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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演市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方案(试亍)白ffi知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各有关单位:为继续提升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全力打造宜昌建造”品牌,加速建设宜昌智慧城市,市住建局制定了宜昌市智慧工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5月20日宜昌市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升级,助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施工安全生产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实现工地智慧化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范围全市在建项目应在工地现场安装智能监管设备,与宜昌智慧城建系统联网并上传数据:全部在建项目应安装实名制人脸识别系统设备;建筑面积在5000平米
2、以上的房屋工程,或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且施工工期在6个月以上的,必须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设备;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智能监管系统设备。(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见附件)相关数据均需传输至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智慧工地信息化运维中心(以下简称运维中心)。二、职责分工市住建局负责建立全市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体系;成立运维中心,负责对智慧工地信息化的建设、联网、运行维护、设备故障等实行全面跟踪管理;定期对智慧工地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大数据排查结果,组织现场核查,将违规工程项目列入黑榜进行通报,记不良行为记录。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按照属地
3、管理要求,负责其监管范围内的智慧工地建设,充分利用监管平台开展监管工作,并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市场行为监督机构负责督促各参建责任主体落实智慧工地建设、数据联网上传;充分利用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平台进行日常工程监管,实施大数据排查;发现设备联网故障的,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故障修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现场设备安装及运行,确保系统设备运行正常;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运维中心报告、实时沟通,并解决设备故障及离线等情况;利用监管平台对项目进行管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完善智慧工地管理,当设备出现故障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恢复;利用监管平台对项目进行管理。运维中心负责对智慧工地的
4、建设、联网、运维全面跟踪管理,稳定持续地提供信息化监管措施;按月度、季度向住建部门、监督机构和相关责任主体推送消息,提交运维数据分析报告。与施工单位、监督机构紧密联系,保障智慧工地出现相关问题能够及时发现、高效解决。三、工作流程企业按照市住建局关于推行建设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执业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7)85号)要求,依托智慧城建系统,办理建设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执业信息录入,并与建设工程进行关联。各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均应纳入实名制管理范畴,各自负责将从业人员数据上传至宜昌实名制平台。在完成基础工作后,按以下程序开展智慧工地建设:(一)建设标准交底。在办理施工许可前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时,项目监督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智慧工地建设交底,明确建设标准。(二)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