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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2023年少年儿童游泳系列赛(第一站)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西安市体育局二、承办单位西安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三、协办单位西安市游泳运动协会四、竞赛时间及地点(一)时间:2023年3月25日(二)地点:西安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馆五、参加单位西安市各游泳体传校、游泳俱乐部、游泳训练网点及西安市中小学校均可组队报名参加。六、竞赛项目(一)UIo组(男、女)9项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Ioo米仰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二)U9组(男、女)9项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IoO米蛙泳;50米、100米蝶泳;100米个人混
2、合泳。(三)U8组(男、女)8项50米自由泳打腿、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打腿、50米仰泳;50米蛙泳蹬腿、50米蛙泳;50米蝶泳打腿、50米蝶泳。(四)U7组(男、女)8项50米自由泳打腿、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打腿、50米仰泳;50米蛙泳蹬腿、50米蛙泳;50米蝶泳打腿、50米蝶泳。七、运动员资格(一)各代表队须为运动员年龄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二)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适合游泳项目运动,并持有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内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三)参赛运动员须具有一定游泳训练基础,能熟练掌握两种以上泳姿,并能顺利完成50米游程,方可参
3、赛。八、参赛办法(一)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参赛运动员人数不限,每人限报两项。(二)运动员年龄和竞赛分组UlO组:2013年1月I日2013年12月31日出生U9组:2014年1月I日2014年12月31日出生U8组: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出生U7组: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体传校(游泳项目)必须参加,年内无故不参加比赛者取消体传校年终评估。(四)总决赛参赛办法另行通知。九、竞赛办法(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二)所有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分组决赛,采用电动计时。(三)各单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队)时,取消该项目。(四)运动员参加各单项比赛的报名
4、成绩应是12个月内个人最好成绩。(五)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检录时供大会验证,证件不全者不允许参加比赛。(六)运动员训练热身时,不得佩带划水掌,必须按要求的方向进行游进和冲刺练习。(七)比赛服装、器材装备按照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执行。(八)几项特殊规定说明1.所有比赛均不设测验项目。2 .根据参赛人数与比赛时间,可按实际情况进行并组。3 .如弄虚作假有意犯规,取消录取资格。十、录取名次与奖励获得各项目比赛前八名者颁发获奖证书,单项报名不足8人时,按实际减一录取。、报名办法(一)各参赛单位根据规程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须用Excel格式打印)并加盖公章于赛前25天以电子
5、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同时将纸质版报名表报送至西安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逾期不予报名。报名地点:西安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联系人:王腾马得文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编:710004(二)各单位报名后,不得更换运动员,如有特殊情况要更换运动员的,需经报竞委会同意后方可更换。(三)如因参赛单位提交错误报名材料而导致秩序册、成绩册印刷错误,由该参赛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秩序册不更正不补印,不因此出具成绩证明。(四)裁判员、参赛队伍报到时间和要求见补充通知。十二、赛风赛纪对在比赛期间出现违规、违纪的情况,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处罚。十三、技术官员和仲裁技术官员和仲裁委员会由西安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根据竞赛规程、规则的要求确定。十四、各参赛单位一切经费自理。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西安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