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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容错机制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三服务”活动,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发展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企业全面开展深化精准服务活动,特提出以下意见。一、工作目标本着创新监管、高效服务的原则,以真服务、深服务、大服务的工作作风真切回应企业诉求与期盼,营造助企扶企氛围,提振企业发展信心。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加强前置服务,及时发现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发展过程中的苗头性问题和各类安全隐患,加强业务指导,帮助企业加快整改,将问题扼制在萌芽状态,避免或减少行政处罚。进一步优化政企关系,全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二、工作内容建立健全问题诊断、预警整改、办结销号等工作
2、机制,创新企业服务。(一)问题诊断机制。涉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镇(街道)、产业平台、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下沉服务,强化企业问题诊断。1.转变服务职能。涉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镇(街道)、产业平台、行业主管部门要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首先是服务,再是监管和执法。要积极开展“综合查一次”活动,建立健全联合检查机制,围绕资源整合、市场减负、执法增效工作目标,做到“进一次门,查多件事,一次到位,无事不扰”,尽量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把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作为服务企业的首要任务,改变以罚代管的简单粗暴的做法,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深化诊断内容。
3、涉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镇(街道)、产业平台、行业主管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深入企业定期开展“三服务”活动,进行常态化法制体检,主动帮助企业查找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并对症下药帮助企业及时予以纠正,排除各种风险隐患。要坚持批评教育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柔性方式向企业经营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指出企业存在问题的事实、性质、情节、可能造成的后果等,教育引导企业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高企业主体自律意识。3.增强工作效果。涉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镇(街道)、产业平台、行业主管部门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改变企业一有问题就查处的简单做法,形成重商、亲商、安商的良好氛围。(二)
4、预警整改机制。涉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镇(街道)、产业平台、行业主管部门发现企业问题后,根据问题轻重程度,启动预警机制,并按规定落实整改措施。各职能部门对企业“两证补办”等历史遗留问题予以区别对待,给予企业整改时间,主动帮助企业解决问题。1.轻微问题:企业存在的问题情节轻微,尚未造成后果且企业无主观故意,启动预警,行政执法部门要主动帮助企业予以纠正,同时报镇(街道)、产业平台和行业主管部门。企业未及时纠正的,启动紧急预警,依法责令企业予以整改,同时报所在镇(街道)、产业平台、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分管领导,企业必须按规定整改到位,企业整改到位后将不予处罚。2 .一般问题:企业存在的问题尚属首次情节较轻
5、或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且当事人无主观故意,能够通过整改措施予以整改的,启动紧急预警,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报镇(街道)、产业平台和行业主管部门,同时报区分管领导。企业整改到位后,将不予处罚,如整改不到位,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3 .突出问题:企业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或经群众举报,情况较为严重,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同时报所在镇(街道)、产业平台、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分管领导。(三)限期办结机制。涉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发现问题并经诊断后,要及时向企业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间,企业必须作出相应的整改承诺。各镇(街道)、产业平台、行业主管部门必
6、须全力做好配合工作,协助行政执法部门督促企业完成整改。1.动态跟踪。对已经发现问题,行政执法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查,视情况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同时,各镇(街道)、产业平台、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加强督促,及时了解企业整改情况。2,到期回访。涉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镇(街道)、产业平台、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问题清单及整改要求,要进行回访,确保企业整改到位。3.限期销号。对企业问题建立问题销号清单制度,涉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镇(街道)、产业平台、行业主管部门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问题,要各负其责、抓好落实,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三、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现有深化企业精准服务领导小组
7、,负责统筹协调与指导督促。同时,完善督查责任机制,由区政府督查室对问题解决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定期通报,对已明确、已协调的涉企问题落实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办,立即纠正。(二)强化协作配合。要采取统一协调、突出重点、上下联动、通力合作的工作方法。涉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镇(街道)、产业平台、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对企业存在的实际问题要全力帮扶并限期督促整改,对涉及部门职能交叉的问题,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共同化解。要畅通信息渠道,依托钉钉群、企业码等现有手段,形成数据平台,将走访服务企业、问题隐患排查、预警整改进展、办结销号情况等全流程实现数据共享。(三)完善工作制度。一要建立干部容错机制。要坚持把干部在推进创新工作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同明知故犯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同明令禁止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谋取私利区分开来。对于敢闯敢试、主动创新作为的应予以鼓励和宽容。二要细化企业容错方案。各执法部门要根据实施意见制订企业容错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附则:对触及安全底线、环保红线、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领域的违法行为,不适用本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