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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行动方案为进一步盘活存量低效工业用地,优化发展空间,推动产业升级,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根据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4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整治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以推进工业全域治理为主线,以提高工业用地综合效益
2、为目标,以盘活存量用地、提升产业承载力为导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快推进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二)主要目标。力争到2027年底,全市工业用地平均容积率从0.79提升至1.6,规上工业亩均税收从20万元提升至40万元以上,规上工业产值从1152亿元提升至2500亿元,实现三个翻番,再造一个工业。全市完成1000家低效工业企业改造提升,盘活低效用地面积10000亩以上,新增工业厂房建筑面积1200万平方米以上。二、整治标准(一)认定标准。符合以下其中任意一项的,认定为低效工业用地:1 .容积率低于1.0(含1.0)的低散乱企业;2 .亩均税收低于5万元;3 .近
3、两年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连续被评为D类;4 .经市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需列入改造提升范围的其他企业。(二)销号标准。达到以下验收标准之一的,经市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移出低效企业名单:1 .容积率高于Lo(医化行业除外)且亩均税收高于5万元;2 .企业或用地被政府收储、征收;3 .企业被兼并、关停淘汰、破产清算或企业厂房处于拍卖程序等。三、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低效工业用地的认定和改造既要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置适当、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又要尊重历史和现实,妥善处理遗留问题,确保改造提升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二)规划先行。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工业平台建设和产业布局要求,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科学制定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实施方案,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水平。(三)分类处置。以促进土地的重新利用为主要目标,分析低效工业用地的宗地特性、形成原因和低效状况,做到一地一方案(一企一方案)、分类处置,保证规范运作、切合实际,稳步推进。(四)注重实效。对经认定的低效工业用地,按照节地增效原则,科学制定利用方案,重点突出连片改造提升,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水平,提高亩均产出效益。(五)属地管理。加大政府引导和行政推动力度,建立符合实际、可操作性的长效机制。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镇(街道)负责做好辖区内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工作。四、实施步骤(一)制定配套政
5、策(2023年16月)。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规划区工业企业改造提升办法(试行)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1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6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6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留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临政办发(2022)7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工业厂房临时改变用途兴办第三产业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71号)等政策基础上,制定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实施意见。(二)开展调查摸
6、底(2023年19月)。根据低效工业用地认定标准,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镇(街道)组织开展辖区内所有工业用地排查,形成低效工业用地项目库,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市领导小组审定。(三)明确任务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分年度工作计划提交市领导小组审定。1.先行先试积累经验。2023年对两水区块、贺家区块重点攻坚突破,打造示范样板,为下阶段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打下基础。2.攻坚提升重点区块。2023-2025年推进两水区块、贺家区块等10个重点区块,通过两年的实践检验,确保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见到成效。3.全面推进综合整治。20232027年对全市所有低效工业用地全面推进整治,通过五年
7、基本消除低效工业用地。(四)工作成果评估(每年12月)。在年度推进会工作基础上,认真分析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果和主要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建立可持续可复制的长效机制。五、整治措施(一)规范企业用地管理。严格审查土地出让合同、招商引资协议和项目投资协议履约情况;规范工业用地转让管理;严格管制工业土地用途,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工业用地用途和使用功能;加强工业用地租赁管理严格规范工业厂房出租与转让管理。(二)执行资源要素倒逼。“亩均论英雄”综合绩效评价D类企业用电、用水等执行差别化政策,具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三)开展定向税务辅导。对生产经营正常,但实缴税收明显不合理的低效用
8、地企业列入税收重点风险管理名单,开展税收定向评估辅导。加强税法宣传,发现有涉嫌税收违法行为的,由市税务局依法提请上级税务部门实施税务稽查。(四)整合小微企业入园。对符合产业和政策导向的小微企业,鼓励通过联合抱团、联合开发等方式建设小微企业园。引导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产业定位入驻相应小微企业园。(五)实施部门联合执法。建立部门联合执法联动机制,重点以环境保护、能源节约、消防安全、土地规划利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及违法建筑等措施开展联合执法,突出未经规划许可、违章搭建等源头类审批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违法违规低效用地企业。(六)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对被认定的低效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可通过引进投资方
9、收购、联合、兼并、控股、债务重组等方式实施重组,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重组方案(项目)进行审核指导。(七)启动政府收购储备。对已关停或企业无意愿进行再开发、整合重组的低效工业用地,政府可对其进行收购储备。鼓励国有投资平台建设小微企业园。六、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明确。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镇(街道)成立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的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工作。(二)加
10、强工作协调。市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有关成员单位会议,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指导督促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镇(街道)和企业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市领导小组定期专题听取汇报,进一步提出要求,明确任务,合力推进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工作。(三)提供资金保障。低效工业用地处置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四)强化考评激励。该项工作纳入全市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考核机制,定期组织督查和通报。年底根据工作绩效进行褒扬激励。对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工作成效突出的镇(街道),由市财政专项资金给予适当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改造提升项目纳入建设用地指标“增存挂钩”机制,将省里奖励的存量与增量按3:1比例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返还,用于保障所在镇(街道)发展产业用地。(五)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企业及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镇(街道)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工作的宣传力度。注重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宣传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优秀典型,营造良好的低效用地改造氛围。本方案自2023年8月2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