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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建立测绘投诉处理工作机制的通知为做好我县测绘行业管理工作,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方便群众投诉,落实合理诉求,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对改革的获得感,现结合实际,就建立测绘投诉渠道和处理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投诉渠道为加强测绘投诉处理工作的统筹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受理与综合测绘工作有关的各类投诉,企业、群众可直接通过12345热线平台进行问题投诉。二、明确投诉内容(一)服务态度问题。工作人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事项,态度恶劣、言语粗暴、刁难群众等问题。(二)服务标准规范问题。工作人员未依规办事,工作流程不规范,存在错误不予更正,歧视或拒绝接收
2、综合测绘成果、超时办结业务等问题。(三)垄断、瓜分市场问题。工作人员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割据垄断市场等问题。(四)测绘成果质量问题。对中介机构提供的综合测绘成果质量提出异议,包括成果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测绘成果各项质量指标的符合性和准确性等问题。(五)不动产权籍测绘问题。面积计算、分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不动产登记结果、地籍图、测绘结果等存在错误不予更正等问题。(六)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工作人员存在怠政懒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腐败等问题。(七)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人员管理、业务流程、业务办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A)反映其他情况。反映从事综合测绘中介服务机构的有关情况,或提出相关投诉请求等。三、处理程序企业、群众通过12345反馈的建议和投诉,统一由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按规定和程序交由各相关部门办理。局办公室接到相关投诉后,负责处理的具体工作,限时答复建议和投诉。四、加强监督实施接受投诉应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查看企业群众的诉求、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局办公室对投诉处理实施情况定期总结通报,确保各负责处理工作的单位及时完成投诉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