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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推荐第三届市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及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竞赛引领作用,加快技能社会建设,更好地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根据关于举办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和关于尽快开展第三届市职业技能大赛初赛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初赛并择优选定参赛选手推荐参加第三届市职业技能大赛决赛,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大赛主题技能成就未来-1-4-匕大赛不日本次大赛坚持创新引领、公平公正、高效节俭、绿色安全理念,通过职
2、业技能竞赛活动,引领各行业、企业提升技能竞赛工作规模和质量,推动以赛代训、以练促学、以学提能、学以致用,构建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以行业、企业为主体,以全县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与全市、全省选拔赛相衔接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在全县营造尊重技能、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三、参赛项目(-)运输与物流类(5个):1 .车身修理、汽车喷漆、无人机驾驶主管单位:县教育科技局2 .客车驾驶技术(A3本以上驾驶证书)、货车驾驶技术(B本以上驾驶证书)主管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二)结构与建筑类技术(4个):砌筑、电气装置、瓷豉贴面、管道与制暖主管单位:县住建局(三)山护工类(4个):1 .养老陪护主管单位:县
3、民政局2 .病患护理主管单位: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3 .家居服务、育婴主管单位:县人社局(四)制造与工程技术类(9个):数控车、焊接、电子技术、工业控制、CAD机械设计、机电一体化、移动机器人、工业4.0、电工主管单位:县总工会(五)社会与个人服务类(8个):烘焙、中式烹调、西式烹调、中式面点、餐厅服务、酒店接待、美容、美发主管部门:县市场局(六)信息与通信技术类(5个):1 .信息网络布线、网络系统管理、网络安全、数据标注员主管单位:县工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2 .电子商务主管单位:县工信局(七)社会与个人服务类(3个):茶艺、剪纸、刺绣主管单位:县文旅局(八)消防安全类(2个):市消防支队
4、自行组织各县初赛后参加决赛所列竞赛项目中,机电一体化、移动机器人、工业4.0、网络安全为双人赛项,其余为单人赛项。四、比赛形式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采取县级初赛和市级决赛两个阶段,市级决赛比赛项目(工种)40个,县级初赛项目不少于20个,各主管部门所承担项目不少于总项目的三分之二,根据本县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初赛项目。市级比赛(决赛)采取“职业技能竞赛、摄影比赛展览相结合,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报名参赛的选手,可根据各自参赛的项目分别向比赛项目主管单位报名。主管单位组织初赛的,比赛表彰奖励办法由主管单位自行确定,按比赛成绩取得前三名的选手确定参加市决赛人选;主管单位不组织初赛直接推送的,参赛选手须自行录
5、制5分钟的参赛视频资料于7月10日前报送到参赛项目主管单位,由主管单位根据视频资料择优选定3名选手参加市级决赛;参赛项目如由市级主管单位直接组织,县级部门可不开展该项目参赛选手征集。竞赛期间,将同期组织“喜迎二十大、技能展风采”为主题的摄影展,鼓励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广泛深入基层,捕捉镜头,通过摄影作品全方位、广角度反映市各行各业技能人才风采、技能成果运用以及依靠技能创业增收的典型事例,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献礼。五、比赛命题标准本次市级决赛只进行实际操作技能比赛。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组织制定技术文件和赛题。裁判员由组委会在具有相应项目执裁经验的人
6、员中择优选择。县级初赛由各主管单位自行命题并选择裁判员。六、参赛对象条件凡年满16周岁以上的我县城乡各类人员,不受学历、工作经验限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项目竞赛。“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已获得省政府“三晋技术能手”称号者(省政府发文通报的人员),首届、第二届、第三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中已获得各赛项前三名的职工(含教师)选手,首届、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中已获得各赛项前三名的选手,不再作为选手参加本次大赛。双人赛项参赛选手须为同一单位、同类身份选手。七、比赛的时间、地点县级初赛拟定于6月底7月上旬开展(具体时间和各项目比赛地点由主管单位自行决定)。市级决赛拟定于8月中旬举办(具体时间
7、和各项目比赛地点另行通知),参赛报名工作截止7月15日。八、比赛表彰奖励办法本次大赛市级比赛设个人奖、团体奖、特殊贡献奖等奖项。(-)个人奖1 .各竞赛项目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颁发荣誉证书,其余参赛选手颁发优胜奖,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消防安全类团体赛项目第13名,每队分别给予IoOoo元、8000元、5000元的奖励;其它竞赛项目的第1一3名,每人分别给予IOooo元、8000元、5000元的奖励。2 .每个竞赛项目获得第1名的选手,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技术状元”称号并报省人社厅直接晋升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获得第2、3名的选手,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技
8、术能手”称号并报省人社厅直接晋升高级(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对第4名至第12名(三等奖以上获奖者)的选手可直接晋升中级工(四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二)团体奖团体奖仅对各县市区参赛队进行排序,部门(行业)参赛队颁发组织奖证书牌匾。奖励办法:对获得团体总分前3名的参赛队颁发名次奖证书牌匾;第48名的参赛队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牌匾;其余参赛队颁发组织奖证书牌匾。计分办法:以各参赛队“参赛人数分+选手名次分”计算团体总分。总分相同时,按参赛人数分、选手名次分的顺序进行排序。团体总分:总分相同时,按参赛人数分、选手名次分的顺序进行排序。参赛人数分计算办法为:每名参赛选手计1分。选手名次分计
9、算办法为:第1名加20分、第2名加15分、第3名加10分、第4一9名加6分、第1021名加3分。(三)其他奖励1 .对贡献突出的协办、承办和技术支持单位颁发“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特殊贡献奖”证书牌匾。2 .对各竞赛项目前3名选手的指导教练(每名选手不超过1名教练员)颁发“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优秀指导教练”证书。3 .对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优秀工作者”和“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优秀裁判员”证书。九、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宣传动员。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好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全面发动符合参赛条件的选手报名参赛,并通过公众号、微信平台等各种新媒体,广泛宣传技能大赛的相关情况
10、,全力营造浓厚的大赛氛围。(二)比赛不收取参赛费。组织开展县级初赛的所需资金由该项目主管单位根据预算提出申请,县财政局负责审核拨付。参加市决赛的县代表队食宿由市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参赛选手的食宿费、交通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均由县人社部门统一负责处理。所需资金由县人社部门根据预算提出申请,县财政局负责审核拨付。(三)选手报名时除提供附件2和附件3报名表外,还需提供以下纸质证明材料:1 .职工、教师报名选手需提供工作证明一份,最近2个月社保证明一份,社保缴纳单位名称应与报名所在单位一致;2 .学生报名选手需提供学生在校学籍证明一份;3 .其他身份报名选手提供最近2个月社保证明一份。确属特殊情况无法提供2个月以上社保证明的,须由县市区人社局统一提供证明(盖公章),证明内容应含:参赛职业项目、选手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单位、手机号以及“在本县市区工作1年以上,情况属实字样。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