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行政审批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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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行政审批服务指南银行资本金(或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核准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项目编号:57015;审批类别:行政许可。二、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银行资本金(或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核准”的申请和办理。三、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二十六条:“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利润以及因本外币资产不匹配需要进行人民币与外币间转换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工四、银行资本金(或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核准(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2 .银行办理结售汇

2、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14)53号)。(二)受理机构申请人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省分局(外汇管理部)。(三)决定机构申请人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省分局(外汇管理部)。(四)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五)办事条件申请人为银行,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完成本外币转换后的“(外汇所有者权益+外汇营运资金)/外汇资产”与“(人民币所有者权益+人民币营运资金)/人民币资产”基本相等。2 .以上数据按银行境内机构的资产负债表计算,不包括境外关联行。计算外汇资产可扣除部分政策性因素形成的外汇资产;计算人民币资

3、产,应对其中的存放同业和拆放同业取结汇申请前四个季度末的平均数。营运资金和所有者权益不重复计算;人民币营运资金是指外国银行向境内分行拨付的人民币营运资金(含结汇后人民币营运资金);外汇营运资金是外国银行向境内分行拨付的外汇营运资金,以及境内法人银行以自有人民币购买并在外汇营运资金科目核算的资金。计算外汇所有者权益时应扣除未分配外汇利润,但未分配外汇利润为亏损的,不得扣除。3 .新开办外汇业务的中资银行或新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首次可申请将不超过10%的资本金进行本外币转换。银行购买外汇资本金或外汇营运资金发展外汇业务的,可依据实际需要申请,不受前述第1和3项条件限制。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对资

4、本金币种有明确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不受前述第1和3项条件限制。银行申请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一次。(六)申请材料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要求备注1申请报告原件1纸质/电子2人民币和外币资产负债表原件1纸质/电子3本外币转换金额的测算依据原件1纸质/电子4相关交易需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应提供相应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的复印件1纸质/电子(七)申请接受申请人可通过窗口、邮寄、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等方式提交材料。(八)基本办理流程1 .申请人提交申请;2 .决定是否予以受理;3 .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进行审查报批,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

5、书。受理的,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对于符合规定条件予以批准的,出具正式公文;不予批准的,做出不予批准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4.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并出具行政许可补正通知书。(九)办理方式一般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出具正式公文。(+)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十一)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二)审批结果正式公文。(+)结果送达通过现场告知或电话通知申请人,并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将结果送达。(十四)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人有权依法提出行政审批申请,依法进行投诉、举报、复议、诉讼等。申请人有义务保证申请材料完整、真实、准确,获批后合法合规办理相

6、关业务。(十五)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十六)办公地址和时间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办公地址:广州市沿江西路13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十七)禁止性要求如符合上述条件,不存在不予许可的情况。(十八)咨询途径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咨询电话: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网址:(十九)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咨询、进度查询等可通过电话、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官方互联网站公众交流栏目进行。电话:网址: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提交申请的,可在该系统内进行查询。(二十)监督投诉渠道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监督和投诉等可通过电话、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官方互联网站公众交流栏目进行。电话:网址:(二H)申请材料示范文本无固定格式。有关内容要求详见(六)申请材料。(二十二)常见问题解答审批时限在20个工作日以内。(二十三)常见错误示例申请材料要件不全,例如没有银监部门批准件复印件等。基本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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