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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研究部署地方别堂区私搭乱建有关工作的会议精神,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2023)29号)、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X建办字(2023)X号)和XX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市建房2023)X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室内装饰装修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责任,狠抓
2、落实,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着力做好城市房屋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工作。通过检查整治,使全县房屋装饰装修行业更加安全、规范、有序,违法违规装修装饰企业及从业人员受到严肃查处,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二、基本原则(一)落实装修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城市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以下统称装修人)是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实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严格执行法定情形下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装饰装修企业的规定。实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前,装修人应告知物业服务
3、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登记手续,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修人及其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违法违规开展装饰装修活动的,要承担整改拆除和恢复工程等相关费用。(二)进一步规范装饰装修设计行为。设计单位承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业务时,应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有资质要求的,要具备相应资质,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三)进一步加强室内装饰装修企业管理。装饰装修企业承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业务时,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和房屋建筑安全,确保装饰装修质量。涉及变动建筑主体和
4、承重结构、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等情形的,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不得施工。对于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有资质要求的,要具备相应资质,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四)进一步压实物业管理单位日常管理责任。物业管理单位在为装修人办理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登记手续时,要告知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加强装饰装修活动现场的巡查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并及时报告属地主管部门(单位)。对未事先申请、未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物业管理单位可依照管理规约的约定,限制施工人员、施工机具、机械设备、材料等进入施工现场。(五)进一步压实
5、部门和单位的监管责任。对于装修人将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企业;装饰装修企业未取得相应资质承揽业务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等7种行为,物业管理单位应向属地XX镇人民政府或住建(房地产)部门报告。对于未经批准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向属地供暖管理单位报告。未经批准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向属地燃气管理单位报告。未经批准搭建建筑
6、物、构筑物,未经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向属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XX镇人民政府报告。(六)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XX镇人民政府、各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委员会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遇到阻碍执法、拒不配合执法、拒绝恢复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等情形,应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充分发动群众监督装饰装修活动,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物业服务企业等的投诉或报告。属于本单位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将违法案件基本情况报告、主要证据材料、相关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等移交城
7、市管理执法部门立案查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主管部门要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处罚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三、开展排查整治行动(一)安排部署(2023年7月30日前)XX镇人民政府要依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各社区(居委)会同物业服务企业迅速开展动员部署。(二)排查摸底(2023年7月31日8月31日)XX镇人民政府应组织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委员会、社区网格员开展普通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排查摸底,分别建立问题清单。(三)督导整治(2023年9月1日9月30日)XX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作职责,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整治销号,督促装修人对装饰装修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
8、为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跟进督促,直至问题整改完成。对拒不整改或依法应当处罚的案件及时移交属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进行处罚。检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问题,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XX镇人民政府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普通住宅小区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上来。以治理野蛮装修、防止破坏房屋结构为重点,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着力做好城市房屋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工作。(二)加强普法宣传。XX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社区(居委)宣传栏、小区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强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普法宣传,提高装饰装修守法意识,树立文明装修理念,营造诚实守信、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按时报送情况。XX镇人民政府要于8月28日将排查出的问题清单(附件)报送我局;从8月开始,每月29日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将工作统计表和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市局,由市局汇总上报省厅,省厅将适时予以通报。省厅、市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排查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将约谈有关部门负责人,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