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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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为了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客观性、可操作性,确保各项学生评优评先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总则本细则主要用于测评我系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每学年的综合积分作为学生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学生个人综合积分的平均分为班级积分,作为评定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1 .综合积分包括学业积分和操行积分两部分。综合积分二

2、学年考试总成绩/课程门数X60%+操行总分义40也2 .学业积分根据学生成绩由学生综合管理系统生成。操行积分的评定范围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考勤纪律、劳动卫生、文体活动、竞赛活动、学生干部履行职责和考证过级等七个方面。操行总分二基础分(60分)+操行加分一操行扣分3 .凡本学年考试、考查科目有不及格者及操行总分低于60分者,均取消该学年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定资格。二、综合测评细则(一)基础分(60分)L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政治纪律,遵守校纪校规。4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学院。5 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有创新精神。6 .文明礼貌,维护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关心集体。7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热爱劳动,讲究卫生。8 .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和集体活动。能达到以上基本要求者,可计最高分60分。基础分的评定方法:学生每学年要根据综合测评的基本要求,认真进行一次总结(写出书面总结)。辅导员、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测评小组,根据其个人总结和平时表现给出基础分。凡不认真自我总结者,辅导员有权令其限期做出合格的总结,如该生坚持不做总结,其基础分按零分计算。(二)思想品德9 .受院级通报表扬者一次加2分,受系级通报表扬者一次加1分。10 受学院通令嘉奖者一次加3-5分。11 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公益活动、义务劳动者每人次加05分。

4、每半天加1分,不足半天按0.5分记。(本项加分每学年不得超过5分)。活动效果好,有较好的社会影响者加1-2分。12 .违反学院有关规定,受学院通报批评者每次扣2分,受系通报批评者每次扣1分,态度恶劣者一次扣5分;受学院警告处分者每次扣3分;严重警告处分者每次扣6分;受学院记过处分者每次扣12分;受学院留校察看处分者扣20分。IL所做行为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三)考勤纪律考勤范围包括:军训、上课、早操、集合、劳动、班会、团课、运动会、政治理论学习以及院系规定参加的自习、讲座、会议和各项活动等。13 .缺席一学时扣1分。班会、团课和政治理论学习无故不参

5、加者每次记2学时缺席,扣2分。14 .旷操一次扣1分,每学年旷操10次及以上者取消本学年评优评先及各项资助。14、在上述考勤范围内,迟到、早退2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0.5分,超过20分钟每次扣1分。15 .在法定节假日前后三天请假一学时者扣0.5分。每学期请假累计18学时以上者扣2分(不包括因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的请假事项)。16 .运动会期间每缺席半天者扣4分。17 .无故缺席考勤范围内的其它事项者,按实际时间每小时扣1分。(四)劳动卫生18 .在院系宿舍评比中被评为“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各加1分。在院系宿舍评比中,因公共卫生区域导致宿舍内务不合格的,宿舍每人扣1分,因个人卫生区域导致宿舍内

6、务不合格的,个人扣2分,若出现三次及以上不合格(含拒检)现象取消该学年评优评先评定资格。每学年累计加分不超过12分,扣分不限。19 .在宿舍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有违规操作、违规用电现象的宿舍,违规者每次扣3分,宿舍其他成员扣2分,并取消本学年“文明宿舍”评比资格及评优评先评定资格。20 .抽烟、酗酒、男女生互串宿舍、向宿舍外扔酒瓶每次扣3分。宿舍内存放酒瓶每瓶次扣1分。21 .其它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每次扣1-6分。22 .以上第19-21条,同时按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五)文体活动23 .积极参加市级以上文娱、体育竞赛活动,获三等奖以上者,省级加12至6分(

7、级差3分),市级加9至3分(级差3分),获鼓励奖或优秀奖但未获名次者加1分。24 .积极参加院系级文娱、体育竞赛等活动,获三等奖以上者,院级加3至1分(级差1分),系(院)级加1.5至05分(级差0.5分),获鼓励奖或优秀奖但未获名次者加0.3分。25 .积极参加院系文娱活动者可酌情加分(1)院系艺术团、礼仪队成员认真训练,圆满完成学院安排的演出任务者每学年加3分;院国旗班、广播站正式在编人员每人每学年加3分;院记者站、校园时报正式在编人员每人每学年加2分。由院团委出具人员证明。(2)积极参与晚会、演出等校园文化活动,影响广泛、效果较好者加0.5-1分。26 .重复获奖者以最高分计。27 .已

