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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1.司机应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起重作业前应按GB5144检查钢丝绳端头的连接固定应无松动或移位,绳卡的数量、安装方向和相间距离应符合规定,钢丝绳损伤、保养状况。2、起重机卷筒上钢丝绳在作业时不应放尽,应保存3圈以上。3、履带式起重机司机应按规定做到十不吊。即在有以下状况之一发生时,操作人员应拒绝吊运:3.1、 捆绑不老、不稳的货物。3.2、 吊运物品上有人。3.3、 起吊作业需要超过起重机的规定范围时。3.4、 斜拉重物。3.5、 物体重量不明或被埋压。3.6、 吊物下方有人时。3.7、 指挥信号不明或没有统一指挥时。3.8、 作业场所担忧全,可能触及输电线路、建筑物
2、或其他物体。3.9、 吊运易燃、易爆品没有安全措施时。3.10、 吊运重要大件或采用双机抬吊,没有安全措施,未经批准时。4、司机在操作中遇以下状况应鸣铃:4.1、 起升、落下物体,开动大小车。4.2、 起吊物件从视界不清处通过时,应连续鸣铃。4.3、 司机在同一层或另一层接近跨内另一台门机时。4.4、 运货物接近人时。4.5、 其他紧急状况时。5、驾驶员应依照保养规程对各项保养进行检视后,方能启动发动机。启动前应检查所有操作杆放在空挡位置。启动后应将传动部分分别试运转一次,检查各部操作装置工作应正常,制动器和限位、限载装置应灵敏可靠。6、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的回转范围内应无障碍物。7、起重机停放
3、地点和行驶路线应与道路边缘、沟渠、基坑等保持安全距离。在新填土堤上作业时应特别注意地基的稳定性。8、起重机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进行起重作业。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后用枕木在履带板下横向垫实,或用钢板支垫履带板后再进行起重作业。9、加注燃油时严禁吸烟或接近明火,如油料着火应用灭火器或沙土扑灭,严禁浇水。10、起吊前应根据现场条件(物品重量、安装位置、起升高度)选配滑轮组倍率、起重臂长及仰角。起吊物体重量不明时,不应起吊。IL严禁吊钩、钢丝绳在不垂直的状态下进行起吊或垂直起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体。12、提升重物时,提升速度应均匀平稳,落下物体时,应低速轻放,不应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13、吊重物时,应先吊离
4、地面10-30cm,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可靠性,各部分状况正常后方可继续提升。14、起重机回转时应控制起重臂的幅度和回转速度,严禁快速回转,回转应平稳进行,不应使用紧急制动或在重物没停稳前作反向旋转。15、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动作。16、起重机起吊重物行走时,被吊物的重量不应超过该工况容许起重量的2/3,并且重物应在起重机行驶的正前方,物件应下落接近地面并用绳索牵引缓慢行驶。17、严禁利用限位装置替代应进行的正常操作动作。18、起重机行驶转弯不应过急,如转弯角度过大,应分数次磨转。上坡时,应有防滑措施。19、起吊重物未放下前,驾驶员不应离开工作岗位。20、在起吊工
5、作中发现不正常现象或故障时,应放下重物,中止各部运转后进行保养、调整和修理。21、工作中驾驶员应集中精力,不应与他人闲谈,驾驶室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22、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升起,吊钩放置40。-60。,各制动器处于工作状态,操作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将驾驶室门窗闭锁。23、起重机短程移动时,吊杆应降至30。左右,收取吊钩,必要时应拆下起重臂和配重块,并应将道路铺垫整平。24、交接班应遵守以下规定:24.1 交接班应在机上进行。24.2 交班人员应为接班人员提供便利,白班应为夜班创造条件,交接班应切实做好机械的例保工作,完整填写机械运行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24.3 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
6、作业岗位,做好接班准备。24.4 交接双方应做好五交、三查,即交生产任务,施工条件及质量要求;交机械运行及保养状况;交随机工具及油料、配件消耗状况;交事故隐患及故障处理状况;交安全措施及本卷须知。查机械运行及保养状况;查机械运行记录确切完善;查随机工具齐全;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协商处理,重大问题应向有关部门报告。24.5 设备发生故障,应由当班人员处理完毕;若处理时间过长,在取得有关上级部门同意后,可向接班人转交,转交时应将事故的全部经过、处理状况和看法交代明白。24.6 交接班双方应填写接班记录,并共同签字。25、履带电动起重机工除遵守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25.1
7、 接通电源的电器装置后,不应进行任何修理保养。25.2 电器装置跳闸后,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不应强行合闸。25.3 所有电器设备应由专职的电工修理或在电工指导下进行。25.4 机械移动时,应由带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的人员挪动电缆,并防止电缆损坏。25.5 启动后应检视各仪表,处于正常指示下,才可开始操作。25.6 应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电磁制动器,以及安全装置的灵敏感、可靠性。25.7 设备上如遇漏电失火,应先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扑灭,不应用水泼溅。25.8 操纵控制器时,应逐级换挡,严禁越档操作。25.9 在运转中变换运动方向,应先将控制器复零,待电动机中止转动后,再逆向扳动控制器,严禁直接变更运转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