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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鄂州市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推进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湖北省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任务分解方案鄂州市2021年度优化政务环境实施方案,推进鄂州市“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落实,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一)审批事项最少。省内对标天门、仙桃、潜江,省外对标浙江义乌扩权强县,将该放的权力放足;区级审批事项精简与扩权强县同步推进。(二)办理速度最快。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对标深圳、杭州、广州、南京等先进城市,争创全国一流。(三)办事流程最优。复制推广全省、全市2020、2021年度“一事联办”主题事项,结合实际
2、,上线更多本地特色主题事项。(四)申请材料最简。实现51本电子证照“免提交”和证明类事项告知承诺,扩大事项目录数量;直接减少办事指南中不必要的办事材料,材料总数比2020年底压缩5%。(五)群众感受最好。市、区两级政务大厅完成“无差别综合窗口+分领域综合窗口+跨域通办综合窗口”改造;办件质效及共享材料等重要数据全量汇聚至政务服务平台;实现200项以上便民事项掌上可办;办件满意率高于99.9%,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六)推进跨域通办。分批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域通力、,实现全省第一批312项、武汉城市圈第一批106项事项“全省通办”“跨市通办”;鼓励各地各部门推进更多事项跨域通办。二
3、、主要任务(一)“一网通办”1 .扩权强县改革。按照行政管理扁平化原则,深化扩权赋能强区改革,推动各区(开发区)享有直管市权限。(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完成时限:适时推进)2 .减少区级审批事项。推广恩施、随州县级审批事项压减试点成果,持续清理规范区级审批事项。(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3 .压减审批时限。对标深圳、杭州、广州、南京等先进城市压缩办理时限,确保高频事项(占总办件量50%的事项)承诺时限不高于4个先进城市。(牵
4、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4 .推行“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对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5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动态调整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
5、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6 .推进“一业一证”改革。优化行业准入业务流程,探索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大幅压减审批环节和时限。(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7 .精简审批材料。8月底前,完成51种高频电子证照数据汇集,扩大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提高数据有效性。8月底前,各地各部门对2019年以来在审批过程中生成的证照进行归集;对尚未归集的、有效期内的存量证照进行梳理,并
6、录入到市电子证照系统;完成地方自建系统调用证照的应用改造。省、市、区(开发区)先后公布三级证明类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对办事指南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免提交”标记。办事指南中提交材料总数比2020年底再压缩5%。(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8 .提升一体化平台功能。持续优化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办事体验,完善平台使用故障反馈机制,不断提升用户使用感受。完善“鄂汇办”鄂州旗舰店功能,提升应用服务的稳定性,2021年底前力争实现200项便民事项移动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
7、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9 .优化12345热线服务。加大12345热线整合力度,提供“7X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做好工单交办和跟办、回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12345热线及时接通率达到100%,工单处理及时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长专线办;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10 .建设自助服务体系。构建“N+1”自助服务模式,市、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区、自助网办区,将各部门自助终端进行物理集中。按照全省统一标准,依托政务外网和云资源,配置一
8、体化政务自助机,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自助服务。各区(开发区)加强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探索政企、政银合作模式,在条件成熟、人流密集的场所打造自助试点区域,优先引进人社、住房、市场等领域的“一网通办”自助服务终端,实现群众“就近办二(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IL试行“超时默认、自动用印”模式。对事项管理及自建审批系统提档升级,除国垂、省垂以及涉及安全、保密的事项外,对于超过公开承诺时限的,试行默认受理、默认许可、自动用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
9、委会;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12 .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搭建鄂州“企事通”平台,汇聚、发布、解读、精准推送惠企政策,推行惠企政策“免审即享”,提高企业获得感。(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二)“一窗通办”13 .推进统一受理平台对接。推动地方自建业务审批系统与统一受理平台深度对接,进一步加强数据开放、系统对接,实现市、区、乡、村四级网络贯通、数据及时回传。(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
10、2月底前)14 .推动“综窗”建设。在市、区两级全面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综窗受理模式。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室)逐步实现只设综合窗口。(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15 .提升大厅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规范,完善首问负责制、告知承诺制、岗位AB角制等服务机制。全面推行窗口“只说yes,不说no”,并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张贴显著标识。建立完善政务服务补救机制,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补救”窗口,解决“办不了”“不知怎么办”等问题。
11、深入推进服务评价,健全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好差评,提高主动评价占比,对未评办件实行“日清日结”,办件满意率高于99.9%,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16 .深化帮办代办教办。各级政务服务场所提供帮办代办教办服务,配备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解答咨询、协助准备、代收材料、代办手续、指导网上咨询、办事操作等事宜,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针对特殊人群的办事需求,探索更多上门帮办、代办、代收、代缴等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
12、位: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三)“一事联办”17 .拓展“一事联办”。巩固提升9项已实施“一事联办”事项办理成效。落实全省新增10项“一事联办”事项的复制推广。对照全省100项“一事联办”事项推荐清单,结合实际,上线6项以上地方特色事项。在市、区两级政务大厅设立“一事联力、”专区(窗)。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和市统一受理平台,构建线上线下联办模式。(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四)“跨域通办”18 .探索“跨省通办”“跨市通办”新模式。分批
13、承接国家、省“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和武汉城市圈“跨市通办”事项。线上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在市、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窗,通过文书材料流转系统和视频语音连线功能,实现企业群众线下办事“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三、保障措施19 .建立自查机制。对照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各地各部门要建立问题自查机制,强化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问题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逐一找症结、找路径,每月20日前向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中存在
14、的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20 .建立通报机制。为进一步聚焦重点工作,将原“政务服务考核情况通报”变更为“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通报,围绕任务目标,持续优化指标设置,每月15日、30日通报问题清单、每季度通报考核结果。(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21 .建立督办机制。为保证工作任务切实落地,建立问题“发现-通报-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机制,将“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纳入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市政府督查
15、和市纪委监委专项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市优化办、市督查考评办、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22 .建立宣传机制。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高效办成一件事”和“一网通办”“一窗通力、”“一事联办好全省通力、”等便民举措和具体操作办法广泛知晓,引导企业群众便捷办事。(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附件:L鄂州市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任务分解表2,鄂州市市(区)级事项与先进城市“减时限”效
16、能对比表3.“高效办成一件事”问题销号台账(模板)鄂州市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任务分解表序号工作任务具体内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间联络科室1进行扩权强县改革按照行政管理扁平化原则,深化扩权赋能强区改革,推动各区(开发区)享有直管市权限。市发改委、市委编办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适时推进市行政审批局审改协调科2减少区级审批事项推广恩施、随州县级审批事项压减试点成果,持续清理规范区级审批事项。市行政审批局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12底前市行政审批局审改协调科3压减审批时限对标深圳、杭州、广州、南京等先进城市压缩办理时限,确保高频事项(占总办件量50%的事项)承诺时限不高于4个先进城市。市行政审批局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