8、报名或被选中参加文体竞赛活动,但无故未参加者(或中途退出者)扣2分。(六)竞赛活动28 .积极参加市级以上专业学术、就业竞赛活动,获三等奖以上者,省级加12至6分(级差3分),市级加9至3分(级差3分)。获鼓励奖或优秀奖但未获名次者加1分。29 .积极参加院系级专业学术、就业竞赛等活动,获三等奖以上者,院级加3至1分(级差1分),系(院)级加L5至0.5分(级差0.5分)。获鼓励奖或优秀奖但未获名次者加0.3分。30 .重复获奖者以最高分计。(七)学生干部履行职责情况31 .任学院、系学生会等主要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学年尽职尽责者加12分;任学院、系学生会副、社团理事会理事长、就寝纪律督查大队队长

9、、青年志愿者大队队长等主要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学年尽职尽责者加9分。32 .任学生会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烹饪营养协会会长的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学年尽职尽责者加8分;任学生会干事、班委团支部成员、就寝纪律督查大队队员、系篮球队长、足球队长任期满一学年尽职尽责者加4分。33 .任宿舍长、课代表任期满一学年,尽职尽责者加2分。34 .重复任职不累计,以最高分计。学生干部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各项活动不加分。因特殊情况,任职未满一学年的学生干部以月为单位进行加分,每学年按10个月计。35 .对于没有及时反映、制止应该反映、制止的违规事件,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效果差或出现事故的学生干部,由学生处、团委、系确

10、定情节轻重,按照任职积分依下表规定扣分。情节扣分比例较轻20%一般50%较重100%严重120%(A)考证过级36 .参加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英语六级者加6分,通过英语四级者加4分。参加英语应用能力考试,通过A级的加2分,通过B级的加1分。37 .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四级证书者加4分,三级证书者加3分,二级证书者加2分。38 .通过国家人事劳动等部门组织的各类职业(从业)资格考试者,技师加6分,高级加3分,中级加2分,初级加1分。39 .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核心期刊每篇加12分,一般CN期刊每篇加6分,学院学报每篇加4分。(由学院科技开发处认定)40 .参加本科(自考)学习的

11、学生加2分,获得本科证书的加5分。(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认定)三、综合测评机构设置L系学生综合测评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总支办公室,由系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审核综合测评规章制度、认定各班测评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测评工作、审核认定测评结果、接受学生的质询、申诉与举报、纠正测评中的错误、查处违规行为。2.各班成立学生综合测评小组(成员6-8名),由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不少于2名)组成,学生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测评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记录、统计、上报每位学生的操行积分。四、综合测评工作程序1 .各班综合测评小组将所有学生在上述七个方面的参与

12、或表现情况进行详细记录。辅导员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每周对每个班的测评结果进行审查,并签字认定。2 .每月月底,各班综合测评小组审核学生的操行记录情况,并在班会上公布,经全班学生审议通过后,将本班学生本月操行加减分记录在学院学生操行分月考评表上。同时,每月3日前将上月积分录入系统,每月4-5日学生可上网查询,每月10日前可提交勘误表,经系党总支书记审核后签字更正。3 ,每年9月份开学后两周内,综合测评小组进行综合测评汇总工作。由系统打印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学年汇总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系(院)内存档,一份报学生处存档),汇总表在班内公示后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4 凡未进行综合测评的,取消各类评优评先、奖

13、助学金评定的资格。五、综合测评制度建设L举报和申诉制度。学生如对测评过程中影响公平、公正的现象和测评结果存在异议,可逐级向辅导员、系测评领导小组、学生处举报或申诉,辅导员、系测评领导小组、学生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2 .评定质量监控与评估。在测评工作中以及测评工作结束后,系测评领导小组应对测评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充分了解测评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测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学生处将按照一定的比例对各系(院)、班进行抽样核查,尤其对学生测评分数普遍较高的个别班级进行复核。3 .原始资料存档制度。每周每月的统计表存档至学生毕业后一年,学年汇总表存档至学生毕业后三年。六、综合测评注意

14、事项L同一项目受到不同级别表彰者按最高荣誉加分,不重复、不累计加分。各项评比中已获得奖励的事项,不再重复加分。4 .院团委、学生会的学生干部,由院团委提供其工作表现和成绩的书面材料交各系测评领导小组;系学生会干部、系团总支干部,由系主管学生会的团总支书记、辅导员老师提供其工作表现和成绩的书面材料,作为计分的依据。各种活动由活动组织者提供书面材料交各系测评领导小组,作为计分的依据。5 .学生早操考勤情况、理论课考勤情况、宿舍卫生情况,由各班和学生会提供,作为计分的依据。6 .获各项奖励者,凭奖励的通知材料或者证书作为计分的依据。7 .学生受处分时,以处分决定作为扣分依据。8 .毕业班学生的测评以一学期为单位计算,外出实习学生的测评以实习成绩和实习期间的表现为主,实习无故未完成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9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班级为单位。七、附则:本细则由同总支负责解释,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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