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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检科(超声)诊断报告管理制度1 .当日需做检查的普通伤病员,由医师填写申请单,交费后直接到超声室排队等候检查。需做四维彩超检查的孕妇,到彩超1室预约、登记。2 .危重伤病员检查,应有医护人员陪同或到床旁检查。阳性所见应当反复核查,病变图像应予拍照记录。疑难病例应会同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检查、诊断。3 .超声诊断报告由医师书写并签名,必要时需经上级医师审签。进修、实习医师书写的诊断报告,必须经上级医师或带教医师审签。4 .当科室建立超声工作站后,超声图像照片一律由超声诊断室统一保管,临床科室借用,办理借用手续;院外借用,须经医务科批准。5 .住院伤病员超声检查出阳性结果,或可疑的阳性所见时,应与科室取得联系,坚持追踪随访。对误诊、漏诊的病例应组织全科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诊断质量。6 .对各种仪器、设备指定专人管理,遵守操作规程,定期组织维修及调试,做好使用、维修记录。注意用电安全。7 .检查室应保持整洁,定期清扫、消毒。冬季应注意伤病员的保暖。室内禁止吸烟。8 .当日值班者,负责值班时间内(中午和晚上)的急诊和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