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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第一人民医院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根据XX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试行意见(沪人1995113号)、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卫人发200232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18号令)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XX第一人民医院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具体如下:一、考核对象和要求1、考核对象为考核当年H月30日人力资源处统计在岗的全体职工(含在编、非在编、博士后、派遣人员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师);2、考核当年应届毕业生在院工作超过半年(即考核当年6月30日以前报到)的,参加年度考核;不满半年(即考核当年7月1日以后报到)的,写年度考核登记表,科室评鉴意见只
2、写评语,不定等次;3、职工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填写年度考核情况说明;4、挂职锻炼、单位委派、单位派出学习、培训人员,照常参加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5、本年度军队转业人员,外单位转入人员,累计工作大于6个月,参加所在科室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原则上不占科室评优名额);6、提前离岗的人员、擅自离职的人员、考核年度内已到龄尚未办理离、退休手续人员(除组织批准留任外),及未聘人员可不再参加年度考核;7、被停职检查或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8、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人员,在受处分期限内,只参加考核,不确
3、定等次或确定为处分中规定的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按正常情况对待;9、属于国家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等。二、考核原则及内容1、考核原则:客观、公正,可操作;2、考核内容:根据工作人员平时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及结合每月考核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工作能力、实绩。三、考核程序、方法及要求1、院党政领导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现任职能部门、临床医技科室和专职研究部门的负责人正副职均需按要求进行年度考核书面总结,临床医技科室正职(含主持中心工作副主任、主持科室工作副主任、执行主任、代理主任等),职能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副处长、副主任)由考核评审委员会进行任期综合考评和年度考核;专职研究部门
4、Pl由科研处负责考核;护理岗位职工由护理部负责考核,正、副护士长统一由护理部考核,优秀名额不占其他人员分配数;其他职工以各科室为单位,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进行考核当年度工作总结,由科室考核小组(由行政科室正副主任、书记或委员、部门工会干部、护士长、医干和职工代表等组成)组织全体人员在科室内述职并根据医院的分配人数,结合岗位职责、年度工作任务、服务满意度等进行考核,科室负责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总结、写出评语,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考核期限为考核当年1月1日Tl月30日止。2、对在考核当年度工作中为院、科争得国家、省、市级荣誉(含科研、发明)的主要人员;在院级以上比赛中成绩优胜者;在临床一线中工作成绩
5、突出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等,在评定优秀等次时应优先考虑。3、各科室要精心组织,提高认识,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防止走过场。4、规范程序,依法考核。(1)切实把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把平时的工作表现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2)正确把握考核等次的标准,重点抓好优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确定。四、考核评定等次及标准1、评定等次:考核结果评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2、评定标准:(1)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在医、教、研、管理等工作中成绩突出。无患者或家属信、访投诉;无违纪、违规记录。被评定
6、为“优秀”的职工比例占全院职工总数的15乐职工在考核年度内受到警告处分,在做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等次不能确定为优秀。(2)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较好地完成岗位工作;无严重违纪、违规记录。职工在考核年度内受到记过处分,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等次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医院工作人员收受“红包”不满2000元者,年终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详见XX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医院工作人员收受“红包”问题的处理规定。(3)基本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完成各项任务较差;违反院纪院规被处理,记录医德档案,但程度较轻;被患者或家
7、属信访有理投诉3次及以上;职工在考核年度内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等次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达到岗位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被患者或家属信访有理投诉5次及以上;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被处理;两个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如有以下情况,亦被评定为“不合格”:1)严重违纪、违反医德规范或医院规章制度,影响医院声誉;发生医疗事故经鉴定为责任性医疗事故,确定为不合格等次;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确定为不合格等次;3)刑事处罚者,确定为不合格等次;4)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实行诫勉制度,暂不兑现考核结
8、果,待诫勉期满,依据所定的等次办理。诫勉期限为三至六个月。诫勉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较差的,定为不合格等次;5)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年度考核的,可以直接确定其为不合格等次;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7)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或1年内累计超过20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8)医院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在2000元以上的年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详见XX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医院工作人员收受“红包”问题的处理规定;9)医院工作人员收受回扣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详见XX第一人民医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规定
9、;10)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详见XX第一人民医院学术道德规范建设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的管理条例。除上述评定标准外,院党政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和专职研究部门PI的考核要与任期及年度绩效考核挂钩。五、考核结果及奖惩1 .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人员,可以经所在科室推荐,申报年度院先进工作者;2 .根据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0114号)关于从2001年起执行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规定,对年度考核为优秀、合格等次的人员发放一次性奖金,标准为考核当年12月本人的基本工资金额,并按规定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档次;3 .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次年不能正常晋升薪
10、级工资档次,不发放本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4 .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次年不能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档次,不发放本年度一次性奖金。并按规定,在3个月内根据不同情况,调整其工作岗位,办理降低职务、降低工资或低聘、解聘、辞退手续,调整工作岗位或降职后,其工资等待遇按新任工作岗位重新确定。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或者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人员,单位可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人事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5 .对年度考核中不确定等次人员次年不能晋升薪级工资档次。6 .对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档次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其他
11、未说明之处按照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六、时间安排1 .考核当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人力资源处统计名单,计算各部门“优秀”比例,按科室发放考核表,科室主任进行考核动员。2 .考核当年12月上旬全院职工完成书面述职总结;由院考核领导小组和科室考核小组对相应人员进行考核并给出评定意见;年度考核登记表由科主任、本人在各自意见栏中填写意见,签名后交人力资源处。3 .考核当年12月中旬人力资源处统计、汇总考核结果,向相关职能部门:医务处(南北)、护理部(南北)、纪检监察处、行风办、宣传和精神文明办、科研处、教育处对考核结果进行条线审核,被评定为“合格”的人员由科主任、本人在各自意见栏中填写意见,年度考核表签名后交人力资源处存档;被评定为“优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经分管院领导签字,院长办公会讨论,再填写意见,将最终结果反馈给科室和个人,“优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由本人签字确认考核结果,人力资源处存档。人力资源处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