,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园区资源承载力要求;本项目是在龙口东海氧化铝有限公司厂区内,以冶金级氧化铝为原料

8、进行深加工,生产高附加值的特种用途氧化铝,属于铝工业的深加工,因此其入园建设是可行的。1.产业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其他符合性分析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于2021年10月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110-370681-04-01-561783),立项时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第三类第十四条第117项“精密高性能高纯超细氧化铝微粉”和第三类第十四条第112项“长寿命节能环保耐火材料生产”的规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对照现行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第三类第十四条第126项与2020版第

9、三类第十四条第117项内容“精密高性能高纯超细氧化铝微粉”相同,第三类第十四条第121项与2020版第三类第十四条第112项内容“长寿命节能环保耐火材料生产”相同,因此本项目仍然为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 .选址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龙口市徐福街道东海工业区的东海氧化铝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周围环境见附图2。本项目利用氧化铝厂现有产品氧化铝生产型氧化铝产品,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符合东海工业区规划要求。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关于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复函(鲁环发2010124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10、保护区调整方案的通知(烟政字2019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和调整烟台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鲁政字2020246号)规定,龙口市水源地主要为王屋水库、莫家饮用水水源地及大堡饮用水水源地,本项目位于龙口市徐福镇东海工业园东海氧化铝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在上述饮用水水源地范围内。本项目利用氧化铝厂现有产品氧化铝生产高附加值的(X型氧化铝产品,在现有厂区内空地内进行建设,选址合理。3 .“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3.1 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的规定,本项目与该文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2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1、内容本项目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距离本项目建设地点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烟台龙口北部沿海防风固沙生态红线区(SD-06-B3-003),距离2.3km,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具体见附图4。根据2021年烟台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1年,龙口市环境空气质环境质量底线量未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黄水河水质为优。龙口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状况为良好。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有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能够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田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的天然气、水、电,项目

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产上线业政策和节能设计规范,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负面清单根据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符合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要求。3.2 与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及关于发布2022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烟环委办发20234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陆域重点管控单元,位置关系见附图6。表3项目与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管控要求符合性重点管控单元该区域重点推进产业布局优化

13、、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涉及城镇开发边界、产业园区的重点管控单元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等动态调整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符合管控要求。本项目位于陆域重点管控单元,满足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符合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准入要求,满足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3.3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烟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烟环委办202110号)及关于发布2022年“三线一单”

14、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烟环委办发202引4号)的要求,拟建项目所在区域位于“徐福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068120007o表4本项目与徐福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清单编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间局束空布约1.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把控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的行业或企业进入园区。严格执行国家和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要求,“两高项目环保设施、环保执行标准必须满足现行行业或山东省政策标准要求,符合园区行业规本项目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先进工艺和产品,不属于“两高”项目。项目在现有符合划;禁止落后的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生产企业进入园

15、区。2 .严格保护滨海生态防护林,加强对南山集团在生态防护林中开发活动的管理,严禁任何毁坏生态防护林的行为。3 .在发展机械制造、金属制品、农副产品加工、新材料工业四大产业的基础上,可适当引进其它与“四大产业”相关的清洁型、无污染或轻微污染的项目。厂区内空闲地进行建设,无新开发行为。污染物排放管控I.废水经预处理可达到区域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并确保不影响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果,“三废”排放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2.泳汶河在河流水域范围内禁止违反河流管理的建设行为,禁止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等污染水体的行为,禁止填埋、占用水体的行为,禁止其它对河流构成破坏性影响的行为。3 .园区禁止新上35蒸吨/小时以下各种类型燃煤锅炉。4 .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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