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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安全保密管理规定一、凡外部人员进入机房,应经职能部门批准,并经科、组长安排后方可入内。二、有关通信设备、网络组织、电路开放等资料不得任意抄录、复制,防止失密。因业务需要监听电话时,不得超过三秒钟。三、雷雨季节要加强对机房内保安设备、地线及防护电路的检查。在使用易燃品时禁止带电操作,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火灾事故。四、机房内应备有灭火器和安全防护用具,灭火器须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管理一、各种技术资料应备份一套作为技术档案进行长期保存。二、各级维护中心应有所管辖机房的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应由专人保管,专柜集中存放,定期整理,保持资料完整。三、技术资料不得任意涂改,设备更改后,相关资料要作相应的更改,做到资料与实物相符。设备调动时,图纸说明等应随机转移,不得保留。技术资料不准随便带出机房,不得外借。四、各类报表、数量分析表应按年、月、日整理成册,保管期限三年,定期的测试记录、系统告警记录、值班记录等各项原始记录保存期限一年。机历卡和故障记录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