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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度创新与平台建设专项申报指南一、支持方向及内容(一)工业母机等重点装备攻关1 .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攻关支持企业围绕重点装备整机产品或关键核心部件、基础零部件,以满足用户需求为目标,组织实施协同研制攻关项目。重点支持企业围绕工业母机整机产品(含智能生产线)及数控系统、关键核心功能部件,以突破“卡脖子”问题、实现进口替代为目标,开展协同研制攻关。优先支持“整零共同体”牵头企业组织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单位)开展联合攻关。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直接补助方式,对完成研制攻关并实现工程应用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突破“卡脖子”问题、替代进口、填补国内空白的,按照研制投入的10%给予补助支持;针对市场需
2、求实现迭代升级、扩大国产化优势的,按照研制投入的5%给予补助支持。单个项目补助额一般不超过1000万yG专项支持工业母机产业发展,对完成研制攻关并实现工程化应用的工业母机产品及数控系统、关键功能部件,突破“卡脖子”问题、替代进口的,按照研制投入的15%给予补助支持;填补国内空白、扩大国产化优势的,按照研制投入的10%给予补助支持;针对市场需求实现迭代升级的,按照研制投入的5%给予补助支持。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可突破100O万支持额度上限。资源整合示范性强的“整零共同体”产业链上下游联合攻关项目,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可突破支持比例和上限。2 .产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任务“揭榜挂帅”由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
3、厅发布年度重点产业领域产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任务“揭榜挂帅”工作指南(发布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榜单分为重点研制和重大示范工程两类,鼓励省内企事业单位按照榜单要求,开展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工作,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关键工艺和急需的关键装备,对于揭榜成功,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发生的研制开发支出或工程投资予以支持。重点研制项目揭榜单位为项目牵头研制单位,重大示范工程揭榜单位为工程应用单位。支持方式及标准:对揭榜方采取“事前与事后相结合”的补助方式给予支持,重点研制、重大示范工程按照项目研制开发支出或工程投资给予最高15%补助,补助额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揭榜挂帅”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
4、过两年,分两期拨付,一是“揭榜挂帅项目合同书签订生效后拨付50%,二是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50%o鼓励揭榜单位先行投入项目经费,可追溯确认前期预研经费投入,追溯期从项目立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追溯投资金额不超过总预算的40%o如项目中期目标未按时达成,停拨剩余补助资金,若项目按期结项,按比例拨付剩余补助资金。如揭榜任务未能按期结项,基于本项目获得的财政专项资金,按约定时间全额返还。揭榜单位要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建立专账核算。对以多个单位申报的项目,揭榜资金仅拨付到项目牵头单位,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揭榜资金管理。牵头企业应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参与单位项目执行、预拨揭榜资金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
5、理,确保项目按进度实施并完成预期目标。3 .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对列入国家专项的重大技术装备相关产品研制或技术研究项目,给予配套资金支持。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配套补助方式,围绕重大技术装备领域承担国家专项的,如有省级配套要求,按照相关要求给予补助支持,如无省级配套要求,原则上按照企业自筹部分的15%给予补助支持。工业母机、集成电路装备领域承担国家专项,按照省政府确定的配套方式及比例安排资金。省级补助资金按项目计划与中央财政资金同步落实,统一管理使用。(二)产业创新发展1.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项目(D鼓励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开展技术创新能力项目建设,对研发平台、测试验证、中试孵化、成果转化等技术创新
6、能力提升项目所购买必要的研发、检测、试验验证设备及软件投入给予支持(建筑类企业不在支持范围内)。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直接补助方式,支持2021年以来项目所需研发、试验、检测设备及软件(不含软件研发)等。按照与项目建设有关投入的10%进行补助,单项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100o万元。(2)支持围绕重大技术装备领域,建设研发、测试验证、中试孵化、成果转化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直接补助方式,对重大技术装备领域研发、测试验证、中试孵化、成果转化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中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研发(生产)、检测、试验验证设备及软件等投入按照10%的比例支持,单项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100O万
7、元。(3)支持围绕工业母机及数控系统、关键核心功能部件,建设研发、测试验证、中试孵化、成果转化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对平台建设中必要的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研发(生产)、检测、试验验证设备及软件等投入给予一定比例支持。优先支持以服务“整零共同体”为目标,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直接补助方式,对工业母机领域研发、测试验证、中试孵化、成果转化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中必要的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研发(生产)、检测、试验验证设备及软件等投入给予15%的比例支持。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可突破100O万支持额度上限。对资源整合示范性强的“整零共同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可突
8、破支持比例和上限。2 .重大新产品开发产业化项目鼓励企业围绕国家需求及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开展重大新产品规模化生产,对通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及重点研发计划研制的新产品、新技术并通过验收,或经2位(含)以上两院院士推荐的重大新产品,成功组织实施产业化并取得一定销售收入的项目,用于购买必要的生产、试验、检测设备及软件投入给予支持。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直接补助方式,支持2021年以来项目所需生产、试验、检测设备及软件(不含软件研发)等。按照与项目建设有关投资额的10%进行补助,单项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100O万元。3 .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1)鼓励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试验验
