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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市优化企业开办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效率和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切实解决企业开办环节多、时间长、效率低等问题,不断增强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二、配套措施(-)分时分段办理,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提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使用效率,推广企业开办小时清单制,将企业注册登记压缩至4个工作小时办结。将企业开办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身份验证功能整合至企业开办平台,申请人通过身份验证后,不
2、需重复进行身份验证。申请人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后,可通过“分段办”进行公章刻制、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等相关事项的信息填报和办理。(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二)降低企业开办费用,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实现“企业支付”向“政府买单”转变。大力推广税务Ukey发放与领用,对有自行开具发票需求的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在合适的时机推行全电发票使用。免费为新办企业提供首套印章四枚,持续推进证照免费寄递服务,免费帮办代办,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
3、。(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三)实行证照分离改革,打破“准入不准营”困境。严格落实中央、省级层面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改革举措,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四)提高审批效能,实现企业开办“零见面”。优化企业开办网上服务平台,引导企业通过“一窗
4、通”“营商通”“天府通办”等APP,实行“网上办”“掌上办”。通过网上受理、网上审核、邮寄发照,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不跑路,实现企业开办“零见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加强电子发票的推广应用,提高税费服务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五)优化系统设置,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化、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等改革举措集成整合,提供索引式智能
5、导办企业登记注册服务。进一步优化“一窗通”“营商通”“天府通办”等APP上企业开办申请渠道,为申请人提供更多办理方式选择。最大限度挖掘可依托电子证照库、数据共享、在线核查等方式免于提交的证明事项,全面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严禁违法设立企业登记前置审批条件和限制登记区域,严禁要求申请人提供不必要的证明材料,着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企业开办环境。(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六)加快推进“异地通办”,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川渝通办”“跨省通办”,统筹建立市场准入异地同标服务机制,全面构
6、建川渝营业执照“办、发、领”一体化服务体系,实现川渝两地营业执照异地办理“立等可取”,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七)放宽企业住所登记,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推进企业住所登记改革,支持“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企业可以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住所和经营场所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且不需前后置审批的,可以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直接办理“一照多址”经营场所备案;同一地址可以作为多个企业的住所。推广实施集群注册登记,允许多个企业以一家托管机构的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作为住所登记地,并由该托管机构提供住所进行登记(法律法规禁止在居住场所经营的特定行
7、业除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实行住所登记承诺制。(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八)推进“特色服务”,让企业开办不犯难。为申请人提供“延时服务”“周六不打烂”等个性化服务。成立“急难一对一”特色服务工作队,由各单位分管领导、窗口首席代表、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专门解决申请人在企业开办环节中遇到的急事、难事,让企业开办不再犯难。(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九)建立企业开办回访制度,切实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通过电话、短信、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新
8、开办企业进行及时回访,充分掌握我区优化企业开办政策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政企沟通,倒逼服务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十)实现企业注销“全程网办”,持续提升注销便利化水平。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企业注销“全程网办”。建立套餐式注销事项清单,企业注销营业执照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税务注销清算,也可同步注销相关许可,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三、保障措施各责任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明确工作目标,强化业务衔接和信息共享,不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能力和服务质效,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推进企业开办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