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实务规范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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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泉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实务规范目录一、基本概况(一)农业综合开发基本概念5(二)农业综合开发的任务5(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类别5(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原则5(五)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原则5二、管理职责(一)市、县农业综合开发机构6(二)项目业主6(三)施工单位6(四)监理单位6三、项目申报(一)项目申报指南及政策宣传7(二)项目申报条件71、土地治理项目72、产业化经营项目83、示范平台试点项目94、其他申报要求9(三)土地治理项目申报程序11(四)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程序12(五)示范平台试点项目申报程序12四、项目规划设计(一)土地治理项目规划设计131、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及初

2、步设计包含的内容142、项目工程设计概算143、项目工程措施的投资比例144、有关费用的计提标准15(二)产业化经营项目16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初步设计包含的内容162、财政资金扶持范围163、示范平台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设计深度16五、项目管理(一)严格执行计划,确保计划管理的严肃性17(二)实行工程招投标制18(三)推行项目建设监理制18(四)建立项目监督检查制度18(五)档案管理规范181、招投标资料192、施工资料193、监理资料194、科技示范资料205、财务资料206、移交管护资料207、影像资料20六、资金管理(一)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筹集原则和渠道20(二)财政资金投入标

3、准211、土地治理项目212、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213、产业化经营贷款贴息项目214、示范平台试点项目22(三)项目自筹资金1、土地治理项目乡村集体自筹资金和农民筹资投劳222、土地治理项目新型经营主体自筹资金223、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自筹资金22(四)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1、财政资金的使用实行县级报账制,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232、财政资金的拨付使用23(五)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1、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42、机耕路建设243、农业、科技措施244、县级农发机构项目管理费245、主要单项工程监理费及勘察设计费246、工程管护费24(六)项目结余资金的使用管理24七、项目竣工验收(一)

4、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25(二)项目竣工验收分为三个阶段25(三)项目竣工验收检查的组织方式26(四)项目竣工验收检查要件和程序261、县级自查自验262、市级复查复验273、省级综合检查27八、绩效评价1、县级项目绩效自评282、市级对项目县管理工作绩效评价28泉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实务规范一、基本概况:(一)农业综合开发基本概念。农业综合开发是指政府为保护、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活动。(二)农业综合开发的任务。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集中支持建设高产

5、、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民增收。(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类别。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含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小流域治理项目、省级集中安排的科技示范推广任务及示范平台试点项目等;产业化经营项目含财政补助项目、贷款贴息项目、示范平台试点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原则。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应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规模开发,产业化经营;依靠科技,注重效益;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五)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原则。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应遵循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突

6、出重点,兼顾一般;集中投入,不留缺口;奖优罚劣,激励竞争的原则。(参考文件财政部关于修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60号)二、管理职责(一)市、县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负责做好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宣传、制定项目规划、做好综合协调、引导择优选项、加强资金管理、管理和监督项目实施,不断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水平。(一)项目业主。按照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采取公开的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投标方式,择优选取施工单位,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委托中介做好工程竣工决算,配合完成县级自查自验工作。(三)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合同,科学制定施工组织设计,配备

7、能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履行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法定职责。做好工程结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整理、编制、报送、移交施工文件资料。(四)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相关要求,组建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监理人员进驻工程现场,规范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如实记录监理日记,对工程建设全程监督。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移交监理文件资料,认真履行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及资金拨付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的职责。三、项目申报(一)项目申报指南及政策宣传。市、县农发办把当年国家和省农发办下发的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关政策在

8、财政门户网站公开,及时把农发项目申报政策和要求,周知到辖区内乡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项目申报条件。1、土地治理项目主要以乡镇政府为申报主体,积极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独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须经县级有权部门认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须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1年以上,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土地流转协议。具体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单个项目治理面积不低于2000亩。小流域治理项目单个项目治理面积不低于5000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申报实施单个高标准农田项目的面积不低于200亩。允许将新型经营主体的田块纳入乡