9、证和中试熟化、产品工程化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企业衍生孵化、人才培养等创新链后端服务,对于年度内开展工作首次达到考核标准的单位,给予支持。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奖励资金500万元。(2)支持在工业母机、集成电路领域争创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对于完成“公司制”改革、实现实体化运营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支持。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奖励资金100O万元。4 .省级校企合作项目支持由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校企合作委员会围绕行业产业发展对科技创新的需求,组织校企间开展应用技术创新、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技术中试开发、科技交流与合作、技术与信息服务和人才培养等科技创新服务,探索产
10、学研合作新模式,促进更多科研成果向全省企业转移,为辽宁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对于年度内开展工作达到考核标准的单位,按照考核等次给予支持。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省级校企合作开展校企对接活动,按照考核结果等次,A档补助100万元,B档补助50万元,C档补助30万元。5 .技术创新服务项目(D未来产业发展关键问题研究服务。围绕我省未来产业基础、科研体系及发展潜力,提出重点发展方向,以及我省未来产业政策体系,编制未来产业发展3年行动计划。(2)新产品规模化生产培育及评价服务。建立辽宁省重大新产品规模化生产数据库和评价专家库,编制新产品成熟度及技术水平评价体系文件,针对评价结果达到一定
11、标准的重大新产品进行滚动支持和推广应用。(3)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咨询服务。聚焦制造业质量和品牌现状,找准比较优势、行业通病和质量品牌短板,推动质量创新设计能力提升、质量管理数字化、质量标杆引领、可靠性提升、品牌企业培育等工作,提出质量品牌政策支撑体系,编制提升制造业质量和品牌工程方案。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管理制度执行。(三)标准修订对菱镁产业、工业软件、消费品工业等企业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的进行支持。国家级行业标准指由工信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指由民政部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发布的标准。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
12、式,对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主导单位(主编单位)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四)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支持消费品工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工业软件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直接补助方式,补助资金额度为上述建设内容所需设备、软件投入的5%,单项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100O万元。三、申报条件(一)原则上应为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企事业单位。(二)工业企业原则上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新建项目投资额达到100O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免申即享”、以奖代补类支持方式不受以上
13、条件限制。(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资产、征信及经营状况良好。(四)具有承担项目实施的资金、技术和应用落地等能力。(五)具备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成立时间起计。(六)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辽宁省行政区划范围内。(七)项目必须具有完备的手续,已依法办理核准或备案、环保、安全生产、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无需相关手续作出说明)。(八)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IOoO万元。“免申即享以奖代补类支持方式不受以上条件限制。(九)符合本指南中的支持方向以及资金申请报告有关该方向的要求。申报重点装备攻关方向的,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4、一)所支持的重大技术装备和工业母机产品,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工信部重装函202295号)所列产品类别相关。“整零共同体”建设试点示范企业申报项目或以联合体申报项目不受上述领域限制。(一)申报单位具有较强技术创新研发能力,具备相关产品(工艺)设计及关键部件的制造、组装能力。(三)项目产品应为首次研制成功并实现工程化应用,拥有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在结构、材质、工艺、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等某些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各项指标达到用户要求。(四)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项目产品,须具有相关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须通过强制性产品
15、认证。(五)产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任务“揭榜挂帅”申报单位应协同省内1户以上支撑单位开展产学研用协同攻关,揭榜相关成果优先在省内转化落地。重大示范工程类项目应用的关键技术和采购的主要设备需在辽宁落地。申报产业创新发展中部分方向的,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项目企业应具备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且在上一年度评价中,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获得优秀成绩以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获得良好成绩以上。项目应于2021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于申报截止日前完成。(二)重大新产品开发产业化项目项目应已实现规模化生产,取得一定销售收入。应为2020年1月1日以后通过国家部委验收,或经2位(含)以上两院院士推荐,且进行规模化生产的项目。申报项目应于2021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于申报截止日前完成。四、申报方式及材料采用线上申报、线下存档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需在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企业端(网址:)完成注册,上传资金申请报告(模板见附件5),产业创新发展方向以及产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任务“揭榜挂帅”见附件2124,并提供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由各地工信部门统一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