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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方案2023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根据全国、全省、县“八五”普法规划及全国、省普法办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琼中实际,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各乡镇、各单位“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委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工作,系统总结经验,深入查找不足,有针对性研究采取改进措施,推动
2、“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全面贯彻落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二、主要内容考核评估的主要内容是全国、省和县“八五”普法规划、全国、省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评估以下方面:(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以及年度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情况。(二)领导干部、青少年、村(居)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三)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发布典型案例情况。(四)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情况。(五)社会主
3、义法治文化建设及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情况。(六)媒体公益普法和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情况。(七)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八)组织领导和保障情况。具体考核标准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指标(各乡镇)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指标(县直各单位)为参考方向。三、评估步骤和方法(一)自查评估阶段(8月底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参照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指标进行自评(详见附件1、2),于8月25日前向县普治办提交书面自评报告。自评报告要客观全面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做法、成效和经验,精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要有具体的事例和数据,切
4、忌泛泛而谈。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推荐1个典型创新案例(详见附件3)、形成1个问题清单(详见附件4),连同有关图片、视频资料,于9月1日前报送县普治办。(二)检查评估阶段(9月中旬)。中期评估采用印证材料申报与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估组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进行实地评估(具体考评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对材料提供不全、质量不佳的,适时发文通报,督促及时整改和提供资料。(三)总结整改阶段(11月底前)。针对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
5、室提出的深入贯彻“八五”普法规划的意见建议,指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组织推荐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工作,待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通知。四、等次标准中期评估采取标准分的评估办法,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计算方法为:标准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60分一79分为合格,80分一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把“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抓细抓好落实,高质量迎接省对我县“八五”普
6、法工作的中期评估检查。(二)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到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对照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八五”普法中期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及时查漏补缺,全面总结工作成效、主要经验和问题不足,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力求客观、准确、翔实。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形成有效的整改举措,使评估工作真正发挥固强补弱的作用,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明确时间表和施工图,对整改态度不积极、措施不力的,视情通报批评。(三)减轻基层负担,加强结果运用。评估过程要体现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差异化要求,避免“一刀切”。要改进评估办法,注意纠正层层听汇报、大范围索要台账资料等做法,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既发现问题又帮助解决问题。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充分调动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避免形式主义、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