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方案.docx(9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XX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X政办发2022)X号)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建立部门联动响应机制,提高应急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突发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明确思路目标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类推进、分级负责,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专常兼备、保障有力”的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分专业、分类型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兼顾县级
2、政府财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乡镇、工业园区、村(社区)、重点行业(领域)等基层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并形成信息数据库,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全县重点领域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事件的需要。各责任单位、各乡镇、村(居)委会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明确目标要求,担起工作责任,落实具体措施,确保2023年1月之前完成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工作,并持续努力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二、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我县实际和需要,按照“一专多能”的原则,形成以消防救援队
3、伍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森林扑火、地质灾害、道路交通、燃气、防汛抗旱、城市防汛、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电力、通信等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为重要辅助力量的工作体系,各有职责、各自管理,小事按职责自行应对,大事协同处置,资源共享、互为支援,提高队伍综合应急能力。(一)综合应急救援队伍。1.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县消防救援大队,建立“一专多能”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相关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开展救援处置工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消防工作以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和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2.乡镇、XX工业园应急救援志愿者
4、队伍。各乡镇、XX工业园要以机关干部职工、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和退伍军人等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为主,建立20-40人规模的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在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就近优势,在乡镇、工业园区组织下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等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XX工业园区管委会)3,村(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村(社区)参考乡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人员要求,建立10-20人规模的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主要协助乡镇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先期处置工
5、作,同时发挥基层信息员作用,发现突发事件苗头及时报告,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等工作。(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行业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加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凡是有应急任务的部门均须建立专(兼)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配置相应物资装备,确保行业领域内发生的一般性灾害事故能自行应对解决,发生其他较大突发事件时能与其他应急力量实现互为支援和协同作战。重点加强以下专业应急队伍建设:1.森林扑火应急救援队伍。由县林业局根据实际,加强国有林场、森林类自然保护地等森林经营单位森林扑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森林面积大小组建相应规模的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扑火应急救援队伍。统筹加强森林扑
6、火队伍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森林扑火队伍管理、响应程序、后勤保障,逐步配齐专业的森林防火车辆、通讯器材、灭火机具等。由县林业局统一领导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巡护、火源管理以及防扑火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2,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地质灾害实际情况牵头组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明确人员配置、监测装备、响应程序等,负责组织调查、核实、报告险情或灾情,开展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参与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道路交通应急救援队伍。由县交通运输局根据我县国省干道、农村公路、道路营
7、运性运输以及交通在建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牵头组建以县公路建设养护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县农村公路管理所以及日常养护队伍为基础的道路交通应急救援队伍,配齐必要的物资、机械设备等,在发生灾情险情后负责监测公路通行状况、抢通保畅、人员疏散、物资转运及运输保障等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4 .燃气应急救援队伍。由县住建局根据我县燃气实际,牵头组建以燃气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为骨干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抢险物资、装备。负责组织现场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提出应急救援对策,分析事故原因,为应急救援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县住建局)5 .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伍。由县水利局组
8、建由水利专业技术人员、防汛抗旱工程技术人员、堤坝巡查巡防人员组成的防汛抗旱专业队伍,配齐防汛抗旱物资。主要负责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防汛堤坝巡查巡防、监测预警、应急值守、防洪抢险先期应急处置和专业技术支撑等工作。(责任单位:县水利局)6,城区防汛应急救援队伍。由县城管执法局根据城区实际,组建以市政、园林、环卫部门为主的城区防汛应急救援队伍,落实车辆、机械、物资等,负责城区市政道路、沿河步道、桥梁、隧道、排水管网等巡查排险,参与组织城区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及时组织城区水毁工程的修复。(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7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由县应急管理局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依托县内骨干企业建立健全安全
9、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法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小型企业,除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外,还应当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在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分析事故原因、事故发展趋势和救援措施,为应急决策和救援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8 .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由县卫健局根据我县实际依托现有医疗急救、卫生防疫机构,组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并从保障实战能力层面,配备现场处置和保障的设施、装备。对突发公共医疗卫生事件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
10、和支持,承担灾害事故现场医疗救援、伤员转移、灾后疫病防治、消杀以及传染病、食品安全和急性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县卫健局)9电力保障应急救援队伍。由县发改局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协同国网五峰供电公司成立电力保障应急救援队伍。主要承担电力设施运行维护、应急抢修等任务,并加强专业应急装备、应急物资、车辆的配备,开展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区域性联合应急机制,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局)10.通信保障应急救援队伍。由县科技经信局依托电信、移动、联通、楚天、铁塔等专业通信网络人员建立通信保障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各种应急通信设备、装备的
11、配备,增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工作需要。(责任单位:县科技经信局)(三)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发挥社会应急力量在应急救援中的积极作用,建立紧密的工作联系机制。由县民政局会同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做好有关防灾减灾救灾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履行业务主管单位或者行业管理部门职责,按照符合登记标准条件和我县防灾减灾救灾需要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审查标准,支持相关社会组织依法成立。定期开展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调查,掌握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物资、装备、人员和应急救援特长、联系方式等情
12、况,建立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数据库,努力打造适应多种领域需求的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三、规范队伍管理(一)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统筹应对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等突发事故,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日常保障和救援补偿机制,按照队伍组建属性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可采取政府补助、分级负担、组建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经费,鼓励应急救援队伍创新运行机制,提升救援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对在应急救援、比武竞赛、跨区域执行增援任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对在应急救援中伤亡的人员及时给予救治和抚恤。(二)应急
13、管理局。负责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资源,定期组织和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培训交流、联合演练等活动。每年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考核。(三)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组建本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日常管理和培训演练工作,协调落实经费保障,提高救援任务能力。协助县人民政府及其设立的应急指挥机构,调集所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考核和奖惩工作,协调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将本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变更、合并、撤销等情况向同级人民政府及县应急管理局报备。(四)组
14、建单位。负责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包括队伍组建、机构设置、营房场地、装备器材、经费投入、机制保障等。积极支持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不得推诿、拖延、妨碍应急救援工作。保障队员在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期间的工资、津贴、奖金、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五)应急救援队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规范队伍管理,建立值班备勤制度,强化实训演练,保持装备完好。实行队长负责制,队长全面负责救援业务工作;队员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18-55周岁范围内。服从县应急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指挥调度,积极参加并勇于完成应急救援任务。四、优化指挥调度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15、,由县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应急救援队伍下达调(指)令,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抢险、救援处置及联演联训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指挥调度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紧急时可通过电话下达调度指令。应急救援队伍要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接到调(指)令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人员及装备,第一时间到达救援现场或指定地点,并向负责统一指挥的应急指挥机构报到,服从指挥调度。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救援任务时原则上应统一着装,统一标识标牌。应急救援任务完成后,应急救援队伍应按照应急指挥机构下达的救援结束和撤离指令组织撤离,并按照“谁申请、谁补偿,谁调度、谁补偿”的原则和救援受益范围,分级分类承担相关救援补偿费用。补偿费用原则上由责任单位承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或部分承担的,由县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无责任单位或责任单位无法确定的,由县人民政府承担,调度单位负责协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