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用地用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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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用地用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刻汲取平定县矿产违法违规问题被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的教训,根据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坚决打击黄河流域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紧急通知精神和市政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用地用矿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全市开展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和卫片执法检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全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用地用矿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聚焦用地、用矿两个关键环节

2、,充分运用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排查梳理自然资源非法违法问题线索,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最大限度消除违法状态,削减违法存量、遏制违法增量。切实依法强化日常监管,注重源头整治,严格规范执法,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服务监管水平,迅速扭转我市在矿产资源管理和耕地保护方面的不利局面,切实维护全市良好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二、工作任务认真梳理2022年以来未整改到位的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行为,特别是专项行动开展后,仍然“顶风作案”的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行为。(一)打击非法违法用地方面1 .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2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中,排查发现的2020年7月3日以来的新增农村乱占耕地

3、建房问题,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八类重点问题;3 .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设施农业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畜禽水产、养殖场占用一般耕地,种植设施占用一般耕地并破坏耕作层,违建“大棚房”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4 .工业固废乱堆乱弃涉及的违法用地行为;5 .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6 .违反主体功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违规建设和销售的行为。7 .在全市开展的“未批先建”“边建

4、边批”专项整治工作中排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8 .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擅自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土地性质和用途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9 .国土变更调查耕地流向建设用地中涉及的违法用地行为;10 .违反法定程序征收土地、以批准临时用地方式变相支持企业未批先建的行为;IL土地例行督察、日常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11 .2016年以来,批而未供、供而未用、闲置土地等各类低效用地行为。(二)打击非法违法用矿方面L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12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

5、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等行为;13 利用洗煤厂、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秘密进行非法盗采资源的行为;14 历史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易发区、频发区、存在露头煤、露头矿的偏远偏僻地区、各个时期的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区域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15 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及利用民用爆炸物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16 “沙霸”“矿霸”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17 非煤露天矿山企业超层越界采矿行为;18 各级政府和部门批准的能源、交通等项目建设过程中擅自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或以政府、部门会议纪要、合同协议等形式、名义擅自非法违法开采矿产

6、资源行为。三、责任分解各县(区)人民政府是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专项行动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自然资源部门是此次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负责抓好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建立台账、汇总上报等工作,依法查处非法违法用地用矿行为;公安部门依法打击非法转让和倒卖土地、破坏农用地、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等犯罪行为,坚决打击涉及矿产资源领域“沙霸”、“矿霸”涉黑涉恶等犯罪行为,切实加强对民爆物品的管控力度;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非法违法用地用矿行为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行为;住建部门依法查处国有土地违法违规建设、销售等行为;农业农村部门依法查处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行为、非法违

7、法设施农业建设和经营行为,纠正违法违规土地流转行为;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擅自建设、加建、改建等违法建设行为;应急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矿山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等违法行为;能源部门要加强对煤炭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矿山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超层越界、擅自改变开采方式、采用破坏方法开采等违法采矿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查处,积极协助进行处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超出经营范围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排查和取缔所有非法储煤场和储料场,规范合法经营行为;交通部门和公路部门要对运输来源不明的煤、铝矶土等矿产资源的车辆依法查处;电力

8、部门要严格监管用电企业不得为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供电,要对涉及矿产资源区域的电力用户进行排查,发现用电量突然增大和异常用户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各县(区)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地方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适时启动行政问责机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四、工作步骤专项行动从2022年8月20日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为期四个月,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组织准备(8月20日-8月31日)。各县(区)人民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启动专项行动。第二阶段:排

9、查摸底(9月1日-9月30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本辖区内非法违法用地用矿行为开展全面摸底排查,特别是对“二十类”重点任务,要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防止出现盲区和盲点。结合日常监管,全面进行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对排查摸底的情况分类整理,形成问题清单,建立台账,经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于9月30日前报市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第三阶段:查处整改(10月1日-12月20日)。各县(区)人民政府专项行动领导组及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对问题清单中,属于历史欠账、性质清楚的问题立即组织依法查处,积极整改到位;属于新发现

10、的问题,立即组织调查核实,积极纠正到位。第四阶段:验收总结(12月21日-12月31日)深刻剖析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原因,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按照可复制、管长远的要求,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领域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全面整治、追责问责等方面的长效机制。12月25日前将本县(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违法用地用矿工作,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确实担负起专项行动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要立即成立工作领导组,不折

11、不扣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亲自上阵,狠抓落实;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同时,要加大对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解决车辆、技术、装备匮乏等制约性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工作需要。(二)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建立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协同推进公益诉讼、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法院、纪委监委、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畅通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协同处置渠道,实现信息共享、有效衔接。对案情复杂,容易引起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要实行重大案件会商制度

12、,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认真落实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信息共享、联席会议、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真正形成工作合力。(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各县(区)不仅要抓好当前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更要立足长远,积极探索治本规律,抓好日常的巡查监管。各县(区)要落实好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有奖举报、行刑衔接、视频监控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并要紧密结合实际,细化完善本行政区域打击非法违法用地用矿的长效机制。要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用地用矿行为严管严惩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四)强化督导检查,加大追责力度各县(区)要成立督导组,采取实地督导、文件指导、会议调度等

13、多种方式开展督促指导,特别是对非法违法用地用矿易发、频发重点地区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发现的查处整改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要督促按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坚决杜绝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等问题。市级将成立联合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对监管不到位、执法检查形式化、工作推进迟缓、问题处置不力、案件查处和整改不到位的,将持续跟踪督办,必要时进行通报、约谈,问题严重的报请市政府启动问责程序。(五)加强法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大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引导,以多种形式宣传报道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用地

14、用矿行为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公开曝光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营造打击非法违法用地用矿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要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积极引导全社会自觉树立依法依规用地用矿意识,坚决抵制各种非法违法用地用矿行为,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附件:1.全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用地用矿专项行动领导组名单2 .全市违法违规用地清单3 .全市非法违法用矿清单组长:韩加政副组长:刘广利 杜平华成员:魏雪云 仇利军 马启富 段红星 李瑞峰 毕映楷 刘世伟 石会民刘建民 张俊秀 冯仁科 梁明 赵嘉兴附件1:全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用地用矿专项行动领导组名单副市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市监委委员市公安局副局

15、长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执法队队长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市能源局副局长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局监察执法七处副处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交通运输局二级调研员公路分局副局长市住建局副局长国网供电公司副经理尹宝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尹宝珍(兼)。全市违法违规用地清单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序号县(区)基本情况(摘要)查处情况验收情况处理方式立案机关立案时间处罚决定及执行情况追刑情况(人)追责情况(人)送院行况移法执情备注县级市级省级是否达标是否验收是否销号1、“基本情况”简要说明违法主体、时间、地点、面积等情况;2、“处罚决定及执行情况”说明违法用填表说明地是否符合规划、没收是否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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