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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县“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党委、县人民政府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决策部署,坚持“政府主导、普特融合、特教特办、多元发展”的原则,全面实施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县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持续提升,保障机制日趋完善,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但仍存在发展不平衡、学段服务拓展力度不够、融合教育质量不高、特殊教育资源不足、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等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XX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XX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2、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新时代特殊教育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主动融入建设“六新XX”大局。坚持“政府主导、特教特办,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促进公平、实现共享,尊重差异、多元融合”原则,面向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提供高质量的特殊教育服务。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持续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在基础教育各学段全面实施融合教育,特殊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同步、均衡、协调、优质发展,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实现最大限度地发展,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
3、才。(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的特殊教育体系。各阶段适龄残疾儿童教育普及程度显著提高,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xx%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课程教材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模式更多样化,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特殊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基本建立,融合教育全面推进。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待遇保障进一步提高。二、主要任务(一)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1 .全面落实“一人一案”。研究制定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安置规范。以县为单位,逐一核实未入学适
4、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依托各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提出入学建议。按照普通学校特教班或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为骨干、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为补充的原则,落实“一人一案”,“全覆盖、零拒绝”做好教育安置。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确保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不失学辍学。保障儿童福利机构内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中小学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2 .扩大随班就读规模。研究制定随班就读工作指南,建立健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规范随班就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管理
5、。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主体责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到2025年,全县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人数达到适龄残疾学生总数的xx%以上。3 .发挥特殊教育学校骨干作用。鼓励特殊教育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提高服务能力。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应具备招收所有障碍类型残疾学生的能力,在孤独症和多重残疾学生教育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县域内视力、听力障碍学生全部集中就读。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应具备招收智力残疾、孤独症和多重残疾学生的能力。将特殊教育学校打造成能充分满足县域内残疾学生特殊教育需求,兼具县域资源中心功能
6、的特殊教育服务综合体。4 .规范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有关要求,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学生,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制定送教上门服务标准,科学认定服务对象,规范送教上门形式和内容。合理控制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学生规模,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送教上门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适龄残疾学生总数的XX%。(三)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1 .多举措发展学前特殊教育。研究制定融合幼儿园建设规范,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
7、、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设学前班或附设幼儿园,鼓励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幼儿园(班),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2 .大力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XX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输送优质生源,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教班,鼓励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班,2025年力争建有一个残疾人中等职教班,为残疾学生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四)推进融合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1 .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支持建立示范性融合办学的特殊教育集团,探索适合本地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动
8、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集团化融合办学,创设融合教育环境,推动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融合,开展融合教育实验区实验学校创建和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持续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综合改革,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加大力度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2 .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拓宽就业渠道,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教育学校融合办学。针对听力残疾、智力残疾、多重残疾和孤独症的特点,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就业需求的专业,促进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让残疾学生有一技之长,为其就业创业奠定基础。鼓励支持残疾学生参与“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9、制度试点,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职业教育课程,提高残疾学生培养的灵活性、适应性和针对性。支持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残疾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工作,主动与企业对接,切实做好全县残疾学生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3 .推动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协同推进,加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施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优先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科学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应
10、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特殊教育学校推进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推动残疾儿童青少年相关数据互通共享。开发特殊教育数字化课程教学资源,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五)夯实特殊教育基础1 .加强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依托现有条件谋划扩建可容纳XX人符合国家标准的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解决特殊教育学校教室、功能室、宿舍、办公用房、辅助用房、运动场地短缺问题,更好地服务我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满足人民群众对特殊教育的新需求、新期待。儿童福利机构要依托现有场地、设备和人员设立特殊教育特教班。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
11、人提供特殊教育,强化民办特殊教育规范管理,确保特殊教育公益属性。2 .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依托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本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提供专业化的特殊教育指导和服务。鼓励依托设在乡镇(街道)的小学和初中因地制宜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逐步实现县一校两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3 .建设布局合理的资源教室。根据残疾儿童入学分布情况,合理规划,统筹布局,在县域内选择若干普通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对接收X名(含)以上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创造条件设立专门的资源教室,并按照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根据学生残疾类别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兼职资源教师及专业人员,为
12、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等特殊教育专业服务。4 .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对标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562011),把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改扩建达到国家级标准要求。开展特殊教育学校达标建设专项督导评估,推动特殊教育学校按照国家标准及时配备教育教学、康复训练仪器设备。(六)健全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1 .加大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加大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对残疾人教育的辅助作用,足额发放残疾人教育专项资助经费,应补尽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在幼儿园就读的,享受免保教费政策;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实行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住宿费及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并逐步提高补助标
13、准;在普通高中就读的,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享受免除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2 .提高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全面落实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XX元以上。结合地方财力和学前、高中阶段生均拨款政策,继续向特殊教育倾斜;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学生参照相应学段标准执行。在校生不足XX人的农村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按XX人标准拨付公用经费。3 .拓宽特殊教育经费筹措渠道。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特殊教育补助资金、自治区彩票专项公益金,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向重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等。力争
14、自治县财政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快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对学校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等。进一步优化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辅助器具、干预训练及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费补助等政策。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七)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1.配足配齐特殊教育师资。严格按照xx区特殊教育学校编制标准暂行办法,扩大特殊教育教师补充力度。适当降低特殊教育教师的招录门槛,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职称等招聘条件,加强各类康复专业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在核定的学校编制总数内统筹解决资源教师配备问题,力争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研员。2 .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注
15、重培养适应特殊教育需要、具有职业教育能力的特殊教育师资。将特殊教育纳入各级名校长、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训内容并列,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成长搭建平台,打造自治县特殊教育名师队伍。组织开展特殊教育教研活动和专项比赛,切实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技能。3 .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地位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普通学校(幼儿园)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适当倾斜,具体比例由学校(幼儿园)结合实际确定。从2023年起,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可在原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适当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具体比例由自治县人民
16、政府结合实际确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允许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申报职称评审,促进特殊教育教师一专多能发展。对做出突出成绩的特殊教育教师,可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择优推荐参与各类评选表彰。将参与送教上门、随班就读指导教师的工作量等同于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支教要求。三、实施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特殊教育方针政策,加强党对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立场,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将办好特殊教育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工作,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加强对特殊教育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统筹安排资金,有效配置资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