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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库存现金流动性强的资产管理办法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库存现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企业有关现金管理制度,正确进行现金收支的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金使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一)现金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现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现金的使用范围。企业可用现金支付的款项有:Q)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比赛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
2、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100o元)以下的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除企业可以现金支付的款项中的第(5)项和第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等方式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2 .现金的限额。现金的限额是指为了保证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单位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这一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超过部分应于当日终了前存入银行。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二)库存现金的账务处理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库存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库存现金的增加,贷方登记企业库存现金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末企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的金额。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进行核算。为了全面、连续地反映和监督库存现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总账和库存现金日记账,分别进行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