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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程序开标应怎么处理?问:某项目开标,招标文件约定:电子光盘导入后先宣布投标报价,再进行评审。在开标现场,代理机构导入光盘后即开始资信技术评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才宣布商务报价并进行价格评审。评审结束后,有投标人提出程序不符合规定,要求重新组织招标。请问该如何处理?答:本项目已经评审结束,改正开标阶段的程序性错误已经不可能。对于该项目来讲,应依据该程序性错误是否对评审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而进行区别处理:如该程序性错误对评审结果未造成实质性影响,倾向于认定开标、评标活动有效,对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开标的情况另行处理;如该程序性错误影响评审结果的,建议重新组织招标,并对善意投标人给予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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