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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我市批零住餐企业转型升级,培育企业增长主体,充分发挥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的示范引领和支撑带动作用,提升企业整体发展水平,促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持续稳定增长,现就加强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培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思路按照“限上企业抓增长、达限企业抓入库、潜力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原则,以“挖潜提升一批、查漏纳新一批、扶持壮大一批、引进发展一批”为思路,加强对全市批零住餐企业的规范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努力培育和催生一批具有发展活力、增长潜力和竞争实力的批零住餐骨干企业和成长型企业,推动企业扩规模、提档次、调结构,进一步提高
2、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促进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二、工作目标在2020年底全市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262户的基数上,实现2021年-2023年三年净增188户,到2023年底全市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总数达到450家。三、工作内容(一)推动批零住餐企业提质扩容。鼓励批零住餐企业引进国际国内品牌,发展总部经济。支持批零住餐企业运用“互联网+”的经营模式,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鼓励大型批零住餐企业通过资产收购等方式,实施跨区域兼并重组,扩大经营规模。支持批零住餐企业布点县域市场、下沉农村市场,开办分支机构,提高市场份额占比。积极引进品牌连锁企业到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批零住
3、餐企业,重点推进万达商业广场、奥特莱斯商城等商贸企业项目建设,培育晋东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打造引领城市消费升级的重要载体。推动建设高品质步行街,改造提升特色商业街区、便民消费服务中心,打造新型社区便民生活圈。开展夜间经济街区建设,重点支持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发展夜间经济。(二)全面摸底排查批零住餐企业。根据企业规模、场地、人员、纳税等情况,重点对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活动的法人企业(包含个体户),以及工业、农业和其他服务业附营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活动单位等进行摸底排查认定,将遗漏和新增批发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零售业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含500
4、万元)、住宿和餐饮业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企业(包含个体户)纳入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做到应统尽统。对在大型商品交易市场、专业市场、专业店、商业综合体、商业街或步行街等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活动的企业(包含个体户)进行摸底排查,引导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企业(包含个体户)纳入统计网上直报系统。(三)推进大型消费载体统一结算。对经营管理模式采用分散结算的经营主体,包括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专业店等,通过协调指导、资金扶持、税费支持等方式,引导其实现集中收银,合并形成统一的财务报表,并实行统一纳税。对规模较大、经营情况较好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学校的食堂
5、,推动其进行独立注册,实行公司化管理。以满足入统基础条件,尽早纳入统计范围。(四)引导总部分支机构转为法人企业。对引进总部在外地的国内外品牌连锁企业在我市开办的分支机构,通过租金减免、税费支持等方式,积极协调引导其办理法人登记。(五)组织和鼓励批零住餐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认真落实扩内需、促消费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县(区)域年度消费促进工作计划。每年主办不少于2场有特色、大规模的促消费活动。鼓励批零住餐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诚信规范的促销活动。积极搭建平台,支持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扩大对内、对外合作,参加展览展销会、产品推介会等活动。(六)建立批零住餐企业动态数据库。建立完善限额以上批零住餐
6、企业数据库、准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数据库、限额以下抽样样本批零住餐企业数据库、引进和新建批零住餐企业数据库,动态更新企业相关信息,做好企业数据收集和整理工作,加强数据分析研究和开发使用。做好企业跟踪服务指导,及时解决企业经营发展问题,及时推动达到限额标准的企业申报入统,及时剔除停业、经营不稳定的限额以下抽样样本企业。有条件的县(区)应建立批零住餐企业信息网络平台。(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新入统的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市、县(区)两级均给予政策性奖励。对经营稳定、成长性好的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县(区)给予适当奖励。对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扩大经营,在融资、用地、行政审批等方面给予支持。对限额以
7、上及准限额以等方面给予支持。根据企业需求,不定期举办商贸企业专场招聘会,发布人才招聘信息,加强人员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力度,提高批零住餐企业人才储备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阳泉高新区要切实加强对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培育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区)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组,细化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形成职责分工明确、部门互通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大协调推动力度,提出创新有力举措,强化政策要素保障,破解入统难的困境,推动商贸企业发展壮大。(二)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媒介等渠道和发放宣传手册、召开宣讲会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及贸易统计制度等内容,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消除企业顾虑担忧,使其全面、准确、及时填报有关统计数据。通过门户网站、宣讲会等方式,大力宣传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投资项目、优惠政策、扶持举措等,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