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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80吨保温材料项目建设单位:编制日期:2023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80吨保温材料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9)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3、塑料制品业-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夕卜)建设性质0新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
2、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开备案(2023)165号总投资(万元)400环保投资(万元)33.5环保投资占比()8.38施工工期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面积(m2)5039.8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6-2020)审批机关:国家发改委、国土部、建设部审批文号:2007年第18号公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国家环保部审查意见(环审2OO33O号)1、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
3、62020年)相符性分析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91年编制了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1992-2000),1993年经省政府批准实施。2001年H月修编了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1-2010),2006年10月芜湖经济开发区重新修编了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6-2020)。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6-2020)是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1-2010)基础上对局部区域功能作了相应调整,并在开发区东北面增扩了约18.01km2土地作为开发区的工业用地,现开发区总用地面积约73.28km2o目前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尚未有新规划发布,本次评价仍对照芜湖经济技
4、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6-2020年)来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拟建地位于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14号厂房,不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内。本项目租赁芜湖润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对照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6-2020),属于芜湖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项目建设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属于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经开区禁止类和限制类的产业类别。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规划。2、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对照关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
5、(环审2OO33O号),本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表1-1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一览表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按照循环经济的思想和清洁生产的要求,树立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理念。根据开发区功能布局,引导和控制产业发展,做好入区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促进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相符同意建设南、北两个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厂采取二级生化处工艺,设计规模分别为13万吨/日和10万吨/日。污水排放口应离长江岸100米。应抓紧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
6、的建设,污水处理工艺应考虑脱氮除磷的要求。开发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加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监控,高浓度废水应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结合北部工业区发展需要,考虑建立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系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天门山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相符尽早实施开发区集中供热,逐步消除分散的中、低架大气污染源。推行使用清洁能源,调整开发区的能源结构。入区建设项目应采取清洁生产工艺,所有工艺废气必须达标排放。新建项目必须符合报告书提出的开发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通过区域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能源结构调整等措,实现开发区大气环境质量目标。本项目采取清洁生产工艺,工艺
7、废气达标排放且产生量较少。相符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开发区各种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必须做到无害化处理,处理方式可以结合芜湖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确定,开发区内不宜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开发区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统一处理、处置途径。本项目一般固废产生量较少,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均可做到无害化处理。相符对符合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的入区建设项目,可以简化单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具体的简化方式和内容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本项目符合开发区总体规划。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
8、(环审200引30号)的相关要求。3、与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673号),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含综合保税区)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编制了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含综合保税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根据相关产业政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等要求,本轮跟踪评价给出了经开区发展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具体见下表。表L2芜湖经开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项目类别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业入面单产准负清禁止类禁
9、止引进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等易增加区域水环境负荷的项目禁止引进高污染、高耗能、资源性(“三高一资”)项目禁止引进纯电镀加工类项目禁止引进农药项目禁止引进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项目禁止引进橡胶制品业项目禁止引进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项目禁止引进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项目禁止引进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造业项目禁止引进火力发电业项目禁止引进燃烧原(散)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或者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的设施和装置禁止引进炼油、产生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的项目禁止引进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
10、限制和禁止类项目禁止引进不符合芜湖经开区规划产业定位的项目禁止引进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未落实的项目禁止引进国家、安徽省明确规定不得审批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从事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的“禁止类”项目,符合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4、与区域评估报告相符性分析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改革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O2123号)编制完成了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区域评估报告根据综合考虑规划空间管制要求、环境质量现状和目标等因素,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产业发展目
11、标为将开发区建设成为产业集聚、特色鲜明、功能完备,适宜投资创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辐射能力较强、示范作用明显的现代化低碳产业园区。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开发区产业定位基本合理,根据原规划环评提出的准入名录,提出了开发区环境准入清单,用于指导评估区域内后续项目入驻,具体见下表。表1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准入清单清单类别准入清单、控制要求优先引入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三大主导产业)的项目;科技含量麻、产品附加值高的项目、能源资源消耗少、排污小的企业;符合产业定位且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等政策文件中的项目;新型建材30非金属矿物制
12、品业: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用废料或废渣生产的建筑材料、308耐火材料制品制造,不含石棉制品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机械制造34通用设备制造业35专用设备制造业:351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355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356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358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9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染织服装17纺织业:176针织品、编织品及其制品制造、177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8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等不涉及洗毛、脱胶、缄丝、染整工艺的、使用有机溶剂的涂层工艺的;18纺织服装、服饰业:181机织服装制造
13、、182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183服饰制造等不涉及染色、印花工艺的机械零部件34通用设备制造业:348通用零部件制造35专用设备制造业:351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358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等无电镀工艺且采用分割、焊接、组装工艺、使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的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9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等无电镀工艺且仅采用分割、焊接、组装工艺、使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的化学工业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除,两高”类项目)禁止类禁止弓调整指年修订业入国家明令禁止建设或投资的、引入列入产业结构i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市场准入
14、负面清单(2020年版)等相关产政策中禁止或淘汰类项目、产品、工艺和设备。禁止引进国家、安徽省明确规定不得审批的建设项目。根据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严禁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严控5公里长江干流范围内新建重化工重污染项目、严管15公里长江干流范围内新建项目。根据关于加强化工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严禁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新(改、扩)建淘汰类化工项目,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生产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要求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
15、目限制类根据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要求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限制发展能源、资源消耗量或排污量较大但效益相对较好的企业,主要为除经开区规划主导产业外、非禁止类项目,具体项目引入需经充分环境影响论证。新增或改扩建项目风险要求区内新增或改扩建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在建设项目环评阶段须重点开展环境风险评价,与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之前控制合理的风险控制距离,提出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联动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与经开区应急预案联动,在经开区进行环境风险源、应急设备、物资等的备案。洁产求清生要引进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至少需达到同期国内先进水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优先引进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禁止引进低于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严格审查入区企业行业类型和生产工艺,要求开发区入驻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