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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遴选参考指标评价指标说明总体要求申报主体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管理的线下商品交易市场应具有固定经营交易场所,线上商品交易市场应为符合电子商务法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基础要件评价指标(65分)市场基本运营情况(5分)包括市场面积、商户数量、注册资金、资产总额、近两年的营业额、净利润以及年营业额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市场内商品知识产权情况(10分)包括涉及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商品的数量及比例等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建设情况(10)包括内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人员数质量情况,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人员数量占管理人员总数的百分比。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基本管理制度
2、(20分)市场已经建立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以及实施情况。与相关部门合作情况(10分)市场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执法部门等有关部门的配合情况。评价指标说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保障方面(10分)包括提供人员、经费、信息等方面资源和支持。培育目标评价指标(35分)预期目标明确(10分)预期目标设置是否明确,是否充分考虑市场发展紧密结合实际。实施方案可行性(20分)包括实施机制、人员配备、实施的具体进度、投入资金以及效果评价等。实施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时间进度安排是否明确;重点任务的完成节点是否清晰等,是否能够在培育期间落地见效。实施方案创新性(5分)建设实施方案是否体现市场特点;是否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是否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勇于探索尝试等。加分项指标(5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突出(5分)近两年,知识产权相关工作被所属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表彰、表扬的,分别加5、3、1分。次数可累加,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否决项存在重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市场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违法事件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未及时处理知识产权案件,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严重受损的;存在群体侵权、恶意重复侵权等严重侵权假冒行为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