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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版)项目名称:南京兴武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建再生资源绿色循环利用新型环保产品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京兴武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8四、主要环境影口问和保护才日施3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3六、结论65附表66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66附件附件1备案证附件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附件3用地手续附件4建设主体变更说明附件5行政处罚通知书附件6环保罚款缴费凭证附件7委托书附件8声明附
2、件9建设单位确认书附件10危废承诺书附件11公示说明附件12现场踏勘附件13技术合同附件14临建营地(兴武路)污水提升排放工程合同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50Om范围环境概况图附图2-1建设项目20Om范围环境概况图附图3企业厂区布置图附图31企业用地红线图附图4江苏省管控生态红线图附图5项目周边水系图附图6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7分区防渗图附图8区域污水管网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南京兴武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建再生资源绿色循环利用新型环保产品项目项目代码2305-320113-89-05-98336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兴武路7号地理坐标1
3、18度51分6.859秒,32度8分54.69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1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建设性质M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J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栖霞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栖行审备2023174号总投资(万元)15000环保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占比(%)1.33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口否国是: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10日进行了行政处罚(宁环罚202113144号),企业已于2021年12月13日
4、缴纳罚款用地(用海)面积(m2)9000(租赁)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审批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规划环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影响评价情况(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23l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L2030年)相符性分析根据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规划范围为:东至
5、炼油西路,西至二桥连接线,北至太新路、新港大道,南至栖霞大道、沪宁铁路线,规划面积22.97km20主导产业为新型显示、高端装备制造、新医药与生命健康三大支柱产业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人工智能两大特色新兴产业,科技服务、商务服务、商贸服务三大现代服务业。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武路7号,属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范围内,项目主要为建设南京“兴智中心”东、西片区公共配套设施工程配套,且不属于开发区负面清单中项目,本项目建设是符合规划要求的。2、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相符性见表1-1。表Ll与规划环
6、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序号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求相符性分析1规划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以生态保护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协调衔接,进步优化规划布局、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降低区域环境风险,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主要为建设南京“兴智中心”东、西片区公共配套设施工程配套,符合开发区规划要求。2严格空间管控,优化空间布局。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要求,开发区内基本农田、水域及绿地在规划期内禁止开发利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现有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措施,有序推动兴
7、智中心片区“退二进三进程,推动可隆(南京)特种纺织品有限公司等与用地规划不相符的企业限期退出或转型,强化工业企业退出和项目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武路7号,周边5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产业升级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推进区内生态隔离带建设,加强工业区与居住区生活空间的防护。严格落实企业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现有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布局规划敏感目标确保开发区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实施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相关要求,建立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管
8、理体系。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附件2)中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管控”,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5年,开发区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26微克/立方米,兴武大沟应稳定达到IV类标准。加强源头治理,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严格落实生态示境准入清单中的项目准入要求,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高效治理设施建设以及精细化管控,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应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重点行业依法实施强制性审核,引导其他行业自觉自愿开展审核,不断提高现有企业清洁生产和污染治
9、理水平。落实国家、省碳达峰行动方案和节能减排要求,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结构等规划内容,鼓励企业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能。加快推进新港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开发区废水全收集,全处理。推动新港污水处理厂、铁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技术改造,规划期末尾水主要指标达到准IV类标准后排放。加快落实中水回用方案及配套管网建设,逐步提高园区中水回用率,规划期末中水回用率不低于30%。开展区内入河排污口排查救治,建立名录,强化日常监管。积极推进供热管网建设,依托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和华能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实施集中供热。加强开
10、发区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应依法依规收集、处理处置,做到“就地分类收集、就近转移处置L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开展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素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监测结果适时优化规划。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要求,完善开发区监测监控体系建设,指导区内企业规范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推进区内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自动监测全覆盖;暂不具备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条件的企业,应做好委托监测工作。项目实施污染物 总量控制,颗粒 物废气通过脉冲 除尘器处理后通 过排气筒高空排 放,减少主要污 染物排放总量, 废气在栖霞区实 行区域平衡。本项目废
11、气经处 理后达标排放, 废水接管南京新 港污水处理厂, 危险废物交由有 资质单位处置。 各类污染物排放 可有效控制。本项目废气经处 理后达标排放, 废水接管南京新 港污水处理厂, 危险废物交由有 资质单位处置。 各类污染物排放 可有效控制。企业按照要求制定跟踪监测计划。本项目要求企业 编制突发环境应健鬲而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完成开发区三级环境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设施,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建立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配备充足的应急装备物资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演练。做好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安全防范,组织对开发区建设的重点环保治理设施和
12、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开发区内企业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有效预防和控制厂内风险事件的发生。相符性分析: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23l号)相关要求。表L2与规划环评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类别内容相符性分析项目准入一、优先引入1、优先引入新型显示、高端装备制造、新医药与生命健康三大支柱产业,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人工智能两大特色新兴产业,科技服务、商务服务、商贸服务三大现代服务业。2、优先引入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且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
13、19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产业转移指导目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等产业政策文件中鼓励类和重点发展行业中的产品、工艺和技术。3、优先引入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材料的项目,源头控制VoCS产生。二、禁止引入1、禁止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中限制、淘汰和禁止类项目。2、禁止引入不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经济
14、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产业发展要求的项目。3、禁止引入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禁止类项目。4、禁止建设制革项目。5、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医药中间体项目,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C2710)项目。6、禁止引入农药类、病毒疫苗类项目,禁止建设使用传染性或潜在传染性材料的实验室及项目。7、禁止引入多晶硅制造(C3825)、银氢电池制造(C3842)、铅酸电池制造(C3843)项目;禁止引入含磷化涂装,喷漆喷塑、电镀等表面处理工艺的采掘、冶金、项目主要为建设南京“兴智中心“东、西片区公共配套设施工程配套,不属
15、于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大中型机械制造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含汞类糊式锌锦电池制造(C3844)项目;禁止引入含汞类扣式碱镭电池、含汞类锌-空气电池、含汞类锌-氧化银电池制造(C3849)项目。三、限制引入1、限制引入“两高”项目,“两高”项目应坚决落实能效水平和能耗减量替代要求,能效水平须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2、限制引入涉及重点重金属(铅、汞、镉、铭、神、馆、睇)排放的项目入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8)319号)相关要求。3、限制引入印制电路板制造(C3982)、风能原动设备制造(C3415)、窄轨机车车辆制造(C3713)、自行车制造(C3761)、残疾人座车制造(C3762)、助动车制造(C3770)、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C3780)项目。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筒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