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只有两家是否可以继续?.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政府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只有两家是否可以继续?.docx(1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政府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只有两家是否可以继续?问: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活动失败后,采购人重新发布公告启动了第二次谈判活动。在二次采购活动中,只有两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截止前递交响应文件,请问是否可以继续?有无相关法律依据?答:不可以继续。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除该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参与谈判响应、递交最后报价和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都应当满足三家以上的要求。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