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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县委编办“三项措施”规范人员入编销编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规范有序的人员流动机制,饶阳县委编办立足实际,强化制度,落实依据,通过三项措施不断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编、销编管理。一是严格把关审核。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编制使用审批规定,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县内调动、县外调入、招录等新增人员,用人单位在本单位有空编的前提下,需征求县委编办意见后提交县委编委审定,对符合要求的,下达编制使用通知单,列入台账,做到“用人先申请,进人须有编”,从源头上杜绝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进人。二是强化人员管理。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要求机关事业单位按季度上报编内、编外人员信息,信息发生变动时,要及时到编办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人员信息更新维护工作,提升机构编制统计和实名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三是细化办理程序。县内调动或县外调入、招录等新增人员和退休、辞职等情况需办理人员入销编手续的,要求所在部门、单位须及时到编办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明确细化了办理各类事项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使办事程序透明、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