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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古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兰州市红古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8月红古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我区辖区内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管道设施安全运行,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D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
2、国主席令第9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0号)(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7)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8)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令)(10)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1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12)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1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
3、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14)天然气管道运行规范(SY/T5922-2012)(15)甘肃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16)兰州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规则的通知(17)兰州市红古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1.3事故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严重影响油气长输管道平稳运行和群众生活的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11级)、较大(In级)、一般(IV级)四个级别。1.3.L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事件(I级)(D造成10人及以上人员死亡,或50人及
4、以上人员受伤;(2)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00人以上;(3)造成管道设施严重破坏,油气管道主干线输送长时间(7天或7天以上)中断;(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O万元以上;(5)造成有关企业连续10天以上无法正常运行。1.3.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突发事件(II级):(D造成39人死亡,或1049人受伤;(2)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050000人;(3)造成管道设施损坏,油气管道主干线输送长时间(3天或3天以上)中断;(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O万元以下;(5)造成有关企业连续5天以上无法正常运行。1.3.3.符合
5、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突发事件(HI级):(D造成12人死亡,或39人受伤;(2)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5000人;(3)造成管道设施损坏,油气管道主干线输送长时间(1天或1天以上)中断;(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5)造成有关企业连续3天以上无法正常运行。1.3.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突发事件(IV级):(D造成人员严重受伤事件;(2)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100人;(3)造成管道设施损坏,油气管道泄漏、停输;(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4
6、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经国家批准进行的石油、天然气管道输运中突然发生的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本预案不适用于城镇厂矿燃气。1.5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统一指挥、协同应对。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 指挥机构与职责区政府组织成立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下设专家技术组、抢险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通讯保障组、调查处理组、善后工作组。应急救援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区应急局局长、区发改局局长、市公安局红古分局局长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红古分局、区财政局、
7、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红古分局、市自然资源局红古分局、红古消防大队、红古交警大队、平安镇政府、花庄镇政府、红古镇政府、兰州输气末站。2.1.1 指挥部职责:(1)组织指挥全区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工作组开展相关工作;(2)综合分析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正确研判可能引发的其它突发事件以及紧急状态,评价其影响范围、程度,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3)联系或调度事故应急救援专家,提供技术支持;(4)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汇总、上报工作;(5)按分级响应的规定,做好处置协调工作;(6)发生重大事故时,发布实施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指挥部下
8、设办公室,作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区发改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1.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统筹管理、协调处理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的具体事务;(2)编制和修订全区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组织协调预案演练、业务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与措施的落实;(3)督促指导镇政府制定专项预案,并做好预案的备案工作;(4)动态掌握油气长输管道存在的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预测和预警,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5)组织或参与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新闻发布和事故评估、调查处理工作;
9、(6)及时向市发改委汇报应急工作情况;(7)承办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 各小组主要职责(1)专家技术组主要职责:由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聘请管道应急管理等方面有关专家,组成专家技术组。负责为全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及前期的救灾方案、处置方法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参与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评审工作,参与应急管理宣教培训、演练评估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2)抢险救援组:由公安、消防牵头,兰州输气末站参加,负责制定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现场处置,防范次生事故等。(3)安全保卫组:由公安分局和
10、事发地所在镇政府牵头。负责突发事件现场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4)医疗救护组:由卫健局和兰州输气末站牵头,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5)后勤保障组:由应急局牵头,交通局和兰州输气末站参加。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供应、道路修护、组织运送撤离人员及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6)通讯保障组:在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新闻报道工作,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加强与各类、各级媒体的沟通和协调,组织媒体适时向公众宣传自救防护等措施。(7)调查处理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应急局牵头,区政府办、公安分局、交通局、监察局、总工会等部门组成。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
11、改进和防范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单位)或个人提出处理意见。(8)善后工作组:由区发改局牵头,兰州输气末站、区政府办、民政局、人社局、总工会、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2.3 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D区政府办公室: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向市政府办和区委、区政府报告事故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承办相关综合协调工作。(2)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事故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组织协调事故现场记者采访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应急疏散、区域警戒等重要公告。(3)区发改局:负责区油气长输管道突
12、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报告应急指挥部领导,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响应的建议;按指挥部要求,通知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参加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提供事故救援辅助决策的相关信息;根据事件响应级别,参与或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督促检查和指导本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同时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4)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事件响应级别,负责组织或参与突发事件事故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5)市公安局红古分局:负责受理事故报警,向区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组织实施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
13、参与事故调查处理。(6)区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7)区住建局:参加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相关协调工作,提供事故救援辅助决策的相关信息。(8)区卫健局:确定主要救治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装备和急救药品;负责组织协调受伤害人员医疗救治工作。(9)区城管局:协助公安部门维护事故现场周边控制区域的交通和治安秩序;负责相关公共区域废弃物的清理。(1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参与事故调查处理。(ID市生态环境局红古分局:负责组织对事故现场大气、土壤、水体的应急监测,测定事故污染区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处置建议和环境恢复建议等相
14、关环保技术支持,指导协助辖区政府做好环境污染处置工作;负责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引起的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12)市自然资源局红古分局:负责监测和预报全区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全面分析并及时提供影响油气管道安全地域和事故发生地域的地质情况。(13)红古消防大队:组织公安消防队伍进行现场救援,制定泄漏、爆炸和灭火的扑救处置方案;组织搜救伤员;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和救援后的洗消工作;实施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的紧急疏散。(14)红古交警大队:负责组织指挥事故现场区域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分流工作,开辟救援通道,保证救援人员、车辆、器材装备的通行。(15)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应
15、急救援的运输车辆,运送疏散、撤离人员和运输救援物资。(16)事发地镇政府:协助区应急指挥部,负责实施或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控制、人员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维护、应急救援保障、善后处理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18)兰州输气末站:按照本预案要求制定或修订本单位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区主管部门备案;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其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及已采取的处置措施,按照现场抢险指挥机构的要求,提供应急处置相关资料,配合实施事故救援。3.监测与预警3.1 信息监测预警各镇和兰州输气末站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对油气长输管道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或其他灾害的信息,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突发事件信息,对重大以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进行核实研判后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区安委会。3.2 预警级别及发布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危害程度等因素,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IV级、In级、11级、I级,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IV级预警(蓝色):预计将要发生一般(IV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来临,In级预警(黄色)事件。事件已经临近,II级预警(橙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