9、镇统一申报,但也须提供有权部门认定、工商注册、土地流转协议等材料,并在设计文本中单独说明对该田块的财政资金投入情况。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是指对灌溉面积5万-30万亩的中型灌区的灌排骨干工程进行配套完善和节水改造的项目。2、产业化经营项目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申报主体,具体要求: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一工商部门依法注册1年以上,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一设区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经县级以上(含县级)主管部门认定或登记1年以上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经营业绩良好,上一年度盈利且资产

10、负债率低于70%,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未向银行贷款的除外),应提供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资产优良,有较强的自筹资金能力。龙头企业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2倍;农民专业合作社净资产不低于申请的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产业化经营贷款贴息项目一工商部门依法注册1年以上,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一经营业绩良好,上一年度盈利且资产负债率低于70%,应提供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3、示范平台试点项目。项目主体应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1年以上,并具有法人资格。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园。园区相对集中连片,规划国土面积100OO亩以上,其

11、中粮食和优势特色大宗经济作物种植面积5000亩以上,现有至少2家以上县级有权部门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园(带)。蔬菜、花卉、茶叶、药材、水果、食用菌等优势特色产业比较集中,规划种植面积相对集中连片5000亩以上,现有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至少有3家以上县级有权部门认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一实行整县推进的,以灌区或流域统一规划设计10万亩左右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3年实施。一非整县推进的,申报1片2000-5000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发挥粮食高产核心功能和示范带动作用。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示范园。园区规划面积200亩以上,农产品初深加工企

12、业、仓储物流企业比较集中,现有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以上。4、其他申报要求同一项目单位、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种类型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同一项目、同一年度不得既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又申报财政其他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和市、县农发办要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与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立即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按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财发20117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该项目单位5年内不得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不予受理的事项 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和淘汰的相关项目(参见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 列入中国

1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和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公约附录的动植物加工流通项目。 财政资金用途不符合财政部令第60号要求的项目。 同一项目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各个子公司、不同公司但同一法人代表)5年内已获得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含贷款贴息、财政补助和农发部门项目)累计3次及以上的。 有不良诚信记录或5年来在审计、监督部门检查中存在违规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而被通报处理的项目单位。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县,暂停申报下一年度产业化经营项目:连续两年未立项实施土地治理项目的;项目申报时上一年度的项目应至少一个完成县级自验,未能做到的;两年前的项目应全部完成县级自验,未能做到的。(三)土地治理项

14、目申报程序1、项目前期工作。制定开发规划,选择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有明确的区域范围,地块集中连片,具有较大的增产潜力,受益群众面广的项目作为项目储备,建立项目库。2、由项目县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拟建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选择具有较好经济、社会效益,当地干部和群众有较高的开发积极性的项目推荐上报。推荐上报的项目应纳入村内“一事一议”范畴,项目建设应得到项目区群众的支持和同意。3、选择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和初步设计方案。项目设计单位应组织设计技术人员,会同项目业主加强实地勘测,科学编制项目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和初步设计方案由省农发办、市农发办联合组织评审。4、市农发办结合项目

15、可行性分析和初步设计方案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调整修改确定初步设计方案,将审定的设计文本和文件上报省农发办,作为批复项目实施计划的依据。5、根据省农发办下达的项目年度计划,市农发办将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计划批复相关项目县组织实施。6、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由县级水利部门会同县级农发办,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相关政策及发展规划,结合当地中型灌区改造需要,自下而上逐级上报。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实施计划由水利部和国家农发办联合批复下达。省级水利部门和省农发办负责项目实施计划的转批下达,省级水利部门负责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报告的审批。(四)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程序1、根据当年的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由项目县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为当年项目库,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2、市农发办组织专家通过实地考察、材料评审、项目评分等程序,择优选项,上报省农发办。3、产业化经营项目由省农发办统一组织专家评审、竞争立项,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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